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業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由河南省農業廳編制。報告全文包括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況
  2016年,省農業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範公開程式,完善工作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穩步發展。省農業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誰公開誰審查”、事前審查和依法審查原則,嚴格執行信息提供部門自審、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專門審查、主管領導審核批准的工作程式。同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建立健全了信息發布制度,明確了審查程式和職責。採取“以會代訓”的方式對全省農業系統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信息公開培訓,先後培訓80人次,提高了全省農業系統相關人員的工作能力。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要求,結合省農業廳工作實際,完善了《河南省農業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限和公開監督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對於應當讓社會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嚴格限制不公開事項的範圍。對於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及時進行登記,明確受理責任人,並在規定期限內做出是否公開的答覆,依法規不能公開的須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省農業廳堅持把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提升了“河南農業信息網”性能。按照上級要求,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頁和“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標題欄目;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農業信息工作職能,完善了“省情概況、廉政建設、政務大廳、農情動態、政情通報、政策法規、農業統計、農業信訪”等一級欄目,在此基礎上設定二、三級子欄目。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檢索查找所關注的農業信息,編制和完善了信息公開索引號、標題、內容概述、文號、發布機構等,並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傳公開的信息。同時,把機關檔案室作為公開信息查閱的第二途徑。為了方便社會公眾來廳查閱檔案,省農業廳配備完善了檔案室,專門設定了檔案閱覽室,為社會公眾提供查閱政府信息的必要條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農業廳通過入口網站“河南農業信息網”等方式主動公開本廳的政府信息。
  省農業廳按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2735條,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類信息9條,通過網站公開信息2709條,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3件次,通過其他方式公開信息26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開權利人,我廳堅持熱情接待,積極穩妥地處理公開事宜。2016年度共收到網上申請的公開事項69條、信函申請的公開事項3條,都進行了一一答覆,對接到的電話諮詢也進行了認真答覆。
  四、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省農業廳沒有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度省農業廳政府信息公開未實行收費。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度省農業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對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農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主動公開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2017年,我們將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繼續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地公開政府信息,積極推進涉農社會熱點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對關係農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受理,認真答覆,切實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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