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是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等部門為尊重和保護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 發布單位: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省殘疾人聯合會
《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是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等部門為尊重和保護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制定的辦法。
《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是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等部門為尊重和保護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制定的辦法。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省人力資源...
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對象的認定及學雜費減免工作暫行辦法一、建檔立卡家庭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根據《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印發〈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開辦發〔2014〕24號)規定,建檔立卡...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教育部頒發的檔案。 為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
各級政府要把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規劃,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細化工作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制定考核辦法,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各級各部門要加強...
為規範我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行為,實現精準認定申請城鄉低保、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專項救助的城鄉困難民眾基本情況,根據民政部等11部委聯合下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民發〔2008〕156號)、《河北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的解決辦法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問題,主要採取兩種方法解決;第一,學費和住宿費問題,以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第二,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心理健康狀況上表現對人際關係很敏感,家庭經濟困難使他們不願意參加集體活動和加入學生組織,他們往往自我封閉、交往面狹窄。三是迷茫的擇業心態和恐懼感。隨著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便...
1.及時修訂認定辦法,合理確定認定標準。各地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財力狀況等因素,確定本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指導標準。各高校要根據各地指導標準,結合學校所在城市物價水平、高校收費水平、學生家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實施農村現代遠程教育,推動教育資源向農村和邊遠地區傾斜,建立和完善優秀教師向農村學校和師資力量薄弱學校流動的機制,落實國家和本省對經濟困難家庭學生的資助政策,保證經濟困難家庭、進城務工...
武昌理工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是一種教育公告。評選條件 1、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學院申請特困生的認定:(1)孤兒、烈士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2)父母身體殘疾(有市、縣民政部門發放的殘疾證),或因其它原因喪失勞動能力,...
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今年(2009年)先從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做起”的要求,經國務院同意,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中文名 關於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
各普通高中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實行校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落實分擔責任。省級財政部門要合理確定省內普通高中助學經費具體的分擔辦法,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確保區域內...
各地、各高校要儘早了解和掌握新生的家庭經濟狀況,開展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的排查、認定工作,利用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等途徑,積極採取措施為入學交通費有困難的新生提供適當補助,幫助其按時到校報到。
為保證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的順利實施,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財政部、教育部共同制定了《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暫行管理辦法》。中文名 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暫行管理辦法 ...
第八條 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一律免收學費。經濟條件好的地方可酌情免收雜費、書費、文具費等,不具備條件的地方可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酌情減收或免收雜費 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助學金制度,幫助貧困學生就學。第九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第十三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費和雜費可酌情減免。減免後的缺額部分,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辦學單位負責解決。學費和雜費的具體減免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十四條 中國小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持有《河北省收費許可證》,並在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全面推進精準資助,確保資助對象認定的各個環節和認定結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鄂教助〔2020〕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
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31、努力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繼續落實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研究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辦法,逐步實現農民工子女入學...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指基本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免費提供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畫生育扶助保障等事項,並根據...
附屬檔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資金髮放、執行管理,做好基礎數據的審核工作,對上報的可能影響資金分配結果的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健全學生資助機構,組織學校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確保應助盡...
(四)學生日常消費明顯高出本校學生整體水平,經常使用高檔奢侈品或者進行高消費的;(五)其他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形的。第四章 認定辦法 第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秋季學期進行一次,由學校組織學生填寫《恩施州...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我省在實施義務教育過程中,部分經濟困難家庭支付子女入學所需費用遇到一定困難。為保障困難家庭學生接受義務教育,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省政府決定,從2003年秋季入學起,對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