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贛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1999年4月15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贛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04.15
  • 實施時間:1999.04.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九條、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確定贛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549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35名。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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