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確保大運河安全的緊急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確保大運河安全的緊急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8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確保大運河安全的緊急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0〕11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0年08月27日
檔案全文
廊坊、滄州、衡水、邢台、邯鄲市文物(文化)局:
6月6日,《燕趙都市報》和新華網河北頻道相繼報導“大運河內百餘人瘋狂挖寶”一文後,引起了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關注,省文物局派員趕赴現場進行了督查,調查組通過對事發現場調查核實,確定盜挖現場位於山東境內。當前,大運河正處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關鍵時期,為確保大運河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大運河安全工作的認識。大運河沿線市、縣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時刻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把大運河的安全作為一項長期性任務來抓。要認真吸取發生在運河沿線盜掘事件教訓,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防止此類事件在我省內發生。
二、認真組織開展大運河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結合上半年全省公安、文物部門聯合開展的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立即安排部署對轄區內大運河進行安全排查。對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迅速採取措施,限期整改;對各類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確保大運河安全。各地排查現場情況,6月底前報省文物局。
三、明確工作職責,依法實施責任追究。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大運河保護管理現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護措施,加大運河安全工作的監管力度。逐級確定崗位責任,簽訂責任書,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大運河安全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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