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關於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意見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增強江蘇省綜合實力,江蘇省出台了《關於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意見》,大型企業集團具備一定的規模優勢和技術、人才優勢。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應對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增強我省產業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客觀需要;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更好地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的有效手段;是爭創區域競爭優勢,推進結構調整,富民強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途徑。 近幾年來,我省連續開展“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年”活動,努力培育和發展大型企業集團,企業組織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工業經濟集中度有所提高。2001年,占全省工業企業數3%的大型企業集團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均占全省工業經濟的1/3,年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上的企業集團已達9戶。但與兄弟省市相比,我省大型企業集團規模偏小,數量偏少,成長不快,主要原因是缺少競爭力強的名牌產品,難以形成優勢明顯的主業;企業內生動力不足,資產重組力度不大,資本擴張能力不強;企業內在凝聚力不足,管理不夠科學等。對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正視差距,把思想認識進一步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按照“率先、爭先、領先”的要求,加快實施大型企業集團戰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政府關於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意見
  • 發布單位:江蘇省
  • 發布日期:2002-03-05
  • 生效日期:2002-03-05
【發布單位】江蘇省
【發布文號】蘇政發 [2002] 36號
【發布日期】2002-03-05
【生效日期】2002-03-0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江蘇省政府關於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意見
(蘇政發 [2002] 3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以下簡稱大型企業集團),增強我省綜合實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大型企業集團對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大型企業集團具備一定的規模優勢和技術、人才優勢。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應對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增強我省產業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客觀需要;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更好地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的有效手段;是爭創區域競爭優勢,推進結構調整,富民強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途徑。
近幾年來,我省連續開展“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年”活動,努力培育和發展大型企業集團,企業組織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工業經濟集中度有所提高。2001年,占全省工業企業數3%的大型企業集團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均占全省工業經濟的1/3,年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上的企業集團已達9戶。但與兄弟省市相比,我省大型企業集團規模偏小,數量偏少,成長不快,主要原因是缺少競爭力強的名牌產品,難以形成優勢明顯的主業;企業內生動力不足,資產重組力度不大,資本擴張能力不強;企業內在凝聚力不足,管理不夠科學等。對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正視差距,把思想認識進一步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按照“率先、爭先、領先”的要求,加快實施大型企業集團戰略。
二、進一步明確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目標和原則
我省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主要目標是:在電子信息、冶金、家電、汽車、工程機械、生物醫藥、港口、商貿流通、農業產業化等領域,積極推進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資產重組,實現強強聯合,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力爭通過2-3年的努力,有1-2戶大型企業集團年營業收入突破500億元,進入全國30-50強行列;形成一批年營業收入逾200億元、在國內同行業居領先地位的大型企業集團;全省前10名大型工業企業集團的營業收入占規模以上工業的比重達到30%以上。
主要工作原則是:
(一)有利於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根據《江蘇省工商業結構調整第十個五年計畫》明確的產業發展方向,在國民經濟的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根據專業化分工協作、規模經濟和比較優勢的要求,擇優、重點發展一批資金、技術密集型的大型企業集團,使之成為最佳化行業和企業組織結構,帶動產業升級的主導力量。
(二)以企業為主體,資本為紐帶,市場為導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堅持政企分開,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三)立足體制創新、機制創新。把體制創新、機制創新作為增強大型企業集團競爭力的基礎,深化改革,加快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四)提高企業集團核心競爭力。在突出主業、增強競爭優勢上下功夫,把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提高核心競爭能力作為大型企業集團重組的重要目標,立足於把企業集團做優、做強,避免盲目擴張。
(五)符合國際通行規則。大型企業集團建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政府切實轉變職能,按照國際慣例制訂有關政策措施,為大型企業集團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和條件。
三、全面提升大型企業集團整體素質和競爭力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大型企業集團要著重在以下十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深化企業改革,加快體制創新步伐。按照《公司法》和國家、省有關規定,以健全責權統一、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為重點,儘快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以產權為紐帶,理順母子公司關係,母公司對子公司依法行使出資人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科學、合理設定母子公司結構,一般應控制在三個層次以內。
(二)促進優勢互補,推動企業聯合重組。根據市場競爭的需要和本企業特點,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上市公司資源,積極推進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聯合重組,力爭取得突破性進展。對暫時不具備資產重組條件的,可以通過協定契約方式建立戰略聯盟,加強產品研發、市場銷售、售後服務、信息共享、物資採購、零部件配套等方面的溝通聯繫,合理分工。待條件成熟後,再走向緊密型資產重組的企業集團。
(三)圍繞突出主業,加大內部資源整合力度。以提高核心競爭力為重點,重組企業集團內部資源,精幹主業,分離輔業和社會職能,集中力量發展核心業務。進一步明晰管理層次,縮短管理鏈條。做好存量資產的重組和最佳化配置,不斷提高資產質量。
(四)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加快培育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建立企業自己的技術開發中心,加強技術開發力量,不斷提高研發費用在銷售收入中的比重;儘快實現企業組織結構再造;積極參與產學研聯合,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和引進吸收國外先進技術;高度重視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現有產業,加快產品升級換代;深化企業研發體制改革,儘快形成有利於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機制,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技術創新步伐。
