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動物檢疫規定》

汕頭市人民政府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動物檢疫規定》在2010.12.23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政府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動物檢疫規定》
  • 頒布時間:2010年12月23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2月23日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
根據2009年12月7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屆第五十一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動物檢疫規定》,現予公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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