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創新。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打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攻堅戰,切實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重點任務,紮實解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結構性體制性矛盾,不斷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推動江蘇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 發文號:蘇發〔2016〕16號
  • 發布機構:中國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
  • 百科編審:沭陽行政事務公告群
  • 公開時間:2016年5月3日
  • 內容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報
意見全文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創新。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打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攻堅戰,切實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重點任務,紮實解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結構性體制性矛盾,不斷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推動江蘇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準確把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擴大有效需求同時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最佳化供給結構,擴大有效供給,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提高投資有效性,積極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改造提升傳統比較優勢,增強持續增長動力,加快推進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躍升,進一步推動我省社會生產力水平整體提升,為“邁上新台階、建設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制度供給,關鍵在實施創新驅動,主攻方向要聚焦結構調整。要堅持最佳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相結合,更加注重“加減乘除”並舉,強化總體設計,突出問題導向,做到精準發力,提高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工作中重點把握好以下原則:
——堅持供給側改革和需求側管理兩端發力。把破解供給與需求不匹配、不協調和不平衡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從供給側發力,以創新有效供給帶動需求擴展,以釋放有效需求倒逼供給升級,著力擴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給,切實減少無效和低端供給,不斷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使供給和需求協同促進經濟發展。
——堅持新動能培育和傳統動能提升雙輪驅動。培育壯大新動能,加快發展新經濟,更加注重發揮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第一動力的作用,深入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積極培育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著力化解過剩產能,積極推動產業兼併重組和國際產能合作,注重運用信息網路等現代技術,推動生產、管理和行銷模式變革,重塑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打造江蘇經濟發展新的“雙引擎”。
——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緊密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大國企、非公經濟、投資、價格、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攻堅力度,堅持運用市場機制糾正供需結構錯配和要素配置扭曲的問題,實現優勝劣汰和市場出清,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係,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堅持立足當前和著眼長遠有機統一。尊重經濟發展規律,堅持新興產業培育與傳統產業改造相結合,堅持“騰籠”與“換鳳”相銜接,防止經濟成長出現大的波動。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妥善處理好推進結構性改革與保持社會穩定的關係,堅決守住社會穩定的底線,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二、明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目標
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統籌推進,經過三年努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全社會創新能力穩步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成長,新的經濟成長動能持續壯大,“一中心”“一基地”建設和全省開發區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步伐加快;落實“五大任務”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過剩產能和房地產庫存有效化解,各類市場風險總體可控,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和盈利能力回歸合理水平,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斷增強,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適應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再經過兩年努力,到“十三五”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靈活性顯著提高,形成多層次、高質量、高效率的供給體系,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框架體系基本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推動經濟發展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躍升。
——去產能。到2018年底,煤炭、鋼鐵等行業實現經營性虧損額顯著下降,初步確定,壓減煤炭產能700萬噸、鋼鐵(粗鋼)產能1225萬噸、水泥產能600萬噸、平板玻璃產能800萬重量箱、船舶產能330萬載重噸,實現“殭屍企業”基本出清,其中2016年壓減煤炭產能600萬噸、鋼鐵(粗鋼)產能400萬噸、水泥產能380萬噸、平板玻璃產能300萬重量箱、船舶產能330萬載重噸。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壓減產能目標,產能利用率明顯提升,傳統行業退出一批低端低效產能,南北產業轉移和國際產能合作取得更大進展。
——去庫存。到2018年底,全省住宅類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力爭控制在14個月以內,以省轄市為單位的去化周期原則上控制在18個月左右,其中2016年全省住宅類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力爭控制在16個月以內,以省轄市為單位的去化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0個月,商品房庫存規模明顯下降。到2020年底,全省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基本建立,市場供求關係基本平衡,住宅類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區間,非住宅類商品房庫存有效化解。
——去槓桿。到2018年底,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提高至30%左右,各類法人金融機構和地方監管的新型金融主體槓桿率全面達標或符合監管指標要求,不良貸款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符合置換條件的政府存量債務全部置換為政府債券,其中2016年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達到28%左右,當年政府存量債務置換計畫全部按期完成。到2020年底,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提高至35%以上,各類法人金融業企業資本狀況符合相關監管政策要求,政府債務水平保持在合理範圍,金融風險受到嚴格管控。
