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10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文時間是2010年08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10年菸葉收購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豫政〔2010〕70號
- 發布時間:2010年08月21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業集聚區科學規劃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豫發〔2009〕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指導意見》(豫政〔2010〕3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2009—2020年)的通知》(豫政〔2009〕78號),為切實增強我省產業集聚區自主創新能力,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產業集聚區走創新驅動發展的道路,加快形成跨越式發展新機制,現就加快建設創新型產業集聚區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建設創新型產業集聚區的重要意義
創新型產業集聚區是以省產業集聚區為依託,以創新發展為主要驅動力,有效集聚創新資源和要素,形成以高新技術企業和高加工度企業集群發展為特徵的主導產業或充分體現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基本形成有效支撐企業自主創新的科技服務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是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基地。
選擇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建設創新型產業集聚區,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建設創新型產業集聚區,輻射和引領其他產業集聚區科學發展,有利於破解產業集聚區發展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創造企業科技創新的環境和條件,實現經濟成長方式由要素驅動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推動產業集聚區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提高我省產業集聚區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區域自主創新發揮支撐、帶動和示範作用,對建設創新型河南,支撐實現兩大跨越和中原崛起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二、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培育和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一個載體、三個體系”(產業集聚區,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戰略部署,以提升我省產業集聚區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根本目的,以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建設科技創新平台、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構建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等為重點,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優勢突出、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應明顯、輻射帶動有力的創新型產業集聚區,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為建設創新型河南、加快實現兩大跨越、實現中原崛起提供有力支撐。(二)基本原則。
———創新原則。推進產業集聚區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技術創新,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推動以企業為中心的產學研用有機結合,不斷提高產業集聚區的科技創新能力和整體發展水平。
———可持續發展原則。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注重環境保護,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經濟成長方式由要素驅動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實現產業集聚區可持續發展。
———示範帶動原則。充分發揮創新型產業集聚區企業創新能力強、技術水平高、聚集效應明顯、績效優良、開放帶動的示範作用,對其他產業集聚區起到輻射和帶動、引領作用。(三)總體目標。依託省產業集聚區,培育一批走創新驅動型科學發展道路的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到2012年,培育20個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到2020年,培育50個創新型產業集聚區。
三、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建設和發展的工作重點
(一)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產業集聚區骨幹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為依託,培育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打造高新技術產業鏈和產業集群,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先導產業。充分發揮現有優勢,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二)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以產業集聚區骨幹企業為重點,加快建設和發展各類企業研發中心,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引導產業集聚區建立科技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智慧財產權代理等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服務。(三)大力實施重大科技專項。針對產業集聚區產業發展中的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問題,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通過一系列重大關鍵技術的突破,帶動形成和壯大一批特色鮮明、比較優勢明顯的新興產業和產業集群,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四)加強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圍繞產業集聚區培育一批科技領軍人才、一批科技創新團隊和一支創新型科技人才骨幹隊伍,積極引進海外及省外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壯大產業集聚區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的規模,最佳化人才隊伍的結構,提升人才隊伍的層次。(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支持產業集聚區創新主體在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工藝和產品方面創造和形成自主智慧財產權。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加大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執法力度。(六)健全科技創新機制。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鼓勵企業以自身為中心,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重要用戶建立以產權為紐帶的各類技術創新合作組織。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在產業集聚區興辦科技型企業,創辦產學研基地、科研成果轉化基地和培訓基地。(七)擴大開放合作。鼓勵擴大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大力支持產業集聚區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支持國內外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在產業集聚區內設立研發中心,支持產業集聚區有條件的企業到國內外創新資源密集地區設立技術研發機構,充分利用外部科技、智力資源,提高創新能力。積極推進省內區域合作,結合我省現代城鎮體系建設,建設科技創新協作區和創新資源密集區。(八)最佳化發展環境。提高服務意識,為產業集聚區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支持產業集聚區的探索嘗試,並提供必要的指導、幫助。積極倡導創新價值觀,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
四、促進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加快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在省自主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研究解決建設創新型產業集聚區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建設和發展。建立協調推進的工作制度,形成科技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結合各自業務共同積極推進的工作局面。
(二)落實政策。認真執行國家和省賦予產業集聚區的各項優惠政策。認真貫徹豫政〔2009〕78號檔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產業集聚區科學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豫政〔2009〕62號),積極落實國家和省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財政稅收等政策。
(三)加大支持力度。政府各類創新投入應向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傾斜。最佳化科技投入結構,集中優勢科技資源,重點支持創新型產業集聚區重大套用技術研究、自主智慧財產權核心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工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高新技術產業化專項資金、自主創新專項資金等要向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傾斜,提高財政科技資金的使用效益。完善支持體系,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自主創新,充分發揮政府各類投融資平台和投資公司的作用,引導社會有關方面加大對產業集聚區的投入。有關科技計畫可對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實行單列。
(四)加強動態管理。建立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對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實行統一考核。建立並實行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動態調整制度,推進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建設和發展。
以上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