(五)做大做強品牌,加快企業國際化進程。樹立強烈的品牌意識,精心培育自己的品牌,加大對品牌的投入和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名牌效應,通過定牌生產,擴大企業生產規模。高度重視市場行銷能力的培育和增強,建立適合本企業特點的行銷網路和售後服務體系。在牢牢占據和努力擴大國內市場份額的同時,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大力拓展國際市場,不斷提高主導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能力。
(六)發揮綜合優勢,加強母公司功能建設。加強企業集團母公司功能建設,使其真正擔負起統一規劃、統一指導和統一協調的職責。積極培育企業集團母公司的戰略規劃、研究開發、投融資、企業形象塑造、人力資源管理等功能,強化母公司對子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管,統籌處理集團內部各類閒置資產和不良債務,妥善分流安置好富餘職工,為推進整個企業集團的改革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七)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推進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儘快建立起管理人員競爭上崗、能上能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激勵與約束的良性循環機制。積極推行經營者和管理、行銷、科技骨幹年薪制,探索股票期權和經營者認購股權的試點,提高關鍵性管理、技術崗位的分配水平,合理拉開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差距,留住和吸引人才;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斷完善廠務公開、職代會、集體契約和勞動契約制度。
(八)推進企業管理信息化,實現管理創新。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倍增效應,推進信息技術與現代管理技術的結合,使之滲透於企業開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的全過程,全面提升企業整體素質。以財務管理和行銷管理為重點,鼓勵採用企業資源計畫、供應鏈管理、客戶關係管理等先進信息化管理技術,努力實現企業人力、物力、財力、信息資源的最佳化和管理創新,促進企業管理跨上一個新台階。
(九)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大力培養高素質的職業企業家隊伍。企業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樹立為國爭光,躋身世界大公司的雄心壯志,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學習新知識,研究新問題,積累新經驗,改進領導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加快培養和大膽啟用一批熟悉市場經濟運作規則的、高素質的年輕優秀管理人才,確保企業長期穩定發展。
(十)瞄準同行業先進,開展“對標”活動。瞄準國際、國內同行業的一流企業,把本企業的技術、產品、管理、行銷等各方面逐項與之進行比較,找出差距。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本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擬定做大做強的方案,逐項縮小差距。
四、為大型企業集團加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借鑑國內外成功的經驗,結合江蘇實際,研究和制訂有利於企業集團做大做強的政策措施,為大型企業集團提高國際競爭力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和必要的條件。
(一)開展大型企業集團排序。從2002年開始,按營業收入指標排出我省50強大型企業集團,由省經貿委和統計局每年公布一次,同時公布利潤總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統計範圍按現行集團統計規定執行,即包括企業集團母公司、在境內、外的全資子公司(單位)、絕對和相對控股子公司(單位)。年度營業收入排序進入50強的大型企業集團,當年享受本意見明確的各項政策,每年滾動實施。
(二)大力支持資產重組。實行一廠一策,從政策上大力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資產重組。把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債轉股、兼併破產項目優先納入國家計畫;支持歷史包袱較重的大型企業集團分離辦社會職能,分流富餘人員,處置不良資產;對按規定沖減的壞帳損失可計入成本,經有關部門批准,可用國有資產變現收入支付分離分流成本。
(三)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對具備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實行資產授權經營。推進政企分開,理順和規範政府和企業集團的關係,使大型企業集團成為投融資、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的主體。建立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改革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對已實施規範的公司制改造、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健全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經勞動、財政部門批准,不再核定企業工資總額,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頒布的工資指導線,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集體協商自主決定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五)對成績顯著的經營者實行重獎和股權激勵。將做大做強企業集團與經營者、職工收入掛鈎。對國有大型企業集團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其中屬於上市公司或高新技術企業的,經有權部門批准,可實行股票期權試點;對年營業收入在100億元以上且盈利水平逐年提高的企業,其經營者年薪可超過本企業職工年平均收入的15倍;年營業收入在200億元以上且盈利水平逐年提高的,經營者年薪可超過本企業職工年平均收入的20倍。
(六)支持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和多渠道融資。研究在核准制下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的政策措施。支持具備償債能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優先向國家申請在境內外發行企業債券。
(七)加大政策傾斜,支持大型企業集團技術進步。積極爭取大型企業集團技改和基建項目列入國債項目和重點專項計畫,省技術改造貼息資金優先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將重點大型企業集團列為全省企業信息化示範企業,在省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支持。
(八)加速折舊,加快設備更新。大型企業集團及下屬企業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於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鹼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後,可加速折舊。
(九)鼓勵開拓國外市場,發展跨國經營。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到國外投資辦企業、建立分公司、開拓銷售網點等。在對外投資項目的考察、論證、貸款等方面,積極給予資金支持;在授信額度、出口信用保險等方面,有關部門積極給予支持;支持大型企業集團負責人因工作需要向國家申請一年內多次出入境和多次往返港澳簽注,對符合有關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可申請臨時因公出國(境)任務審批權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審批權。
(十)改進利益分配辦法。因跨地區聯合重組所帶來的地方利益分配的變動可通過調整財政收支基數或分稅制的辦法予以解決。
(十一)建立發展大型企業集團責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大型企業集團的法定代表人是做大做強的第一責任人。加強對大型企業集團的考核,考核的重點是營業收入增長率、實現利潤、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核心技術擁有程度、在全國同行業的位次變化等;要考核地方政府和部門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工作情況,把工作成效作為評比先進的重要指標;逐年明確大型企業集團的經營目標,對完成目標的給予重獎。
五、加強對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組織領導
加快發展大型企業集團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是我省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省政府成立省發展大型企業集團工作指導小組,省長任組長,省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經貿委。
支持大型企業集團發展壯大,是各地、各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各地要從大局出發,克服狹隘的地區利益觀念,突出重點,積極支持本地大型企業集團對外重組聯合或靠大靠強;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加強領導,切實履行好第一指導責任人的職責。省各有關部門要圍繞省委、省政府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決策部署,制訂支持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2002年3月底前將本部門的政策措施報指導小組辦公室。要重點支持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由各有關部門負責解決發展大型企業集團遇到的體制性和政策性障礙。對大型企業集團提出的問題,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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