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2023年池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制而成。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池州市司法局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圍繞司法行政工作職能,切實履職盡責、擔當作為,著力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一)主動公開
一是按照要求及時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堅持鞏固和完善政務公開渠道,公開發布政策法規、重大決策預公開、規劃計畫、行政權力運行等常態化信息,促進社會民眾全面了解監督司法行政工作,共發布信息288條。二是著力做好重點領域公開信息。新增公共法律服務作為重點領域,及時公開相關信息24條。及時發布行政複議與應訴相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文書43件。三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在回應關切專欄,發布主動回應信息12條,發布互動回應信息11條。圍繞地方立法、複議應訴、執法監督、法治宣傳等社會關注度高、民眾關心的內容,發布信息74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啟動全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涉及行政複議的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集中清理,對外公布池州市司法局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目錄。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責任追究制度,全年未發生泄密或輿情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及時調整、規範設定信息公開目錄,做好信息公開專欄的維護,新增公共法律服務作為重點領域及時對外公開。加強對“法治池州”微信公眾號和“池州普法”微博和抖音的管理,全年發布信息2323條。
(五)監督保障
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局分管領導按月調度,局辦公室專人維護,各業務科室各司其職,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3年未發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事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2
7
16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4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0
0
0
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2023年,對照國家、省、市政務公開有關工作要求,在加大公開力度和提升政務公開質量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特別是增加了公共法律服務方面的內容,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動公開信息時效性有所滯後;二是對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督促力度不夠;三是主動回應內容內容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改進情況。一是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加強政務公開業務培訓,提升幹部職工政務公開意識。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和責任分工,及時、高效、準確發布政府信息。二是加強對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督促指導。進一步加強對縣區局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特別是對司法行政重點領域,包括公共法律服務、複議與應訴、法治宣傳等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不斷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力度。三是加強主動回應力度。定期收集民眾關心、諮詢頻繁、關注度高的司法行政信息,及時發布信息回應,增強政務公開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