——降成本。到2018年底,企業稅費負擔、融資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下降,其中2016年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落實好有關減稅政策,進一步清理不合理收費,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全年為全省實體經濟企業直接降低成本約1000億元。到2020年底,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明顯改善,發展活力和盈利水平進一步提升,與減輕企業成本負擔相適應的政策體系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
——補短板。到2018年底,鐵路運營里程達到3000公里以上,內河幹線航道達標率達到68%左右,農村光纖覆蓋率達到90%,改造棚戶區60萬套,高標準農田比重達到56%左右,農業機械化水平達到82%以上,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2%,完成80條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建成6000個左右美麗宜居鄉村,120萬以上農村有勞動能力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整體達到6000元,其中2016年全面展開“補短板專項工程”並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底,現代基礎設施體系進一步健全,棚戶區改造基本完成,現代農業發展基礎不斷夯實,蘇南以市為單位、蘇中蘇北以縣為單位實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鄉並軌,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與創新發展相適應的人才供給體系更加完善,300萬左右農村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整體達到6000元。
三、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舉措
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五大任務”,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狠抓關鍵環節,強化政策配套,促進供給與需求有效對接、產業升級與需求升級互動並進,不斷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
(一)綜合施策化解過剩產能,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在化解過剩產能、處置“殭屍企業”、實現資源最佳化配置和市場出清的同時,培育更多產業新增長點和結構性力量,切實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激發產業創新活力,加快我省產業結構向中高端邁進。
1.推進過剩產能有效化解。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結合江蘇實際,突出煤炭、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點行業,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環保、質量、安全等手段,鼓勵企業通過主動壓減、兼併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途徑,堅決淘汰落後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嚴禁新增過剩產能,停止審批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
2.積極穩妥處置“殭屍企業”。在全面摸清“殭屍企業”情況的基礎上,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政府推動,有針對性地採取兼併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等措施積極穩妥處置“殭屍企業”。把國有“殭屍企業”作為處置重點,突出抓好煤炭和鋼鐵產業“殭屍企業”的處置,積極推動其他產能過剩行業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分類有序引導非國有“殭屍企業”處置。支持省、市、縣三級法院設立“殭屍企業”破產處置綠色通道。完善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妥善解決好兼併重組、關閉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問題。
3﹒推動產業轉移與國際產能合作。制定實施我省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合作行動計畫與實施方案,建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信息發布平台、產能合作項目庫,支持建設高棉西港特區、埃塞東方工業園、印尼雙馬農工貿合作區等境外產業合作園區,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結合“一帶一路”建設,轉移部分鋼鐵、水泥、平板玻璃以及紡織、印染等傳統產業的過剩產能,通過國際產能合作轉移優勢富餘產能。促進南北產業轉移與合作,引導蘇南地區能源、石化、機械、紡織等行業項目加快向蘇北和沿海地區轉移,在轉移中化解過剩產能、擴大優質先進產能。加強與長江中上游地區的產業合作。
4﹒加快培育產業發展新增長點。圍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落實《中國製造2025江蘇行動綱要》,實施企業製造裝備升級計畫和網際網路化提升計畫,推進15個重點領域突破發展,大力發展智慧型製造,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加快推進制造強省、質量強省建設,提升江蘇製造內在品質和品牌影響。深入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規劃和推進方案,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特別是高技術產業規模發展,加快培育大數據開放創新、增材製造、工業機器人等新增長點,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以生產性服務業為重點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推進服務型製造,培育壯大平台經濟、工業設計、數字創意等新興產業。制定實施農村“網際網路+”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行動計畫。加快文化、旅遊、體育、健康、養老等產業發展,推動生活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
5﹒全面激發產業創新活力。圍繞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加強產業創新載體建設,構建產業協同創新網路,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營造優良創新創業生態。實施創新型企業培育行動計畫、高新技術企業智慧財產權能力提升工程,重點培育一批擁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支持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創新活動,加快形成以高新技術企業為骨幹的創新型企業集群。實施“創業江蘇”行動計畫和“全民創業工程”,發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網際網路+”集眾智匯眾力的乘數效應,著力打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台,構建大中小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創客多方協同的新型創新創業機制,充分調動全社會創業創新的積極性。
(二)多措並舉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分類指導、因城施策,落實差別化住房消費政策,擴大住房有效需求,實施精準去庫存、聯動去庫存和轉型去庫存,切實穩定房地產市場,有效防控市場風險。
1﹒有效釋放農業轉移人口城鎮購房需求。促進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研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鈎機制。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支持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購房,同時鼓勵開發企業給予適當優惠折扣出售存量商品房。鼓勵商業銀行對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購房提供貸款優惠。
