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通過《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
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 《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8年09月25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9月25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1988年9月1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通過《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
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 《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
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09.25 實施時間 1988.09.25 第一條 為了做好對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維護社會秩序,以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
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工作範圍 (1)向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接受單位...
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簡稱安置幫教工作,是在各級政府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動。工作制度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一)人員接受制度 收到《刑滿釋放...
公安、司法行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就業和幫教工作。民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做好尚未就業的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第十七條...
《印發廣州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規定的通知》在2012.07.07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印發廣州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廣州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2.07.07 實施時間 ...
第一條為了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內容 第二條凡原戶籍所在地在本...
為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工作,預防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廣州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規定的通知第二...
第一條為了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原戶籍所在地在本省境內...
在這期間,他們與社會處於相對隔離的狀態,勞改勞教機關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對他們實現特殊管理和教育。期滿之後,經履行一定的手續,他們即可再回到社會上,成為社會的一員。由於種種因素,這些回歸人員仍有再犯的可能,因此必須做好重新犯罪...
《廣東省安置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規定》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1994年1月1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94年2月4日 廣東省安置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
我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委託,作關於《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廢止決定草案)的說明。《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
社會安置,有廣狹兩義。廣義指社會對復員退伍軍人、離退休人員、殘疾人員、待業人員以及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生活、工作、就學等方面的妥善解決。屬於社會保障事業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減少社會矛盾,維持社會心理的平衡具有重要...
2015年4月1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 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
接茬幫教是指社會各方面力量對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在一定期間內進行幫助教育的非處罰性的社會教育管理活動。旨在與監所內進行的改造教育相銜接,幫助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人員繼續改造思想和重新適應社會,防止重新違法犯罪。繼承人同意...
指導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承擔全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負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
6、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統計、分析、上報。7、管理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的初審和上報。...
4、承擔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及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的責任;承擔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承擔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的責任。5、承擔全市仲裁機構...
指導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承擔全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負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
街道)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務執業證》的審核、申報、註冊和發放;負責全市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隊伍網路建設,指導檢查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管理和指導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