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下達2016年省直文博單位預算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下達2016年省直文博單位預算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3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下達2016年省直文博單位預算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6〕3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6年03月21日
檔案全文
省直各文博單位: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關於省文物局2016年部門預算的批覆》(冀財預復〔2016〕71號),現通知下達你單位2016年度預算(詳見附屬檔案),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
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按照批覆的科目、項目和數額執行,不得擅自更改和變動。預算級次、項目間、科目間一般不進行調劑,確需進行調劑的,應按規定程式辦理。預算執行中一律按批覆的預算執行,不得進行調整或細化。
二、切實加快支出進度
各單位應按照批覆的預算及時組織項目實施,項目支出預算執行進度6月底達到60%、10月底達到90%、年底爭取達到100%。各單位要抓緊制定全年分月用款計畫,實現均衡性支出,避免年終突擊花錢。10月底執行進度未達到90%的,省財政廳將根據規定按一定比例收回。
三、嚴控“三公”經費支出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省級部門“三公”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冀政﹝2013﹞56號)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執行批覆的“三公”經費預算及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規範支出管理,不得突破預算數額,如確有重大特殊情況需追加調整的,要嚴格按程式報批。
為確保各單位項目額度及時下達,請各單位儘快在河北省財政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用款計畫,以保證項目及時開展。同時,將紙質項目進展及資金使用計畫報送規劃財務處,我們將隨時進行跟蹤檢查督導。
河北省文物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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