2﹒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構建住房租賃信息政府服務平台,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培育和發展專業化、規模化租賃企業,支持房地產企業將閒置的商業辦公用房轉售為租。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給予貨幣化租金補助。
3﹒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轉用通道。推進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貨幣化,引導棚戶區改造居民優先選擇貨幣化安置,逐步消化庫存商品住房。加大對貨幣化安置比例較高棚改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嚴控庫存較高地區的新建安置房項目貸款。把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逐步納入到公租房供應範圍,加快實現公租房保障貨幣化。
4﹒加大合理住房消費支持力度。全面落實國家制定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居民購房成本,加大對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規範房地產金融服務,最佳化貸款審批流程。打擊為客戶提供“首付貸”融資、加大購房槓桿、變相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行為。繼續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適當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探索通過“公轉商”貼息貸款等渠道籌措資金。
5﹒推進房地產行業轉型升級。鼓勵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高品質住房,允許適當調整不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鼓勵庫存非住宅類商品房轉換為其他地產,提升住房供應水平。合理確定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規模,促進房地產用地結構調整。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提升城市宜居性,更好滿足居民購房需求。鼓勵支持房地產企業兼併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強市場監管,推進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建設。銷售旺盛、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南京、蘇州兩市重點區域,要研究符合實際的新措施,切實穩定市場預期,防止房價泡沫風險。
(三)穩妥有序推進去槓桿,增強防範化解風險能力。將去槓桿與發展直接融資、建立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新機制等改革舉措緊密結合起來,著力最佳化融資結構,合理控制負債水平,降低債務成本,主動防範化解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1﹒提升股權融資比重,降低企業槓桿率。支持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加快上市企業梯隊建設,推動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股權融資。大力發展私募股權融資,探索發展投貸結合等創新業務,增加創新創業企業權益資本。引導保險資金更多通過股權、股債結合等方式加大對實體經濟投資力度。吸引境外股權投資機構和資金進駐並服務於省內企業。
2﹒拓展融資渠道,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進一步擴大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和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充分利用各類直接債務融資創新產品和工具。支持金融機構、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鼓勵發展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提高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
3﹒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對經濟新增長點的支持。落實差別化金融政策,壓縮退出“殭屍企業”相關貸款,控制高槓桿率企業授信,提升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傳統企業技術改造以及企業兼併重組、向外轉移產能的金融服務水平。
4﹒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創新政府融資機制。合理確定並嚴格執行政府債務餘額限額制度,強化政府債務預算管理。按時保質完成置換債券發行工作,緩解政府存量債務償還壓力。明確界定政府和企業的債務責任,推動融資平台公司改革轉型與市場化運作。廣泛吸收社會資本,鼓勵運用PPP模式改造政府存量債務項目。充分利用資產證券化等工具,拓寬政府類項目融資渠道。
5﹒落實風險防範化解責任,有效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監管部門責任。加強對各類債務風險的監測預警,改進法人金融機構及業務槓桿管理,重點做好部分大型企業資金鍊、企業互保聯保等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增強地方政府防範化解債務風險能力。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不良資產處置,積極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加快不良貸款核銷處置進度。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
(四)切實降低企業成本,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認真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打好降低成本“組合拳”,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以降低企業生產要素成本為重點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1﹒合理降低企業用工、物流成本。在繼續實施現有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基礎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對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允許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可達6個月。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落實“援企穩崗”等補貼政策,加大對企業職工培訓的補貼力度。規範港口、機場、鐵路經營服務性收費,落實國家和省“綠色通道”等相關政策,推進城市配送車輛進城、通行、停靠便利化政策落實,規範通行證審批,最佳化通行環境。
2﹒進一步降低用能、用地成本。從2016年起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價格下調3.12分/千瓦時,擴大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模。對工業用地鼓勵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將低效產業用地通過政府主導再開發、市場主體實施再開發、綜合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種方式進行再開發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3﹒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給予優惠利率支持。積極構建科技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合理收費的整治,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進一步充實政策性擔保、再擔保機構資本金。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引導企業更多從資本市場募集資金。
