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是由江西省教育廳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18日
  • 發布單位:江西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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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為落實《江西省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22〕25號)、《關於印發〈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教考字〔2024〕1號)等檔案精神,確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教育廳 2024年1月18日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學考試委員會 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招委字〔2022〕25號)、《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教考字〔2024〕1號)等檔案精神,為確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名及考試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報名和統考工作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贛教考字〔2023〕18號)、《關於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贛考院〔2023〕13號)等檔案規定執行。
二、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包括高考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文化控制線)和專業成績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專業控制線)兩部分。
(一)文化控制線
1.省統考專業。不分首選科目,播音與主持類相關專業的本科、高職(專科)文化控制線原則上須分別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科類相關專業的本科、高職(專科)文化控制線,分別按我省普通類本科、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70%劃定。
2 .校考專業。通過校考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原則上須達到我省普通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鼓勵高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進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對於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並取得校考高校文化成績破格資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依據招生高校相關破格錄取辦法和規定程式確定。
(二)專業控制線
1.省統考專業。省統考本科專業控制線待高考文化成績發布後,依據相關科類招生計畫、文化上線考生專業成績等綜合劃定。
高職(專科)層次專業控制線(亦作為校考專業資格線)定為:書法類、美術與設計類180分;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150分;舞蹈類、表(導)演類135分。
2.校考專業。校考專業的專業控制線由高校劃定。考生須參加省統考且成績合格(即達到校考專業資格線),校考高校可在我省藝術類校考專業資格線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要求。
三、計畫編制
招生高校須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編制在贛招生計畫。除組織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和少數經批准組織校考的專業不編制分省計畫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我省藝術類招生計畫不區分歷史、物理科目組,綜合考慮科類、省統考與校考等因素,採用“院校專業組”模式分類編制。招生高校有關專業若有選科要求或對考試主科(如器樂主項、聲樂主項等)、培養方向(如唱法、器種、舞種等)有要求,原則上應單設“院校專業組”。
四、志願填報及錄取批次設定
藝術類錄取批次設定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職(專科)和高職(專科)等4個批次。
志願填報採用“院校專業組”模式,1個院校專業組即為1個志願填報單位。考生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符合報考院校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志願。考生在填報志願時,須查閱學校當年招生章程(或招生簡章等),了解學校對文化或專業成績(含總成績、單科成績)、身體條件、性別、選考科目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誤填、錯填而影響錄取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錄取批次設定及志願填報具體辦法見《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五、投檔規則
(一)提前本科批次。納入該批次的為採用藝術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以及戲曲類專業等,按單志願投檔。投檔時,將填報志願且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提供給高校,由高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二)本科批次。納入該批次的為採用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按平行志願投檔。對省統考成績達到我省對應層次專業類專業控制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對應層次專業類文化控制線的考生,將其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為綜合成績,分科類、不分首選科目從高到低統一排序,依據院校專業組志願,按計畫數1:1的比例投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的戲劇影視表演類和服裝表演類方向、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科類(方向)相關專業,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成績/300)×750×50%。
2.表(導)演類的戲劇影視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相關專業,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專業成績/300)×750×30%。
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
(三)提前高職(專科)批次。納入該批次的為經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職(專科)專業。投檔時,將專業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我省高職(專科)相關專業類分數線、填報了相關高校志願的考生檔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據學校公布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四)高職(專科)批次。納入該批次的為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的高職(專科)專業,投檔規則同本科批次。
六、其他
(一)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高考文化總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招生並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二)參加校考的考生,應查詢擬報專業與江西省統考科類的對應關係,防止出現未參加相應科類的省統考而導致校考成績無效的情形。招生專業與江西省統考科類對應關係由招生高校負責公布,最終招生專業以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計畫為準。
(三)藝術類專業考生如果專業考試不合格,則不能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但可憑文化成績參加普通類專業錄取。使用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學生,入校後不得轉入不使用專業考試成績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四)戲曲類專業考試招生錄取辦法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五)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如教育部或我省對相關工作有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執行。本實施辦法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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