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08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08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新聞出版局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4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08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新出報刊字〔2009〕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 發布日期:2010年04月20日
檔案全文
各報刊出版單位:
按照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做好2008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新出報刊〔2009〕62號)精神,現就做好2008年度報刊年度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注意糾正報刊年度核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今年的報刊年度核驗工作,要切實解決以下突出問題:
1.對報刊年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把報刊年檢作為一般程式性工作,致使年檢工作流於形式。
2.對於年檢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不能嚴格按照規定處理。
3.一些單位填報不認真、不準確、不完整,審核部門把關不嚴。
4.不能及時參加年檢,拖拉滯後現象較為嚴重。
各報刊出版單位要認真對待今年年檢工作,如實填報信息,按時參加年檢。對於審核不合格的年度核驗表,我們將要求重新填報,並對出版單位提出批評。超出規定時限的,將按《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第12條規定予以處理。
二、突出重點,認真抓好2008年度報刊年檢工作
按照近期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報刊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依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的有關規定,今年我局將對全省報刊出版單位出版內容和出版、經營活動作全面檢查。重點審核以下主要問題:
1.報刊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履行管理職責,與出版單位是否掛靠關係。
2.報刊主要負責人是否符合任職條件、崗位資格。
3.報刊刊發重大選題內容是否履行備案手續,出版導向是否正確,出版質量是否符合規定。
4.報刊是否存在超越業務範圍、一號多報、一號多刊、轉讓出著作權等違規出版行為。
5.報刊記者和記者站是否存在違規情況。
6.報刊刊載廣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現象。
7.報刊經營廣告是否存在違規問題。
按照有關要求,對年檢中發現上述問題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報刊出版單位,要予以緩驗或不通過年檢。我局將針對緩驗的報刊提出評估意見,作出處理決定。對出版單位存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主管主辦單位立即整改糾正,情節嚴重的,將責成主管主辦單位予以休刊整頓,或由我局給予停刊整頓的處罰。對主管主辦單位不能履行管理職責或與出版單位屬於掛靠關係的,要立即糾正,對主管主辦單位實行退出,把報刊劃轉到有實力和監管能力的出版單位。
同時,我局將結合建立報刊退出機制,對於報刊超過規定期限不能出版或不能正常出版的、被查處後拒不改正或沒有明顯整改效果的、出版質量長期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經營惡化已經資不抵債的、已經不具備規定的相關出版條件的,將依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不予通過年檢。
三、落實要求,確保報刊年檢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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