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派出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派出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決定》是一部河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12月26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派出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決定
  • 發布單位:河北省
  • 發布文號:冀政函[2001]96號
  • 發布日期:2001-12-26
  • 生效日期:2001-12-26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冀政函[2001]96號
【發布日期】2001-12-26
【生效日期】2001-12-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派出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決定
(冀政函[2001]9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和健全對國有企業的監督,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決定對我省國有重點骨幹企業派出監事會。
一、建立監事會制度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監督體系和監督機制的有效途徑,是對稽察特派員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監事會制度的實施,有利於提高國有資產營運質量,維護國有資產及其權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利於對企業經營管理者作出真實、客觀評價,促進企業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於加快企業結構的調整,加強企業管理,完善內部監督制度,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二、國有重點骨幹企業監事會由省政府派出,對省政府負責,代表省政府對國有重點骨幹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進行監督。其主要職責是: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及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並按規定向省政府報送《監督檢查報告》。監事會與企業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不參與、不干預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監事會成員要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廉潔奉公,忠於職守,自覺維護國家利益。
三、省政府派出監事會的企業要自覺接受監事會監督,積極配合監事會工作,定期、如實向監事會提供相關資料,確保監事會工作正常順利進行。
四、省委企業工作委員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監事會與省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的工作聯繫,研究擬定有關規章制度,擬定派駐監事會的企業名單並制定派員方案,審核、報送《監督檢查報告》。
五、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和設區市政府要積極支持配合監事會工作,對監督檢查報告提出的問題,省直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並抓好落實。六、省政府派出監事會的企業中原已設立的企業內部監事會,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予以撤銷。集團公司、總公司所屬企業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企業內部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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