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成立於2005年,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民族宗教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歸口縣政府辦管理,為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無內設機構。單位地址:永興縣城關鎮大橋路55號(永興縣人民政府院內)郵政編碼:42330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成立於:2005年
  • 單位地址:永興縣城關鎮大橋路55號
  • 郵政編碼:423300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並提出全縣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調查分析全縣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參與擬定民族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民族地區的扶貧;負責全縣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開展民族古籍蒐集整理工作;對發展民族教育、文化、醫療衛生事業提出意見和建議。4、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5、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6、管理和指導全縣民族宗教工作幹部的政治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幹部的培養、教育和推薦使用工作;負責骨幹宗教教職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和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
7、指導各鄉鎮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8、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開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對外宣傳和辦理居住境外的少數民族同胞有關回永興探親、旅遊、定居等事宜。
9、受理全縣宗教活動場所的審批登記、變更登記和宗教教職人員登記備案工作;受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舉辦大型宗教活動的申請、呈報、監督和管理,保證大型宗教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受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擬在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申請,並按程式上報;協助做好宗教團體的設立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據民族政策規定,做好民族成分的更改審核和民族地區考生資格審核。
10、對宗教活動場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建立和執行場所管理制度情況,登記項目變更情況,管理人員情況,以及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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