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河源市源城區
  • 所屬部門: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游遠忠(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擬訂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委託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擬訂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七)負責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負責組織落實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八)負責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推動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九)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擬訂並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以及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職責承擔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及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游遠忠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部門數位化、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財務預算、核算、決算以及資金、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承擔推進高層次戰略合作相關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審核、審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三)綜合執法大隊(源城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辦公室、源城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做好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打假、打傳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有關專項打假、打傳行動。承擔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違法直銷案件。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委託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四)行政審批股(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股)。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指導並組織實施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指導各市場監督管理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有關市場主體的黨建工作。指導政務服務視窗工作。
(五)綜合規劃與應急協調股。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集中監督檢查。統籌指導全區特種設備、工業產品、食品、藥品安全應急工作,推動特種設備、工業產品、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特種設備、工業產品、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深化改革工作。負責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的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負責統籌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等工作。負責本部門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協調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攻關、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套用、技術改造和技術裝備的管理事項。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
(六)信用風險監督管理股。擬訂並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七)標準化與計量股。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和備案工作。承擔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管理全區商品條碼工作。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承擔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組織宣貫實施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八)網路交易與價格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價格、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
(九)智慧財產權股。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承擔落實商標註冊、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承擔推動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廣告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質量發展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重點監督的工業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規劃指導全區認證認可行業發展。組織開展認證認可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區生產及流通領域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質量抽檢。組織實施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開展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活動。指導協調全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藥品化妝品與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市場安全形勢,擬訂藥品零售和化妝品經營環節、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並組織實施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流通環節的特殊藥品,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職責指導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擬訂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質量抽檢。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承擔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經營、使用、改造、修理、檢驗、檢測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相關生產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承擔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
(十六)人事股。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本系統行風建設、廉政建設以及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隊伍的督察工作。
(十七)黨建辦公室。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基層黨組織思想政治、黨群、黨建、黨廉、黨務、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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