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庫)健康評價規範

《河湖(庫)健康評價規範》(標準號DB35/T 2096-2022),是由福建省水利廳牽頭、三明市水利局參與制定的福建省地方標準。於2022年12月27日獲批准發布,將於2023年3月27日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湖(庫)健康評價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3月27日 
內容解讀
該標準在全國首創開展全域性河湖(庫)健康評價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提出河湖(庫)健康評價的指標和方法、評價等級的劃分、評價報告的編制、評價成果的推送等要求,對於提升河湖(庫)健康評價管理工作水平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該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有利於福建省河湖(庫)健康評價工作的規範化和標準化,推動社會各界都來關心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和水災害,幫助公眾了解河湖(庫)真實健康狀況,為各級河(湖)長及相關主管部門履行河湖(庫)管理保護職責提供有力參考和依據,對維護福建省河流生態系統健康、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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