4﹒切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暫停徵收防洪保全資金。取消網路計量檢測費、糧油儲存品質鑑定檢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清理和規範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等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對省內實施技術改造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依據企業技術改造投入和新增稅收貢獻情況,給予一定比例資金獎補。積極落實引進技術設備免徵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抵扣增值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按照國家部署,將“營改增”試點範圍擴展至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對符合相關規定的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實行稅費緩收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5﹒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在創辦企業、投資辦項目等重點領域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監管長效機制,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機構職能體系。全面清理中介服務事項,法定中介服務事項實施目錄清單管理,省以下部門擅自擴權增設的一律取消,收費過高的大幅降低收費標準。
(五)加快補齊發展短板,著力擴大有效供給。突出問題導向,定向精準擴大有效投入,啟動實施基礎設施、民生保障、公共服務、脫貧攻堅、現代農業等“補短板專項工程”,進一步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
1﹒完善現代基礎設施服務體系。推進鐵路優先發展,重點加快蘇北蘇中快速幹線鐵路網、蘇南城際鐵路和跨江通道建設,全面強化鐵路幹線、城際鐵路、市域鐵路和城市軌道的有機銜接,形成“2小時江蘇”快速交通圈。著力構建水運綠色通道,加快建成“兩縱四橫”幹線航道網,進一步完善港口功能和集疏運體系。健全廣覆蓋的公路網,打通省際幹線公路,提高省內瓶頸路段通行能力。提升運輸機場功能,加快通用機場布局,提高與國際國內重要地區航空聯繫的通達性和便捷性。加大流域、區域防洪除澇治理力度,進一步提升跨流域、跨區域水資源配置水平。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擴大清潔能源利用規模,加快輸配電智慧型化進程,推進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天然氣、石油、供排水管網覆蓋率,積極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鼓勵能源與信息基礎設施共享復用。推進城市老小區、道路光纖化改造,提升寬頻網路入戶速率和農村光纖覆蓋率,加快建成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路。積極推進海綿城市、軌道交通、綜合交通樞紐和城市公共停車場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宜居水平。
2﹒提升民生服務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穩步推進老舊小區整治更新,著力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加強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加快“健康江蘇”建設,大力發展基層、專科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完善城鄉基層“15分鐘健康服務圈”。全面加強各類養老設施建設,推動老年人享受優質養老服務。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管理服務水平。加大霧霾治理力度,持續改善空氣品質。積極推進城市水體、沿海排污口治理,加快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大力削減入海污染物總量,全面推進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基本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進一步提高垃圾處理能力和水平,實施村莊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和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
3﹒擴大公共服務供給。加大投資於人的力度,大力發展優質普惠學前教育,加快發展優質均衡義務教育,創新發展職業教育。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的終身技能培訓制度,加強重點產業人才開發和新型技能人才培育,提升職業能力素質,構建與創新發展相適應的人才供給體系。合理規劃布局城鄉文化設施,加強城市社區和農村等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建設集多種功能於一體的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服務中心。推進“暢遊江蘇”建設,加大旅遊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力度。促進全民健身資源向農村、經濟薄弱地區和社會弱勢群體重點傾斜,加快完善城鄉一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4﹒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把脫貧攻堅同擴大有效供給、化解產能過剩有機結合起來,瞄準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工作推進力度,對重點片區實施整體幫扶、連片開發,形成“6+2”的重點片區幫扶格局,切實提高扶貧質量。加強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兩項制度的有機銜接。圍繞經濟薄弱地區基礎設施、民生保障、產業發展和貧困農戶發展能力等薄弱環節精準發力,加快消除發展瓶頸,增強造血功能。
5﹒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體系。積極實施中低產田改造,按照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節水高效的原則,紮實推進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完善農機作業配套設施,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實現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大力發展高效設施農業,著力打造一批特色農產品品牌,進一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
四、強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組織保障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十三五”發展的戰略重點,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統籌協調,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配套,嚴格督促檢查,努力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一)加強組織協調。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重中之重的任務,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要經常性研究結構性改革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同志要親自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金融辦等作為牽頭部門,對落實相關實施意見負總責;有關參與單位要各司其職,主動配合牽頭部門,全力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要及時研究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主動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溝通,制定產業、金融、財政、用地、用電等支持政策。各省轄市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發揮政策的協同效應。
(二)加強督查考核。各牽頭部門要逐項制定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檔案的督查方案,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實行全過程跟蹤督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要加強統籌協調,視情況採取實地督查、掛牌督辦、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要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政績考核和有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按有關規定嚴格問責。
(三)加強輿論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意義、目標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打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場硬仗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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