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實施辦法》是2001年10月26日省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正式施行的管理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實施辦法
- 發布日期:2001年11月5日
《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實施辦法》是2001年10月26日省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正式施行的管理實施辦法。
《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實施辦法》是2001年10月26日省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正式施行的管理實施辦法。【發布單位】80302【發布文號】省政府令[2001]第17號【生效日期】2002-01-01【失效日期】...
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07年9月21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1日 規則正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
唐山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詳細內容 一、為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規範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和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項目及標準的...
第二條 河北省境內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註冊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為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註冊審批機關。第二章 註冊申報程式 第四條 取得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申請註冊的...
,又陸續頒布和實施了《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河北省地震監測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分類》等一系列防震減災法規、標準和一批相關的規範性檔案,防震減災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邯鄲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是為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邯鄲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管理,合理利用建設投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的規定。制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一般建設工程按照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或者地震小區劃結果確定抗震設...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和地震...
(二十五)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實施辦法 (2001年11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17號公布2002年1月1日施行)(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規代替)(二十六)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2002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十條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審定:(一)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三)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管理,保證工作質量,維護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和...
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訊息,必須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震預報為準。第三章 地震災害預防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配合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做好防震減災科研、宣傳教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抗震設防要求管理、震害預測等工作,...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七部法規的決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23年5月30日通過,對《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作出修改,河北省第十四...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一切從事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度,申領《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許可證書》(以下簡稱《評價許可證書》),憑證開展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河源市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一則辦法。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綜合防禦”的防震減災方針,加強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破壞性...
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之日起7日內會同同級計畫、建設、國土資源等行政部門的專家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後,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報省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評審。第十三條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和...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七部法規的決定。對《河北省實施辦法》作出修改,將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鼓勵各類投資者...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管理,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河北省實施辦法》和《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性評價收費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委託人、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地震安全性評價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2]...
為了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增強城市抵禦地震災害能力,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山西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二)設計單位未按地震部門提供的抗震設防標準,擅自確定標準的,地震部門有權責令其糾正,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國務院《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及《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罰。
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災後重建活動斷層探測成果套用有關工作的通知》(甘政辦發〔2008〕125號)和《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對工程設施的破壞,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雲南省防震減災條例》、《雲南省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雲南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防震減災規定》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27號 《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印發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27號 《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12月15...
建設工程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裂帶。第二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抗震設防要求的管理,對地震安全性評價進行監督。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級別由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依照國家工程場地地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