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業與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簽訂契約協定,通過付費購買污染減排服務,以實現達標排放的目的,並與環境監管部門共同對治理效果進行監督的一種治污新機制。
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業與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簽訂契約協定,通過付費購買污染減排服務,以實現達標排放的目的,並與環境監管部門共同對治理效果進行監督的一種治污新機制。
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業與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簽訂契約協定,通過付費購買污染減排服務,以實現達標排放的目的,並與環境監管部門共同對治理效果進行監督的一種治污新機制。...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簡稱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過繳納或按契約約定支付費用,委託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一.基本原則 1.堅持排污者付費。根據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濃度,排污者承擔治理費用,受委託的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契約約定進行專業化治理。2.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尊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加快推進我省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專業化、產業化,促進環境服務業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以下簡稱《意見》),穩步推進我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精神,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推動環境服務業規範、有序發展,不斷提高環境污染治理效率和水平,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關於加快推行青海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政策檔案。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有序規範推進我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環境保護工作的市場化...
河北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環保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提升環境污染治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第三方環保管家服務單位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企業等提供類似環保管家服務的可參照執行。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各地工業園區和企業聘請環保管家的模式開始快速湧現,安徽省各地產業園區對“環保管家”服務的需求也已十分迫切,“環保管家”成為環保服務業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領域的新熱點。所謂“環保管家”,就是一種“契約...
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下,目前有關排污企業與治污企業間責任劃分的法律與政策均不能為兩者間的責任界定提供充分的依據,導致排污企業與治污企業間的責任劃分邊界模糊。以“污染者擔責原則”為指引,排污企業與治污企業間責任邊界的劃分宜按照“污染源的控制與排放”的“文義射程”甄別排污企業或者治污企業的“污染者...
《企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問題研究》是2019年6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孔東菊。內容簡介 本書是筆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企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問題研究”(14YJA820012)最終研究成果,力圖對企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體系化研究。全書分為六章,分別為...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並依法公開排放信息。第二十三條本省推行大氣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治理專業化水平和治理效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可以委託第三方治理企業代其運營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或者實施大氣污染治理,並對治理結果...
第四章 土壤污染治理 第三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土壤環境狀況調查結果,結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公布的污染企業名單,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控企業名錄製度。土壤污染重點監控企業應當委託第三方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定,按規定定期對其用地的土壤開展監測,監測結果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鼓勵...
第六條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承擔水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健全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實施清潔生產,防止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依法向社會公開其水環境信息,對造成的污染損害依法承擔責任。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投入水環境治理領域,推行水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水...
(二十)創新環境治理模式。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開展園區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範,探索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治理的一體化服務模式。開展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強化系統治理,實行按效付費。對工業污染地塊,鼓勵採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二十一)健全價格收費機制。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
第十三條【污染第三方治理】 排污單位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能力的第三方治理機構代其運營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或者實施大氣污染治理,並對治理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委託的第三方治理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委託要求實施大氣污染治理,並對治理結果承擔連帶責任。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公眾監督。第十四...
第十三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投入工業企業大氣環境治理領域,推行大氣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治理專業化水平和治理效果。排污單位承擔大氣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治理機構代其運營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或者實施大氣污染治理。接受委託的第三方治理機構應當依法並遵守相關技術標準以及委託要求,承擔約定的...
探索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價格等經濟手段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機制模式,降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成本。利用市場手段推動建立企業、政府、社會多元化投入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畜禽養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的專業化、市場化和產業化水平。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
——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遵循客觀規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學施策,落實最嚴格制度,加強全過程監管,提高污染治理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堅持系統觀念、協同增效。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法規約束,政策激勵。健全法律法規,強化執法監督,規範和淨化市場環境,發揮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和工程牽引作用,調動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積極性。――創新驅動,能力提升。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引導和鼓勵技術與模式創新,提高區域化、一體化服務能力,不斷挖掘新的市場潛力。...
(三)重點領域環境治理。支持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治理、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項目。支持國家批覆的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四)水污染治理和節水。支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和污泥處理設施及城鎮污水管網新建和改造,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海水(鹹水)淡化工程及關鍵材料裝備示範工程,重點行業節水改造...
加快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20年,通過開展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城管委、市水務局 五、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十三)理順價格稅費。34.加快水價改革。實行差別化資源價格,發揮階梯水價機制調節作用,促進...
為了防止由第三方代為運營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處理污染物時,排污單位逃避主體責任,《修訂草案》第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委託第三方維護和運營其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處理其污染物的,由委託人排污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四)關於環境污染源頭治理。為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行政審批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統籌“...
圖文並茂形成“體檢報告”,也能開出診治“藥方”,既能有效降低企業治污成本,也能有效提升企業治污能力。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再次迎來利好訊息。近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深入推進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其中明確選擇一批園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推動自動連續監測和污染治理設施一體化運維服務,推行環境工程諮詢、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環保服務總承包。發展生態修復、環境風險損害鑑定評估、碳交易、用能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環境物聯網等新興環保服務業。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開展小城鎮、園區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推進服務業態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