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關於廢止和修訂部分檔案的通知》是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為豫政文[1993]12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政府關於廢止和修訂部分檔案的通知
- 發布文號:豫政文[1993]129號
- 發布日期:1993-03-16
- 生效日期:1993-03-16
檔案信息,檔案背景,檔案正文,
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81602
【發布文號】豫政文[1993]129號
【發布日期】1993-03-16
【生效日期】1993-03-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豫政文[1993]129號
【發布日期】1993-03-16
【生效日期】1993-03-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訂部分檔案的通知
(1993年3月16日豫政文〔1993〕12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門:
檔案背景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並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省政府對行政規章和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二年制發的檔案進行了認真的清理。決定廢止三十七個檔案,廢止十五個檔案的部分內容,責成省政府有關部門對九個檔案進行修訂。現將廢止的檔案目錄和部分廢止的檔案內容予以公布,望各地、各部門停止執行。對於決定修訂的檔案,有關部門要抓緊提出修改意見,報省政府重新制定。
檔案正文
一、決定廢止的檔案目錄
(一)關於進一步放寬政策,大力發展城鎮集體企業的若干規定》(省政府規章,1984年6月12日發布)
(二)《關於認真執行國務院〈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通知》(省政府1984年9月19日發布)
(三)《關於改革物價管理的若干具體規定》(省政府規章,1985年4月23日發布)
(四)《河南省外事工作條例》(省政府規章,1985年12月30日發布)
(五)《河南省〈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省政府規章,1986年11月20日發布)
(六)《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省政府1986年12月3日發布)
(七)《河南省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規章,1987年7月28日發布)
(八)《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的決定〉的通知》(豫政〔1988〕88號,省政府1988年1月1日發布)
(九)《批轉省計經委〈關於地方性大型工業聯營企業在省計畫中實行單列的報告〉的通知》(豫政〔1988〕7號,省政府1988年4月7日發布)
(十)《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國發〔1988〕3號檔案的通知》(豫政〔1988〕10號,省政府1988年2月29日發布)
(十一)《關於加強我省化肥、農藥生產和經銷管理問題的通知》(豫政〔1988〕26號,省政府1988年4月19日發布)
(十二)《河南省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制度管理細則》(省政府規章,省政府批准,省計經委1988年4月21日發布)
(十三)《關於支持、搞活鄉鎮企業的若干規定》(省政府規章,1988年5月27日發布)
(十四)《批轉省計畫經濟委員會〈關於加強我省紡織工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8〕83號,省政府1988年9月17日發布)
(十五)《批轉省商管委〈關於幾種重要副食品的市場供應安排意見〉的通知》(豫政〔1988〕104號,省政府1988年11月15日發布)
(十六)《關於發布〈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單位技術工人合理流動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的通知》(省政府規章,1988年12月3日發布)
(十七)《關於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進一步加強糧食管理穩定糧食市場的通知》(豫政〔1988〕122號,省政府1988年12月26日發布)
(十八)《轉發省總工會、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對物價監督工作報告的通知》(豫政辦〔1988〕2號,省政府辦公廳1988年1月20日發布)
(十九)《批轉省商管委〈關於認真做好當前石油市場供應工作的緊急報告〉的通知》(豫政辦〔1988〕48號,省政府辦公廳1988年9月29日發布)
(二十)《關於進一步做好批發扣稅工作的通知》(豫政辦〔1988〕56號,省政府辦公廳1988年11月14日發布)
(二十一)《關於印發〈河南省化肥調劑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豫政〔1989〕37號,省政府1989年4月22日發布)
(二十二)《批轉省商管委關於發揮國營商業主導作用搞好城市副食品供應意見的報告的通知》(豫政〔1989〕22號,省政府1989年3月22日發布)
(二十三)《關於農業技術所需化肥、農藥、農膜經銷問題的通知》(豫政〔1989〕39號,省政府1989年4月24日發布)
(二十四)《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鋼材管理的決定〉的通知》(豫政〔1989〕41號,省政府1989年5月2日發布)
(二十五)《批轉省交通廳關於整頓治理道路運輸市場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9〕103號,省政府1989年8月10日發布)
(二十六)《河南省化肥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規章,1989年8月14日發布)
(二十七)《關於完善化肥、農藥、農膜專營辦法的通知》(豫政〔1990〕23號,省政府1990年3月13日發布)
(二十八)《批轉省計經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化肥、農藥、農膜專營和市場管理意見的通知》(豫政〔1990〕95號,省政府1990年10月15日發布)
(二十九)《批轉省體改委等部門關於搞活金融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1〕22號,省政府辦公廳1991年5月23日發布)
(三十)《關於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認真做好糧油統銷價格調整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35號,省政府1991年4月17日發布)
(三十一)《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46號,省政府1991年5月9日發布)
