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12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12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新聞出版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2月0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12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新出報刊字〔2013〕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 發布日期:2013年02月05日
檔案全文
各報刊出版單位:
按照相關規定和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開展2012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新出廳字〔2013〕14號)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度報紙、期刊年度核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驗時間、地點
我省報刊年度核驗時間為2013年2月1日-3月15日。地點為石家莊市和平西路新文里8號,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新聞報刊處(217房間)。
二、年度核驗的範圍
在我省登記註冊,編入“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的報紙、期刊。
三、年度核驗的內容
(一)常規內容
主要審核報紙、期刊出版單位及其所出版報刊登記項目、形式規範、出版質量、經營能力、資產管理、人員結構、遵紀守法等情況,並加強對著作權頁中“出版人”、“出品人”、“運營機構”等合作出版情況的審核。
(二)重點核查內容
除常規內容外,按照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報刊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規定,著重就以下內容進行核查:
1.報刊的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切實履行管人、管資產、管導向的職責,與出版單位是否屬於掛靠關係;
2.報刊出版單位的法人代表、社長、總編輯(主編)任職資格是否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崗位資格;
3.報刊出版單位資本構成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4.報刊是否存在超越業務範圍、一號多報(刊)、轉讓出著作權等違規出版行為;
5.報刊的經營和刊載廣告是否存在違法問題。
同時,按照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將對以下五類重點報刊予以嚴格審核:一是總署確立的重點管理報刊;二是各地確立的重點審讀報刊;三是2010年度和2011年度緩驗的報刊;四是教輔類報刊,尤其是對於教輔類報紙2011年度出版質量綜合評估中列入三級、四級的教輔類報紙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整改不到位的堅決實施調整退出;五是大量發表論文的期刊,重點核查非學術期刊是否存在超越業務範圍違規刊載學術論文、出版質量低劣、靠收取版面費牟利等問題。
對存在違規問題的報刊,我局將予以緩驗或不予通過年度核驗;對長期違規出版、主管主辦單位不能履行職責以及不具備編輯出版能力、委託中介機構組稿、收費等違規問題嚴重報刊,我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並責成主管主辦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四、有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年度核驗材料包括:報刊出版年度自檢報告一份;年度核驗表一式三份(從中國記者網下載);年度核驗表電子文檔;出版許可證正本、副本;法人代表、社長、總編輯(主編)資格證書複印件;期刊全年樣本一套;報紙第四季度樣本一套。各報刊出版單位要對“走轉改”開展活動情況進行總結,並在自檢報告中進行專門說明。
2.嚴格填寫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表有關數據,確保數據完整、準確。凡參加年度核驗的報刊(包括被緩驗報刊)均須提供年度核驗數據,沒有數據的報刊視為未能正常出版。各報刊出版單位必須保證年度核驗和統計年報數據的一致,並專門組織對年度核驗和統計年報共有指標(如年度總印數、總印張數、定價總金額等)進行比對審核。
3.各報刊出版單位從中國記者網《關於開展2012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附屬檔案中下載《報紙出版年度核驗表》(附屬檔案2),《期刊出版年度核驗表》(附屬檔案3)文檔。由於較往年表格有所變化,請注意區分新舊年度核驗表,並在電腦上(按附屬檔案1要求)認真填寫,請勿人工填寫。填寫完畢後,用A4紙列印裝訂,由報刊主辦單位、主管單位審核蓋章。
(二)時間要求
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到省新聞出版局新聞報刊處進行年度核驗。省會報刊須在2013年3月10日前到我局參加年度核驗。
除新創辦報刊(包括辦刊業務範圍有較大調整的新更名報刊)出版未滿一年可不參加年度核驗外,所有報刊應按時參加年度核驗。對於不按規定參加年度核驗的報刊,我局在規定的年度核驗時間結束後向其送達催告函並在媒體予以公告,經催告一個月內仍未參加年檢的,上報新聞出版總署撤銷許可證,註銷登記。
附屬檔案:2012年度報刊核驗相關表格下載、填報與報送材料
細則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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