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在2008.09.02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08年09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8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在2008.09.02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在2008.09.02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8年8月25日省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二00八年九月二日第一條 為規範集體建設...
管理辦法要求,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和農村集體建設項目招標須通過流轉交易中心進行,鼓勵和引導農戶擁有的農村產權進入流轉交易中心流轉交易。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應通過流轉交易中心、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等公開市場進行。為減輕農民負擔,流轉交易中心對進行流轉交易的農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免收服務費用,對其他交易主體收取...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指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流轉、同權同價。流轉形式 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 (2)農村房屋產權人轉讓、出租房產時,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
九、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2008年9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1號公布)十、河北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定 (2011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9號公布根據2018年10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號修正)十一、河北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
第五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活動的,適用本細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章 交易範圍和方式 第六條 農村集體資產及交易項目包括:(一)法律規定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耕地、“四荒”地、林地、草地、水面、灘涂等土地經營權以及經濟發展用地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市轄區人民政府,對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土地管理工作,與縣人民政府享有同等權力。第二章 土地權利的確認和變更 第六條 本省依法實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他項權利的登記發證制度。未按本條例登記發證的,其土地權利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在已經確定了所有權...
嚴禁擅自或者變相將設施農業用地用於非農建設。第二十二條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禁止開墾的範圍內從事土地開發活動。按照國土空間規劃,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開發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權、生產自主權和經營收益權;(二)服從國家建設需要,保證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或者批准占用,並有權依法獲得補償;(三)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該土地;(四)土地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對原承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五)根據契約約定,...
就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不同於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中的發包不同於轉包一樣,它們遵循的是不同的規則,有不同條件和要求。準確界定“流轉”的含義,對於我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制度的建立,對於未來國家進行土地市場的巨觀調控和監管,以及對於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保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內容 農村集體土地...
在城市規劃區內申請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征地、占地手續。開發成片土地,必須先進行建設規劃,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按項目辦理征地、占地手續。第十二條國家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者出讓的辦法供應。對國家投資的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住宅(包括國家、集體、...
第八條 交易平台應加強行業規範、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建設,交易過程應公開公正,不得暗箱操作。第二章 交易品種及交易方式 第九條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包括:(一)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即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養殖水面等經營權。(二)林權。即農村集體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三)“四荒”使用權...
關於印發《開發區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冀國土資發〔2015〕11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見》(冀政發﹝2015﹞9號)要求,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地籍調查是土地登記發證的前提,各地要加快地籍調查,嚴格按照地籍調查有關規程規範的要求,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調查工作,查清農村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基本情況。有條件的地方要製作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地籍圖,以大比例尺地籍調查為基礎,製作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
用地流轉 面對1.2億畝建設用地缺口,民革中央呼籲——關鍵是推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 為了要妥善解決建設用地缺口問題,除了節約集約使用現有城市建設用地,將一些低山和丘陵開闢為建設用地外,一個重要的途徑就是統籌配置城鄉建設用地,加快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向城市的流轉。數字顯示,全國城鄉建設用地總量為3.41億畝,但城鎮...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證書套用,明確規定實行憑證管地用地制度。要求凡被徵收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在辦理征地手續之前,必須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進行補償;凡是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經過...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定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包括村莊和集鎮。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機動地承包經營權和“四荒地”使用權;(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所有權和集體資產租賃使用權;(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養殖水面承包經營權;(五)農村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六)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七)農村房屋所有權及閒置宅基地使用權;(八...
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湖北省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的第294號令,並從2007年1月1日起試行。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維護農民集體土地權利,促進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集約利用,促進農村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和城鎮化建設,...
● 各地在集體建設用地出讓轉讓等流轉活動中,要按照“初次分配基於產權、二次分配政府參與”的原則,出台和試行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收益分配辦法。國土資源部將研究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有關稅費征繳和分配辦法,保障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在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流轉等活動中的土地權益 。● 各市、縣國土...
《河北省土地轉用徵收報批辦法》是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於2013年1月4日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 關於印發《河北省土地轉用徵收報批辦法》的通知 冀國土資發〔2013〕1號 各設區市、縣(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提高審批效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77號)精神,省廳...
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要研究制定加強我省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的具體措施。著重解決好集體土地使用權隨意流轉,使用性質任意變更、建設混亂等突出問題。各市、縣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抓緊編制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詳細規劃。沒有批准詳細規劃的城中村,一律凍結各項建設。各類重大項目選址...
河北省土地轉用徵收報批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土地轉用徵收審查報批工作,提高審查報批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冀政〔2008〕132號)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提高審批效率...
河南省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若干意見 中山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 大連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試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實施辦法 江門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細則 南京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湖北省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