(三十二)《轉發省體改委關於物資體制改革有關問題報告的通知》(豫政辦〔1991〕8號,省政府辦公廳1991年2月4日發布)
(三十三)《關於印發〈河南省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先進企業考核評審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91〕5號,省政府1991年1月16日發布)
(三十四)《批轉省計經委等部門關於開展聯運市場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1991〕61號,省政府1991年6月6日發布)
(三十五)《關於進一步做好食糖經銷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106號,省政府1991年12月26日發布)
(三十六)《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價格管理、搞好企業定價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5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1月22日發布)
(三十七)《批轉省人事廳關於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14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3月24日發布)
(一)關於進一步放寬政策,大力發展城鎮集體企業的若干規定》(省政府規章,1984年6月12日發布)
(二)《關於認真執行國務院〈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通知》(省政府1984年9月19日發布)
(三)《關於改革物價管理的若干具體規定》(省政府規章,1985年4月23日發布)
(四)《河南省外事工作條例》(省政府規章,1985年12月30日發布)
(五)《河南省〈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省政府規章,1986年11月20日發布)
(六)《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省政府1986年12月3日發布)
(七)《河南省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規章,1987年7月28日發布)
(八)《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的決定〉的通知》(豫政〔1988〕88號,省政府1988年1月1日發布)
(九)《批轉省計經委〈關於地方性大型工業聯營企業在省計畫中實行單列的報告〉的通知》(豫政〔1988〕7號,省政府1988年4月7日發布)
(十)《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國發〔1988〕3號檔案的通知》(豫政〔1988〕10號,省政府1988年2月29日發布)
(十一)《關於加強我省化肥、農藥生產和經銷管理問題的通知》(豫政〔1988〕26號,省政府1988年4月19日發布)
(十二)《河南省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制度管理細則》(省政府規章,省政府批准,省計經委1988年4月21日發布)
(十三)《關於支持、搞活鄉鎮企業的若干規定》(省政府規章,1988年5月27日發布)
(十四)《批轉省計畫經濟委員會〈關於加強我省紡織工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8〕83號,省政府1988年9月17日發布)
(十五)《批轉省商管委〈關於幾種重要副食品的市場供應安排意見〉的通知》(豫政〔1988〕104號,省政府1988年11月15日發布)
(十六)《關於發布〈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單位技術工人合理流動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的通知》(省政府規章,1988年12月3日發布)
(十七)《關於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進一步加強糧食管理穩定糧食市場的通知》(豫政〔1988〕122號,省政府1988年12月26日發布)
(十八)《轉發省總工會、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對物價監督工作報告的通知》(豫政辦〔1988〕2號,省政府辦公廳1988年1月20日發布)
(十九)《批轉省商管委〈關於認真做好當前石油市場供應工作的緊急報告〉的通知》(豫政辦〔1988〕48號,省政府辦公廳1988年9月29日發布)
(二十)《關於進一步做好批發扣稅工作的通知》(豫政辦〔1988〕56號,省政府辦公廳1988年11月14日發布)
(二十一)《關於印發〈河南省化肥調劑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豫政〔1989〕37號,省政府1989年4月22日發布)
(二十二)《批轉省商管委關於發揮國營商業主導作用搞好城市副食品供應意見的報告的通知》(豫政〔1989〕22號,省政府1989年3月22日發布)
(二十三)《關於農業技術所需化肥、農藥、農膜經銷問題的通知》(豫政〔1989〕39號,省政府1989年4月24日發布)
(二十四)《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鋼材管理的決定〉的通知》(豫政〔1989〕41號,省政府1989年5月2日發布)
(二十五)《批轉省交通廳關於整頓治理道路運輸市場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9〕103號,省政府1989年8月10日發布)
(二十六)《河南省化肥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規章,1989年8月14日發布)
(二十七)《關於完善化肥、農藥、農膜專營辦法的通知》(豫政〔1990〕23號,省政府1990年3月13日發布)
(二十八)《批轉省計經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化肥、農藥、農膜專營和市場管理意見的通知》(豫政〔1990〕95號,省政府1990年10月15日發布)
(二十九)《批轉省體改委等部門關於搞活金融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1〕22號,省政府辦公廳1991年5月23日發布)
(三十)《關於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認真做好糧油統銷價格調整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35號,省政府1991年4月17日發布)
(三十一)《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46號,省政府1991年5月9日發布)
(三十二)《轉發省體改委關於物資體制改革有關問題報告的通知》(豫政辦〔1991〕8號,省政府辦公廳1991年2月4日發布)
(三十三)《關於印發〈河南省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先進企業考核評審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91〕5號,省政府1991年1月16日發布)
