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知》是2009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9-07-17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豫政〔2009〕54號
【發布日期】2009-07-17
【生效日期】2009-07-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9〕54號)
各產煙省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切實加強對菸葉收購工作的組織管理,最佳化收購環境,確保菸葉收購工作規範有序進行,現就做好2009年菸葉收購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維護菸草專賣制度,加強菸葉市場管理,規範菸葉收購秩序
各產煙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和各級菸草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積極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告》精神,強化菸葉市場專賣管理,抓好源頭治理,嚴厲打擊非法購銷行為,嚴厲打擊各種干擾破壞活動,確保菸葉收購秩序穩定。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支持菸草專賣執法部門做好菸葉市場監管工作。菸草部門要嚴格自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做好內部監管工作;建立收購工作預警機制,及時處理突發事件,杜絕發生惡性事件。
二、嚴格執行國家收購計畫,加強契約管理
菸葉收購計畫是國家指令性計畫。堅持契約收購是規範收購行為、穩定收購秩序、實現訂單農業、保護菸農利益的有效辦法。各級政府及菸草部門要嚴格執行“計畫種植、契約收購”政策,教育菸農按契約要求到約定煙站交售菸葉,為菸草部門按契約組織收購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菸葉產區菸草部門要加強內部監管和行業自律,嚴格按照國家下達的菸葉收購計畫和與菸農簽訂的產購契約進行收購,對超計畫、無契約的菸葉一律不予收購;要建立契約公示制度,對契約簽訂情況和菸農菸葉交售數量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在契約面積內,確因豐產超計畫的菸葉,要在2010年1月1日後收購。各級政府不得以稅定量向菸草部門下達菸葉收購任務,菸草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購外地菸葉,違者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三、嚴格執行國家菸葉收購價格政策,及時兌現菸農收購款
各級政府和菸草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2009年菸葉收購價格及補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793號),嚴格執行國家菸葉收購價格政策,收購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出台新的補貼、加價或變相加價政策。要加強對收購價格執行情況的檢查,對於提級提價、壓級壓價或不按國家定價收購菸葉的單位,堅決追究決策者的責任。政府對菸農的補貼在菸葉收購結束後必須兌現。
各級政府要協調財政、菸草、金融等部門、單位積極籌措資金,確保收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決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向菸農“打白條”,確保菸農的合法利益。
四、堅持菸葉國家標準,確保等級質量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政府負責維護本地菸葉收購秩序,不得干預菸葉收購等級。各級菸草部門要切實落實《菸葉收購等級質量管理規定》(國煙辦〔2009〕174號),加強質量過程管理和責任追究,堅持國家標準,把提高菸葉收購等級合格率和等級純度作為重點,維護我省菸葉市場信譽,增強市場競爭力;要加強對基層幹部和廣大菸農的教育培訓,完善收購組織方式,結合預檢,將提高分級扎把規格和把內純度作為重點,杜絕異腰多腰、摻雜使假等手工規格不規範和混部、混級、混色現象;要準確掌握和執行國家標準,完善封閉收購、編碼驗級、微機收購制度,公平、公正、公開收購菸葉,既要防止降低標準收購,損害國家和企業利益,又要防止壓級壓價損害菸農利益;要堅持約時定點、批量交售,提高收購工作效率,減少菸農排隊等候時間。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菸葉收購質量監督,提高菸葉等級合格率。
五、切實加強對菸葉收購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菸葉收購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統籌協調的原則解決菸葉收購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在菸葉收購過程中,菸葉產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關心支持“三農”發展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關注菸葉、關心煙區、關愛菸農,滿腔熱忱地為菸農搞好服務,正確處理菸農、企業、政府三方的利益關係;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各類問題,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菸草部門要提高服務質量,確保收購等級平穩。農業、公安、監察、工商、質量技術監督、財政稅務、金融及菸草等部門、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運作,共同維護收購秩序,確保菸葉收購工作順利進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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