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做好<中國文物志>編纂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7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做好《中國文物志》編纂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6〕17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6年07月13日
檔案全文
秦皇島市文廣新局:
按照國家文物局的統一部署,《中國文物志》編纂工作已進入志稿全面撰寫階段。近日,國家文物局辦公室印發通知, 要求在《中國文物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安排下,編委會各成員單位加大工作力度,注重編纂質量,按計畫推進相關工作,確保編纂任務順利完成。同時,中國文物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報送<中國文物志·不可移動文物篇>初稿及資料要素表的通知》等函件,現一併轉去,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有關要求,組織落實好轄區內《中國文物志·不可移動文物篇》初稿撰寫及資料要素表填報工作,並於2016年6月10日前,將初稿及資料要素表電子稿並紙質稿報送省文物局辦公室。
二、請按照《關於推薦中國文物志入傳人選的函》要求,推薦你市入志人物名單,並填寫“推薦入傳人物基本情況表”,並於2016年5月15日前報省文物局辦公室 。
三、請將中國文物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聘請<中國文物志>撰稿人的通知》轉發相關單位和人員。
四、中國文物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中國文物志·不可移動文物篇》初稿示例及資料要素表紙質本,現一併寄去,此前我局已通過每個撰稿人的信箱將電子版轉達,請參照執行。
五、“萬里長城——九門口”新近被中國文物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列入《中國文物志·不可移動文物篇》,請你局抓緊落實此處國保單位的撰稿人,開展撰寫有關資料要素表和志稿工作, 並儘快將撰稿人姓名、單位、職務或職稱、聯繫方式等情況報送省文物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