(三十四)《批轉省計經委等部門關於開展聯運市場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1991〕61號,省政府1991年6月6日發布)
(三十五)《關於進一步做好食糖經銷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106號,省政府1991年12月26日發布)
(三十六)《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價格管理、搞好企業定價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5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1月22日發布)
(三十七)《批轉省人事廳關於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14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3月24日發布)
二、決定廢止十五個檔案的部分內容
(一)《河南省〈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省政府規章,1986年11月20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三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
(二)《關於批轉省計經委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豫政〔1988〕82號,省政府1988年9月14日發布),廢止該檔案《下放管理許可權》一章,保留該檔案第一章和第三章。
(三)《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省政府規章,1988年12月22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四)《關於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的通知》(豫政〔1989〕128號,省政府1989年12月8日發布),廢止該檔案中“大中型企業要有科研所,小企業應有一定科技人員組成的科研組”的內容,廢止該檔案中“今後對企業的一切考核,包括企業管理升檔、升級、評先、評優等,都要將科技進步列為主要考核內容”的規定。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工資基金管理的通知》(豫政〔1989〕60號,省政府1989年6月2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一項中限制企業工資基金的所有內容、第五項中控制企業計畫外用工的所有內容。
(六)《批轉省深化企業改革領導小組關於搞活大中型企業試點等六項意見的通知》(豫政〔1988〕14號,省政府1988年3月16日發布),廢止該檔案中《關於放開經營試點的意見》的全部內容,按《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執行。
(七)《批轉省計畫經濟委員會關於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的意見報告的通知》(豫政〔1990〕61號,省政府1990年5月29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八項《建立省企業技術進步考核表彰制度,開展比先進、學先進、趕先進的活動》的全部內容。
(八)《批轉省目標管理協調辦公室關於建立政府系統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體系的試行意見的通知》(豫政〔1990〕13號,省政府1990年2月11日發布),廢止該檔案附屬檔案(2),即《省直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體系》的全部內容。
(九)《關於設立各類公司審批許可權的通知》(豫政〔1991〕14號,省政府1991年2月27日發布),該檔案涉及的公司,除金融、外貿、保全、醫療等行業的公司要按該檔案繼續執行外,其他內容一律廢止。
(十)《關於充分開發利用勞動力資源進一步做好勞動就業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19號,省政府1991年3月19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四部分,按我省現行檔案執行。
(十一)《關於進一步搞活流通加快市場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豫政〔1992〕8號,省政府1992年1月18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九部分中有關批發代扣稅的所有內容。
(十二)《關於印發河南省計畫體制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豫政〔1992〕11號,省政府1992年3月18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三部分的第二項、第七部分中有關企業勞動工資計畫管理的所有內容,按《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執行。
(十三)《轉發省計經委關於加快發展我省食品工業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92〕16號,省政府1992年3月5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二部分中關於發展“省級隊”、“市級隊”、“縣級隊”並實行全過程管理的所有內容。
(十四)《轉發省體改委等部門關於擴大鄭州、洛陽兩市經濟管理許可權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6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1月27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的第一項。
(十五)《批轉省科協等單位關於河南省退休科技工作者協會興辦科技實體及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15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4月9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一項中關於興辦科技經濟實體要經省科委批准的內容。
(一)《河南省〈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省政府規章,1986年11月20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三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
(二)《關於批轉省計經委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豫政〔1988〕82號,省政府1988年9月14日發布),廢止該檔案《下放管理許可權》一章,保留該檔案第一章和第三章。
