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省政府參事室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省政府參事室工作的通知》是199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的檔案。

章節條例,頒發日期,

章節條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參事室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5]2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政府參事室的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提高對新時期參事室工作的認識
省政府參事室自1950年成立以來,在聯繫和團結中上層愛國人士、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加強人民政權的民主政治建設,促進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新的歷史時期,進一步加強省政府參事室建設,對發揮參事的統戰、諮詢作用,為政府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服務,對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經濟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鞏固擴大愛國統一戰線、促進改革開放、發展經濟和社會穩定的高度,提高對新時期參事室工作的認識,切實重視和支持參事室的工作。
二、參事室的性質、職能和參事的職責
參事室是省人民政府所屬的一個具有統戰性、諮詢性的工作部門。其基本職能是:負責選聘省政府參事的有關工作;組織參事學習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組織參事進行參政議政活動;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持參事開展海外聯誼和“三引進”工作。
參事的基本職責是參政議政,在政府工作中發揮諮詢作用,其主要任務是:對省政府某些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密切同社會各界的聯繫,及時反映各方面人士對省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應有關部門邀請對某些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制度草案進行研究提出意見;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參事有權直接向省政府領導人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進一步加強參事隊伍建設
遴選、聘任參事,要嚴格掌握條件,既要考慮統戰工作的需要,又要考慮在政府工作中發揮諮詢作用的需要。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要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遴選的主要對象是有代表性、有影響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並具有參政議政能力的各方面專家,特別是經濟、法律、金融、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等專家;能夠在海外統戰工作,特別是在統一祖國的事業中發揮作用的愛國人士;從台港澳和國外回來定居的知名人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愛國人士。省政府參事必須是正處級以上(含正處級)職級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考慮到聘任參事的廣泛性,在人選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儘量從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中選聘。選聘工作中不強求各民主黨派成員的平衡。為適應參政議政工作的需要,如從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中難以遴選急需的經濟、法律等方面的人士,也可選聘個別符合參事條件,熟悉統戰工作的中共黨員,但其人數最多不得超過參事總數的10%。
省政府參事的總數不超過60人。今後新聘參事的年齡一般應為60歲左右,個別確因工作需要可高於65歲或低於55歲。聘任參事以5年為期,可以連續聘任。聘期屆滿已70歲的,一般不再續聘。受聘參事由省長聘任並頒發聘任書。受聘參事應認真履行職責,妥善處理參政議政與所在單位工作及社會兼職工作的關係,更好地結合自身專長,發揮自身優勢,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因人而異,各展所長”的原則開展工作,發揮作用。
四、改進參事的管理服務辦法
任命制參事,均不過渡為國家公務員,實行“老人老辦法”,其工資調整、辦公經費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新聘參事除從國家行政機關聘任的外,其他從企事業單位聘任的均不進入國家公務員序列。受聘參事保持原行政級別和技術職務,仍是原單位編內人員;在受聘期間達到離退休年齡的暫不辦理離退休手續,工齡連續計算;解聘後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受聘參事本人原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並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按國家關於延長離退休年齡的有關政策和人事部的有關規定辦理,可不占用所在單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名額。受聘參事在受聘期間其所在單位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和調整工作人員職級時,受聘參事應與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對待。受聘參事的供給關係,包括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參事所在單位負責,按所在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
個別從台港澳地區和國外回來定居的知名人士被聘為參事的,如未在其他部門、單位任職,由參事室根據本人實際,參照其他參事的情況,商同有關部門相應解決有關待遇問題。
五、加強參事室領導班子建設
參事室領導班子的配備,既要有中共黨員,又要有民主黨派或無黨派愛國人士。領導班子成員應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在政治思想、組織領導能力、業務水平和身體狀況等方面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不搞照顧性安排。領導班子成員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其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同級政府領導成員的任職年限;是中共黨員的,原則上按照現行幹部離退休制度辦理,個別確因工作需要,經省政府批准可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
參事室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抓好參事室的內部建設,努力提高參事室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搞好服務工作;要妥善安排和組織參事的各項活動。同時,注意加強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繫與合作,主動向參事所在單位提供參事的有關情況。
六、各有關方面要支持參事室工作
在省政府設參事室,是我省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重視支持參事工作,為參事開展工作提供有利條件。省財政部門根據參事的工作需要除合理安排必要的業務活動經費外,還應撥給必要的統戰活動經費。參事所在單位應對參事的參政議政活動給予支持,並把參事參與政事的實績作為對其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工作承包制或定額管理的單位,應適當核減參事的業務工作定額。
七、進一步加強對參事室工作的領導
參事室由省人民政府領導,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在統戰政策的貫徹和參事安排方面,要主動接受省委統戰部的指導。
省政府為加強對參事室工作的領導,由一位副省長分管參事室的工作;省政府負責同志每半年同參事進行一次座談,通報形勢和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情況,聽取參事們的意見和建議;幫助參事室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為便於參事知情出力,省政府根據工作中心和參事的情況,給參事室出題目,交任務,提要求,組織調研、檢查活動,省政府、省直廳、局召開的有關會議,應通知參事室安排專業對口的參事參加。

頒發日期

【發布單位】81602
【發布文號】豫政[1995]51號
【發布日期】1995-07-28
【生效日期】1995-07-28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
進一步加強省政府參事室工作的通知
(豫政[1995]51號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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