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9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6〕32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6年09月28日
檔案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文廣新)局,省直文博單位:
為切實加強全省文物保護和安全工作,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傳〔2016〕72號)、省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於印發〈河北省“2016文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兩個《通知》”)。現就兩個《通知》的貫徹落實,提出如下要求:
一、強化責任,高度重視。各市文物行政部門和文物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會議要求,在各市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強化責任,認真做好兩個《通知》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文物安全主動預防體系,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實現“確保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不出問題,確保重點文物不出問題”的目標。
二、摸清底數,自查自糾。各市文物行政部門要督促文物單位按照兩個《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和“釘釘子”的精神,切實做好文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文物安全台賬,摸清底數,找準漏洞和薄弱環節,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節點,把每一個文物安全隱患都排查出來,把每一個文物安全隱患都整治到位。
三、科技支撐,強化安全。各市文物行政部門要按照逐步實現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田野古墓葬、古塔、石刻安防工程全覆蓋,木構建築消防工程全覆蓋,文物單位集中成片的傳統村落消防工程按需建設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安全隱患排查結果,遴選一批必要性、可行性強的文物安全防護工程項目,建立文物安全防範工程項目庫,納入到全省文物保護安全防護工程。在經費需求方面,要實事求是,既要滿足文物安全防護功能需要,又要防止過度防護。
四、強化督察,嚴格執法。各市文物行政部門要完善文物安全案件督辦約談機制,重大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嚴肅查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糾正違法行為,加大懲治力度,落實保護責任,杜絕彈性執法、選擇性執法和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全面梳理近年來未辦結的文物法人違法案件,要明確領導、明確責任、明確時限,儘快結案。強化事前監管,對可能發生文物違法案件的,要提前預警,防患未然。出現違法苗頭的,要及時介入,及時干預,把文物損壞降為最低,有效維護文物安全。
河北省文物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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