(三)《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省政府規章,1988年12月22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四)《關於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的通知》(豫政〔1989〕128號,省政府1989年12月8日發布),廢止該檔案中“大中型企業要有科研所,小企業應有一定科技人員組成的科研組”的內容,廢止該檔案中“今後對企業的一切考核,包括企業管理升檔、升級、評先、評優等,都要將科技進步列為主要考核內容”的規定。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工資基金管理的通知》(豫政〔1989〕60號,省政府1989年6月2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一項中限制企業工資基金的所有內容、第五項中控制企業計畫外用工的所有內容。
(六)《批轉省深化企業改革領導小組關於搞活大中型企業試點等六項意見的通知》(豫政〔1988〕14號,省政府1988年3月16日發布),廢止該檔案中《關於放開經營試點的意見》的全部內容,按《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執行。
(七)《批轉省計畫經濟委員會關於推進企業科技進步的意見報告的通知》(豫政〔1990〕61號,省政府1990年5月29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八項《建立省企業技術進步考核表彰制度,開展比先進、學先進、趕先進的活動》的全部內容。
(八)《批轉省目標管理協調辦公室關於建立政府系統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體系的試行意見的通知》(豫政〔1990〕13號,省政府1990年2月11日發布),廢止該檔案附屬檔案(2),即《省直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體系》的全部內容。
(九)《關於設立各類公司審批許可權的通知》(豫政〔1991〕14號,省政府1991年2月27日發布),該檔案涉及的公司,除金融、外貿、保全、醫療等行業的公司要按該檔案繼續執行外,其他內容一律廢止。
(十)《關於充分開發利用勞動力資源進一步做好勞動就業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19號,省政府1991年3月19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四部分,按我省現行檔案執行。
(十一)《關於進一步搞活流通加快市場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豫政〔1992〕8號,省政府1992年1月18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九部分中有關批發代扣稅的所有內容。
(十二)《關於印發河南省計畫體制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豫政〔1992〕11號,省政府1992年3月18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三部分的第二項、第七部分中有關企業勞動工資計畫管理的所有內容,按《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執行。
(十三)《轉發省計經委關於加快發展我省食品工業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92〕16號,省政府1992年3月5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二部分中關於發展“省級隊”、“市級隊”、“縣級隊”並實行全過程管理的所有內容。
(十四)《轉發省體改委等部門關於擴大鄭州、洛陽兩市經濟管理許可權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6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1月27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的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的第一項。
(十五)《批轉省科協等單位關於河南省退休科技工作者協會興辦科技實體及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1992〕15號,省政府辦公廳1992年4月9日發布),廢止該檔案第一項中關於興辦科技經濟實體要經省科委批准的內容。
三、決定修訂的檔案目錄
(一)《河南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暫行規定》(省政府規章,1984年12月14日發布) 由省計經委負責
(二)《河南省職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暫行規定》(省政府規章,1985年11月9日發布) 由省勞動廳負責
(三)《關於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補充規定》(省政府規章,1985年2月26日發布) 由省計經委負責
(四)《河南省〈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省政府規章,1986年11月20日發布) 由省勞動廳負責
(五)《關於加強我省鋁土和耐火粘土礦產資源統一管理的通知》(省政府1990年9月14日發布) 由省冶金廳負責
(六)《關於加強焦炭生產、市場管理和供應工作的通知》(省政府1990年2月16日發布) 由省冶金廳負責
(七)《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省政府規章,1991年1月17日發布) 由省勞動廳負責
(八)《關於認真進行我省地方鋁(粘)土礦山整頓和加強礦產品管理的通知》(省政府1991年3月23日發布) 由省冶金廳負責
(九)《河南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規章,1991年5月21日發布)
(一)《河南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暫行規定》(省政府規章,1984年12月14日發布) 由省計經委負責
(二)《河南省職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暫行規定》(省政府規章,1985年11月9日發布) 由省勞動廳負責
(三)《關於發展食品工業若干政策的補充規定》(省政府規章,1985年2月26日發布) 由省計經委負責
(四)《河南省〈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省政府規章,1986年11月20日發布) 由省勞動廳負責
(五)《關於加強我省鋁土和耐火粘土礦產資源統一管理的通知》(省政府1990年9月14日發布) 由省冶金廳負責
(六)《關於加強焦炭生產、市場管理和供應工作的通知》(省政府1990年2月16日發布) 由省冶金廳負責
(七)《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省政府規章,1991年1月17日發布) 由省勞動廳負責
(八)《關於認真進行我省地方鋁(粘)土礦山整頓和加強礦產品管理的通知》(省政府1991年3月23日發布) 由省冶金廳負責
(九)《河南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規章,1991年5月21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