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8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04年01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1月8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4年1月8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鶴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9月29日獲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 鶴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穩定,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格局,...
《安陽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已經安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2年6月17日通過,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22年7月3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暫住人口管理,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根據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國家有關戶口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查禁賣淫、嫖娼活動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查禁賣淫、嫖娼工作。各級司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根據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嚴厲查禁、懲處賣淫...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查禁賭博應當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嚴格執法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查禁賭博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落實查禁賭博工作的綜合治理責任...
第一條 為了鼓勵人民民眾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保護和獎勵在維護社會治安中見義勇為的人員,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議》,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六、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作了規定,即社會穩定,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控制和逐步下降,社會醜惡現象大大減少,治安混亂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治安秩序良好,民眾有安全感。目的與意義 目的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
2013年8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縣級以上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綜合協調機構,應當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工作協調機制,分析研判社會矛盾糾紛變化趨勢,建立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督促推動預防化解重大矛盾糾紛。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工作...
1993年1月4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11月29日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3年8月1日陝西省第十...
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能,依法做好反家庭暴力信息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研判等工作,將家庭糾紛、家庭暴力排查處置等信息及時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在確保...
信陽市城鄉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條例 (2023年4月25日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3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責任區管理 第三章 容貌...
(七)積極開展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維護社會治安,搞好本村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及時調解民間糾紛,促進村民和睦相處,認真執行國家計畫生育政策,倡導晚婚晚育,普及義務教育和文化、科學知識,倡導移風易俗和勤儉節約;(八)...
人事部門應當按規定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的人員編制。監察部門應當加強對影響社會治安穩定重大案(事)件的調查,及時查處領導幹部失職、瀆職和工作人員的不作為行為。第三十四條市、縣(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設立見義勇為工作辦公...
圍繞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信用信息安全、信用平台監督管理等領域出台50餘項重要制度和標準規範,《河南省社會信用條例》成為全國第二部省級社會信用綜合性地方法規。平台建設大幅躍升。“一網通辦”平台建設成效顯著,建成貫通省、市、縣三級的...
《西寧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1992年9月24日西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2年12月11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2002年12月26日西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1、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2、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 3、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 4、中共河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5、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員會(與河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6、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二)派出機構 ...
第三條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貫徹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堅持專門工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第四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公民,均適用本暫行條例。第五條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內容:(一...
第九條自治縣自治機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預防措施,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第十條自治縣自治機關開展國防教育,依法做好兵役工作。第十一條自治縣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族...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處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工作的領導、協調,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立部門分工協作機制,協調解決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