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意見

《江西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意見》是江西省發布的管理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意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文號:省人事廳贛人發[2000]7號
【發布單位】81403
【發布文號】省人事廳贛人發[2000]7號
【發布日期】2000-06-01
【生效日期】2000-06-01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根據省政府批准的今年(2000年)職稱工作意見,為了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決定對我省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實行分類分級管理。為此,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省人事廳贛人發〔2000〕7號)
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單位人事(幹部)處:
現將《江西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江西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類分級管理實施意見
根據省政府批准的今年(2000年)職稱工作意見,為了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決定對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實行分類分級管理。為此,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初級
(一)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和專業:
統計、會計、審計、經濟、國際商務、計算機軟體,船舶技術。
(二)實行認定的系列(認定是指實行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考評與崗位聘任相結合,按照國家《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由用人單位擇優評聘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報政府人事部門認定,不再組織每年一度的社會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下同):
高等學校教師、中國小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技工學校教師、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實驗、出版、民眾文化、藝術、播音、工藝美術、文學創作、體育教練、新聞、圖書資料、翻譯、公證、律師、文物博物、檔案;
工程、農業:按專業學歷認定;
衛生:醫療、藥劑專業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後,按專業學歷認定;其他專業按學歷認定。
二、中級
(一)實行社會化資格評審的系列:
工程(國家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的專業除外)、農業。
(二)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和專業:
1、國家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系列和專業:
統計、會計、審計、經濟、國際商務、計算機軟體,船舶技術。
2、本省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
衛生、圖書資料、翻譯、公證、律師、文物博物、檔案。
3、取得執業資格,按國家規定與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通用的專業資格,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具體如下:
房地產估價師(相當於經濟師)
造價工程師(相當於工程師、經濟師)
執業(中)藥師(相當於主管藥師)
註冊資產評估師(相當於經濟師)
企業法律顧問(相當於經濟師)
註冊稅務師(相當於經濟師)
註冊城市規劃師(相當於工程師)
價格鑑證師(相當於經濟師)
二級註冊建築師(相當於工程師)
(三)實行認定的系列和專業:
高等學校教師、中國小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技工學校教師、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實驗、出版、民眾文化、藝術、播音、工藝美術、文學創作、體育教練、新聞。
三、高級
(一)實行評審的系列:
工程、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農業、衛生、高等學校教師、中國小教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技工學校教師、實驗、翻譯、船舶、圖書資料、藝術、民眾文化、文物博物、檔案、新聞、出版、播音、工藝美術、律師、公證、統計、會計、審計、翻譯、公證。
(二)實行考試和評審相結合的系列:
審計、經濟。
(三)實行考試的專業:
計算機軟體(系統分析員)。
(四)實行資格審定的系列:
體育教練。
(五)實行認定的系列:
文學創作。
(六)鼓勵有條件的單位自主評聘。凡經業務主管部門同意,並經省人事廳批准,可開展單位內部自主評聘的試點工作。
四、專業技術職務認定工作,按高、中、初級職務,分別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送省、地、縣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
五、根據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專業技術隊伍發展的實際,將及時調整系列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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