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監督管理、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類別:事業單位
  • 地區:廣東省河源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或者參與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報告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食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貫徹落實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指導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治理和綜合檢查。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跨區域或者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科研實驗、臨床試驗和檢驗工作,並指導審評認證相關業務工作。
(十)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新聞、信息發布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編制全市食品藥品監管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安排、管理有關項目經費,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組織編報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政府採購、行政事業性收費、內部審計、財務和資產的管理等。
政策法規科
研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太政策;承辦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協調和發布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承擔來信來訪、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根據該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地方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對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
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
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實行食品生產許可,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食品強制檢驗工作。
食品市場安全監管科
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餐飲安全監管科
掌握分析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實行中央廚房餐飲服務許可,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重太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藥品生產安全監管科
掌握分析藥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監督國家藥品標準的執行;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臨床試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出具藥品出口銷售證明;監督管理特殊藥品,核發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
藥品流通安全監管科
掌握分析藥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測經核准的藥品廣告。
醫療器械監管科
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
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承擔第一類醫療器械註冊工作;承擔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門店除外)許可;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監測經核准的醫療器械廣告;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保健食品監管科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出具保健食品出口銷售證明;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標準;承擔保健食品質量和標準的有關監管工作;監測經核准的保健食品廣告。
化妝品監管科
掌握分析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標準;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化妝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組織指導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審評工作;指導食品醫藥職業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稽查分局
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或重大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案件,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稽查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施和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擬訂、組織實施全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驗計畫;組織開展網際網路違法藥品和保健食品信息的監測和查處工作;受理、登記、辦理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安全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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