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負責全縣民族和宗教事務的正科級事業機構,歸口縣委統戰部管理。局機關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化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級別:正科級事業機構
  • 歸口:縣委統戰部
  • 負責:全縣民族和宗教事務
公開承諾,職能職責,

公開承諾

1、嚴格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民族宗教工作方針和政策,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2、堅決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湖南宗教事務條例》,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規範化管理。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民族宗教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檢查全縣民族宗教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協調民族關係,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事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推動和幫助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
3、調查研究全縣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種情況和問題,掌握動態,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意見;做好重大情況和問題的匯報、信息反饋等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辦理的各項事務。
4、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行政管理,制止和查處非法、違法和自由傳教活動;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審批把關工作,制止濫建寺廟堂點;防止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內容的境外宗教資料的宣傳和散發,抵制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
5、協調與愛國宗教團體和少數民族聯誼組織方面的工作,開展與海內外宗教團體和少數民族的正常友好交往,協調涉及少數民族用品生產企業的關係。
6、協調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推薦、培養和使用工作。
7、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問題;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進行的破壞活動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8、組織和指導全縣的民族宗教事務工作人員進行民族宗教理論研究、政策宣傳、法制教育、業務培訓等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民族宗教涉外事宜,協同做好少數民族組織和宗教團體來我縣學習、考察、參觀等事宜。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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