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

2007年10月26日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7.10.26
  • 實施時間:2007.11.01
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的關於廢止《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議案。會議決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廢止1998年2月26日汕頭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的《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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