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筆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筆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 正文: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組織領導: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
  • 工作分工:省級部門職責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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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
根據《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政法[2010]29號)精神,江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試將於7月31日-8月1日舉行。為做好此次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組織領導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公共科目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保廳)負責組織實施,教育入學考試由省教育廳負責組織實施。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考試工作,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建立第一責任人制度。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保局)、市教育局主要負責人為本次考試第一責任人,市人事考試中心、市招考辦主要負責人為本次考試考務工作第一責任人,各主考為本考點第一責任人。
工作分工
(一)省級部門職責
省人保廳
1、負責組織考生網上報名,負責處理報考信息;
2、負責考場信息編排;
3、提供准考證網上下載服務;
4、命制公共科目試卷,並分發到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
5、評閱公共科目試卷;
6、指導全省公共科目考試考務工作。
上述具體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承辦。
省教育廳
1、配合省人保廳組織報名,接收教育入學考試報名數據並下發到市教育局;
2、收集各設區市教育局落實的考點考場設定信息轉省人保廳;
3、接收教育入學考試考點考場數據下發到設區市教育局;
4、接收、保管和分發教育入學考試試卷;
5、運送、交接教育入學考試考前、考後試卷。
上述具體工作由省高招辦負責承辦。
(二)市級部門職責
市人保局
1、按時接收公共科目考試數據,並抄告市教育局;
2、上報公共科目考試考點考場設定信息至省人事考試中心;
3、接收、保管和運送公共科目考試試卷;
4、列印公共科目考試考生考場座次表;
5、組織實施7月31日公共科目考試考務工作。
上述具體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承辦。
市教育局
1、按時接收省高招辦教育入學考試數據;
2、落實考點、考場和選聘工作人員,並抄告市人保局;
3、上報教育入學考試考點考場設定至省高招辦;
4、接收、保管和運送教育入學考試試卷;
5、列印教育入學考試各科目考生座次表;
6、組織實施8月1日教育入學考試考務工作。
上述具體工作由市招考辦負責承辦。
考試內容及安排
報考類別考試時間
專科層次(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專科)
本科層次(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
第二學士學位)
法律碩士
考 試實施部門
7月31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00-11:00
省人事考試中心、市人保局
7月31日下午
申論
14:00-16:30
申論
14:00-16:30
申論
14:00-16:30
省人事考試中心、市人保局
8月1日上午
9:00-11:30
文化綜合
9:00-11:30
民法學
9:00-12:00
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
省高招辦、市教育局
8月1日下午
14:00-17:00
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省高招辦、市教育局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試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塗做答,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考後回收,不再另發草稿紙。
《申論》為主觀試題,在專用答題卡上用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原子筆作答,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科目所用的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回收。
《文化綜合》和《民法學》為客觀和主觀試題,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做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原子筆在答題卡作答,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為150分。《文化綜合》和《民法學》所用的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回收。
《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和《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為客觀和主觀試題,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塗做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原子筆在答題卡作答,考試時限180分鐘,滿分為150分。《專業綜合Ⅰ》和《專業綜合Ⅱ》所用的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回收。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原子筆、2B鉛筆、橡皮擦,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
考試實施
(一)考點設定及考場編排
為便於考試管理,此次由人保部門實施的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部門實施的教育入學考試實行統一考點、統一監考人員,分別進行考務培訓的辦法。
全省設立11個考區,考點在設區市城區安排,考點應選擇高考定點學校或人事考試定點學校,考點、考場按照人事考試標準設定,考點門口應有“江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市考區××考點”條幅,並明示違紀違規處理辦法、考場規則、考場安排表、考場分布示意圖和考試科目,時間安排等。
要列印帶考生照片的考場座次表,供監考人員使用並請考生簽字確認。
具體工作安排按照《江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考務工作計畫》(附屬檔案)執行。
(二)考點、考場管理
各地要會同公安、無線電管理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共同打擊擾亂公務員錄用考試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在考點、考場配備無線耳機探測器、金屬探測器、身份證鑑別儀和手機信號禁止儀等設備。
要高度重視考試實施中的組織管理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切實做好監考人員、巡考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強調公務員招考和教育入學考試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試紀律,明確工作職責和操作要求,認真做好巡考、監考工作;要充分發揮巡考人員在考試實施過程中監督、檢查作用,做到每個考場都有巡考人員負責,原則上每名巡考人員所負責的考場數不多於5個;要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省有關部門將派出巡視組到各地巡視。
試卷接收、運送、保管
本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試卷配發和運送由人保部門和教育部門分別承擔。各地在接收試卷時將本考區考務組織方案分別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省高招辦備案。
7月29日,各設區市人保局統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7月30日,各市教育局統一到省高招辦領取試卷。
考試結束後,各設區市人保局須派專人將公共科目試(答)卷(包括備用卷)於8月1日下午3時前送達指定評卷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各市教育局須派專人將教育入學考試試(答)卷(包括備用卷)於8月2日送達省高招辦。
其它
由省人保廳負責組織的公共科目考試《操作要求及步驟》、《試卷管理要求》、《考場規則》和《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等,參照《關於做好2010年江西省公安機關統一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0]279號)的有關要求執行,不再另發通知。
由省教育廳負責組織的教育入學考試有關考試實施工作,省高招辦將下發專門檔案。
附屬檔案:江西省2010年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考務工作計畫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教育廳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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