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

為打造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文明的市場環境,推進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管理工作,提升市場品位,營造良好行銷環境,增強市民民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根據市場建設標準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現決定鼓勵源城轄區21個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為確保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27日
  • 發布單位: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最佳化市場布局、促進市場發展、改善市場環境、方便民眾消費”為宗旨,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民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民生問題,紮實推進農貿市場硬體設施改造升級和管理規範化,努力營造衛生整潔、功能完善、食品安全、市場繁榮的良好消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時間節點的要求及標準,強化措施、加快進度,鼓勵源城轄區內21個農貿市場(見附屬檔案1)按照標準(見附屬檔案2、3)全面實施升級改造,切實加強市場管理,確保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達到“雙創”標準。
三、工作原則
堅持“建管同步”“軟硬兼施”的原則,在加快市場硬體設施改造的同時,規範市場經營管理,提升市場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堅持全市一盤棋,市直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各方支持配合,穩步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河源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實施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東豪 副市長
副組長:馮偉斌 市政府副秘書長
葉振廷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馮永康 市國資委主任
謝新添 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范志君 源城區副區長
成 員:徐南敏 市文明辦副主任
鄔 健 市發展改革局總經濟師
唐 豐 市財政局總會計師
吳學雙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賴國先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何勇強 市商務局副局長
刁俊林 市衛生健康局四級調研員
林偉雄 市國資委副主任
鐘劍鴻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鄒永強 市金融局副局長
劉彪平 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許 濤 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
黃建光 市市場物管處副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市場改造辦”),由謝新添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辦公室成員可根據工作需要由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開展工程申報、驗收、獎勵等工作,負責本方案具體條款的補充解釋。
五、職責分工
(一)市創文辦:負責會同市商務局制定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指引(標準),參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審核、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二)市發展改革局、市金融局、市消防支隊、市市場物管處:負責協助做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相關工作。
(三)市財政局:負責國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預、結算審核,統籌安排撥付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應由市財政負責的獎勵資金。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解決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五)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活禽經營市場消毒、無害化處理工作。
(六)市商務局:負責制定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建設相關指引(標準),參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審核、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七)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改造四防設施、消毒設施等,使其符合病媒生物防治和衛生防疫工作要求。
(八)市國資委:負責所轄國有農貿市場(永福農貿中心、永豐農貿市場、上角水產品綜合農貿市場、火車站集貿市場、東城一農貿市場、群豐農貿市場、永安農貿市場、中心市場、古亭市場、城南市場、龍尾壩市場,共11個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制定和實施所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協調升級改造期間相關工作。
(九)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對農貿市場進行登記註冊,確認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的主體資格,查處無照經營和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牽頭組織審核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承擔市場改造辦日常工作。負責對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市場開辦者和場內食品經營者履行好入場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台賬登記制度等法定義務,保障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
(十)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配合源城區做好農貿市場垃圾清運、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及占道經營治理、設定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環境臨時疏導點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工作;督促、指導市場開辦者做好公廁建設管理。
(十一)源城區政府: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負責所轄民營農貿市場及區屬市場(公園市場、新興農貿市場,東華市場、新江農貿市場、萬綠金溝灣市場、大同綜合市場、理想綜合市場、興源綜合市場、四伙記農貿市場、永和綜合市場,共10個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制定和實施所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並按比例撥付應由區財政承擔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勵資金;負責為21個市場升級改造期間提前安排臨時經營場地並做好相關協調管理工作。
六、資金獎勵標準
對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予以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得超出市場升級改造實際投入資金,市場升級改造實際投入資金少於獎勵資金的,按實際投入資金額予以獎勵。
以市場房產證為依據,最終根據實際改造面積大小確定獎勵標準:
(一)2000平方以下(不含2000平方)的,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下同);
(二)2000至3000平方(不含3000平方)的,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
(三)3000平方至5000平方(不含5000平方)的,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
(四)5000平方至8000平方(不含8000平方)的,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70萬元(含70萬元);
(五)8000平方以上的,獎勵改造費用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
七、工作安排
(一)申報。
市場開辦者向所屬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機構提出市場升級改造申請,提交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複印件、《市場升級改造申請書》(見附屬檔案4)。
簡化審批手續,源城區政府、市國資委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機構受理所轄市場申請後,提出受理意見並於5日內完成初次審定。初審通過後,上報市場改造辦作最終審定。最終審定通過後,經市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同意後,由市市場監管局書面批覆市場開辦者。
(二)施工。
市場升級改造方案經審定後,市場開辦者應在5日內組織施工,並於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施工。
(三)驗收。
市場升級改造施工完成後,市場開辦者應按照標準自行組織工程驗收,然後向所轄市場升級改造領導機構提出驗收申請,提交《市場升級改造驗收申請書》(見附屬檔案5)、市場升級改造前後的對比圖片、工程結算報告等材料。
源城區政府、市國資委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機構按職責分工受理驗收申請後,提出受理意見並於5日內完成初次驗收。初次驗收合格後,上報市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由市場改造辦組織最終驗收,填寫驗收審核意見表(見附屬檔案6)。最終驗收合格的,經市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同意後,由市市場監管局書面批覆市場開辦者。上述工作在8月25日前完成。
(四)獎勵。
市財政局及源城區政府收到市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審核組驗收意見和市場改造辦(市市場監管局)付款申請後,應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獎勵資金的撥付工作。其中市財政承擔獎勵金額的67%,源城區政府承擔獎勵金額的33%。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是一項牽涉面廣、資金投入大且影響深遠的社會系統工程,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前提和一項艱巨的任務。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將其納入本單位重點工作來抓,實行“一把手”親自掛帥,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落實責任,切實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此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加強扶持,調動積極性。政府資金扶持是推動市場升級改造的關鍵,源城區政府、市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獎勵措施,充分發揮政府扶持資金的槓桿作用,帶動市場開辦者投入資金對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幫助市場開辦者解決市場升級改造面對的實際困難,尤其是對部分建成區經規劃批准的臨建市場,在科學規劃市場建設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市場發展潛力和周邊民眾的生活需求,儘可能採取靈活寬鬆的市場用地政策,解決市場規劃長期臨建的問題,充分調動市場開辦者參與市場升級改造的積極性。要堅決取締非法市場,對於未經批准或者未按批准內容臨時建設的市場,住建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因地制宜,紮實推進。由於我市農貿市場的建設起點、產權歸屬、經營狀況各不相同,必須在徹底摸清市場投資和經營情況的基礎上,堅持硬體與軟體配套改造“雙高”標準,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場以超市式農貿市場建設為引領,率先建設高質量、高標準的升級改造樣板市場。
(四)積極引導,確保穩定。做好市場升級改造的宣傳引導工作,認真向市場開辦者和經營戶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市場升級改造的理解和支持。市場升級改造期間,要協助市場開辦者做好場內經營者的安置工作,加強市場監管,防止出現以市場升級改造為名,哄抬物價,擾亂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此外,還要做好升級改造完成後的市場後續管理工作,引導市場開辦者合理收取租金,避免出現大幅度提升租金的現象,並加大對市場外部環境的整治力度,堅決取締市場周邊亂擺賣、占道經營的現象,疏導經營者入場經營,切實鞏固市場升級改造的工作成果。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印發的通知

