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當前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當前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12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當前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6〕39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檔案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文廣新)局,省直文博單位:
當前,全省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11月中旬,滄州市南皮縣和定州市文物巡查人員在田野巡查時發現有人盜掘古遺址、古墓葬,由於發現及時,盜掘未遂,兩地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冬季天氣乾燥,火災易發多發,文物建築防火任務艱巨。為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日常巡查防護,預防文物被盜被掘
各級文物部門要強化文物安全意識,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加強文物安全監管。要針對盜竊、盜掘多發問題,加強日常巡查防護,提高巡查頻率,增加巡查次數,突出夜間巡查。要加強對文物盜竊、盜掘案件特點規律的研究,增強巡查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善於發現蛛絲馬跡,做到防範盜竊、盜掘於未然。要針對文物工作人員力量薄弱的問題,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巡查防護,發揮好文物保護員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要建立完善文物安全工作部門協調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防聯控,形成打擊和防範文物犯罪的合力。各級文物部門要認真落實《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田野石刻文物保護管理的通知》精神,對田野石刻文物實施集中統一管理,從根本上降低被盜風險。
二、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避免文物火災事故
各級文物部門要根據省消防安全委員會的統一安排部署,按照省文物局《全省文物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深入紮實地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要對存在火災風險的文物建築進行“拉網式”排查,把各種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嚴格控制在文物建築中用火用電,禁止在文物建築中燒紙焚香。要加強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日期間的火災防控工作,定人定點、嚴防死守。要對文物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使之處於良好狀態。要完善文物消防安全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文物消防演練,提高火災防控綜合能力。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古建築群,其管理單位要建立專職消防隊。
三、認真組織“回頭看”,徹底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9月1日至30日,各級文物部門按照省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2016文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地要對專項行動組織一次“回頭看”,對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台賬,重點檢查安全隱患整治情況。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隱患,要分析原因,加大力度,抓緊整改。對不落實整改措施、不認真組織整改的單位,市、縣文物部門要進行督導,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各市、縣文物部門和相關文物機構要力爭於年底前將本地區、本單位在專項行動中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到位。請各市文物部門於12月30日前將專項行動文物安全隱患整治進展情況反饋我局。
附屬檔案:2016文物安全隱患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
河北省文物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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