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舉辦全省文物鑑定培訓班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舉辦全省文物鑑定培訓班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9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舉辦全省文物鑑定培訓班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08]10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08年09月24日
檔案全文
各市文物(文化)局、省直有關文博單位:
為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和文物鑑定水平,我局將於年底前舉辦文物鑑定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08年12月1日-14日,11月30日報到。(暫定)
二、培訓地點
磁縣博物館(暫定)
三、培訓內容
瓷器、書畫、玉器、青銅器、石刻造像、錢幣、革命文物、建築構件等。(課程安排詳見附表)
四、參加培訓人員範圍及條件
各市文物部門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鑑定基礎的專業人員,每個市限額2人。省博物館、省文物研究所、省文物保護中心、省民俗博物館各2人。
五、培訓費用
培訓期間學員的學費和餐費由我局承擔,往返交通及住宿費用自理,我局負責安排住宿。
本次培訓由河北省文物局舉辦,河北省文物出境鑑定中心承辦。屆時邀請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委員、中國錢幣學會學術委員、河北省文物鑑定委員會專家庫成員授課。學員完成培訓頒髮結業證書。
請各文博單位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報名,報名表請於11月10日前郵寄或傳真至河北省文物出境鑑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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