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2〕29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2年09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文物局(文廣新局),省直各文博單位:
目前,我省已進入主汛期。最近北京和我省保定、廊坊、張家口、承德等多地連降大到暴雨,引發山洪、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文物安全也面臨著嚴重威脅。為此,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組織排查搶險。遭受暴雨侵襲的地區,各級文物部門要迅速組織人員對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險情排查,切實摸清底數,並逐級匯總上報。對受損嚴重的文物保護單位,要及時組織力量搶險除險,避免造成新的更大的損害。其他地區的文物部門,也要組織人員對本地區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進行一次情況排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做好預防工作,一旦遭受暴雨侵襲,儘量避免或減少對文物本體造成的損害。
二、抓好應急預案的演練。各級文物部門要針對今年汛情的特點,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要認真搞好應急預案演練,使各級各類人員熟練掌握處置重大汛情的步驟程式和方式方法,熟悉各自的崗位和職責,提高應對重大汛情的能力,努力把暴雨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加強與當地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聯繫,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合力防範汛期自然災害引發的文物安全事故。
三、嚴格各級各類值班制度。各級文物部門要加強汛期值班。值班人員要在職在位,認真履行職責,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保證情況上傳下達,正確、及時、高效地處理好各種情況。在主汛期,要儘量減少野外作業和開展野外活動,儘量減少人員外出。特殊情況需要安排野外作業和組織野外活動,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
四、加強組織領導工作。水火無情。各級文物部門一定要充分認清做好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抓好工作落實,確保文物安全。要明確分工,各級文物部門要明確一名領導及相關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這項工作,這是做好防汛工作的組織保證。要明確責任,各級肩負起各級的責任,各級做好各級的事情,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實況實報,對發生的險情和災害,要及時準確上報,不得緩報、漏報,更不得瞞報。近期,省文物局將以文物安全防範為重點到各市進行安全督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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