河府辦〔2020〕13號
源城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市場改造辦(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7日

解讀

為打造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文明的市場環境,我市制定印發了《河源市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
一、制定依據
按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據《廣東省進一步加強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及《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實地考察工作指引(地級以上市適用)》關於農貿市場點位標準等檔案精神制定方案,全力推進源城轄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內容
《方案》由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工作原則、組織領導、職責分工、資金獎勵標準等8個部分內容組成。以“最佳化市場布局、促進市場發展、改善市場環境、方便民眾消費”為宗旨,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針,努力推進源城轄區內21個農貿市場硬體設施改造升級和管理規範化。
關於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我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方案》明確了河源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由劉東豪副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簡稱“市場改造辦”),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謝新添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實施市場升級改造工作,以及負責方案具體條款的補充解釋工作。
關於職責分工:《方案》明確了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市創文辦、市商務局負責制定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指引(標準),參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方案審核、竣工驗收等工作;市國資委負責所轄國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制定和實施所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源城區政府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負責所轄民營農貿市場及區屬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制定和實施所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方案,並按比例撥付應由區財政承擔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勵資金;負責為21個市場升級改造期間提前安排臨時經營場地並做好相關協調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國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預、結算審核,統籌安排撥付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應由市財政負責的獎勵資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活禽經營市場消毒、無害化處理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改造四防設施、消毒設施等,使其符合病媒生物防治和衛生防疫工作要求;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配合源城區做好農貿市場垃圾清運、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及占道經營治理、設定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環境臨時疏導點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工作,督促、指導市場開辦者做好公廁建設管理。
關於獎勵標準:《方案》明確了獎勵資金標準及發放條件。獎勵資金不得超出市場升級改造實際投入資金,市場升級改造實際投入資金少於獎勵資金的,按實際投入資金額予以獎勵。並以市場房產證為依據,根據實際改造面積大小確定了五個檔次的獎勵標準。市場開辦者先提出市場升級改造申請,獲準後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施工並提交驗收申請,由市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小組組織驗收後報請市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其中:市財政承擔獎勵金額的67%,源城區政府承擔獎勵金額的33%。
關於工作要求:《方案》要求源城區政府、市財政部門要積極落實獎勵措施,充分發揮政府扶持資金的槓桿作用,堅持硬體與軟體配套改造“雙高”標準,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場以超市式農貿市場建設為引領,率先建設高質量、高標準的市場升級改造樣板市場。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