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是中國普通高等學校的專科專業,專業代碼600312,三年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路運輸安全管理
- 類別:交通運輸大類 >水上運輸類
- 專業代碼:500305
- 修業年限:三年
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是中國普通高等學校的專科專業,專業代碼600312,三年制。
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是中國普通高等學校的專科專業,專業代碼600312,三年制。專業定義水路運輸與海事管理主要研究航海基礎、海事管理、航運業務與海事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面向水路運輸行業進行海事管理、海洋權益維護、水上...
一、將第六條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二、刪去第八條第三項,並增加兩款,作為第二款和第三款:“根據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水路運輸經營者經營的均為不需要配備船長、輪機長或者大副、大管輪的船舶,其配備的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應當具有不低於其所管理船舶船員的從業資歷。水路運輸...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是為規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內水路運輸安全,促進國內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2年10月13日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25號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已經2012年9月26日國務院第218...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016修訂),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內水路運輸安全,促進國內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經營國內水路運輸以及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應當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國內水路運輸(以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已經2012年9月26日國務院第2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2012年10月13日 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內水路運輸安全,促進國內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經營國內水路...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內水路運輸安全,促進國內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經營國內水路運輸以及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應當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國內水路運輸(以下簡稱水路運輸),是指始發港、掛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華人民...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是關於水路運輸管理的規定條例。中文名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 類別 管理規定 相關 交通運輸部 發布時間 2014年3月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管理,維護水路運輸經營活動各...
第一條 為加強水路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路運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統一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安全...
《河南省水路交通運輸管理辦法》是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運資源,維護水路交通運輸秩序,保障水路交通運輸安全,促進水路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
《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於1987年9月22日由交通部發布,根據1998年3月6日交通部《關於修改〈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第1次修正;根據2009年6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6號《關於修改〈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第2次修正。該《細則》分總則,開業、增減運力和停業管理,...
(三)有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投入運營的船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範圍相適應。從事旅客運輸的,應當使用普通客船、客貨船和滾裝客船(統稱為客船)運輸;從事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經交通運輸部批准的檔案法規。檔案通知 2009 年 第 6 號 《關於修改〈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已於2009年5月27日經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 長 李盛霖 二○○九年六月四日 關於修改《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根...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水路交通運輸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水路交通運輸,包括航道、港口的規劃、建設、養護和保護,港口經營和水路運輸經營,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活動。第三條 水路交通運輸發展應當遵循統籌協調、創新驅動、綠色發展、安全暢通、科學利用、高效便民的原則,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
為加強水路交通管理,維護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運輸安全,促進水路交通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水路交通及其管理活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第四條 省、...
第一條 為加強水路交通管理,維護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促進水路交通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路交通活動。本辦法所稱水路交通,包括航道和港口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港口經營、船舶檢驗、水路運輸與服務、水上應急管理、水上...
(八)安全、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市水路運輸管理處應於收齊所須資料之日起1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或作出審批決定。第十二條 航運企業具備開業條件,審批機關決定批准開業的,發給《水路運輸許可證》。航運企業持該證向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水路運輸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每3年審驗一次。第十三條 經交通部...
與水路運輸行業管理有關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水路運輸行業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依法組織的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為經營者提供諮詢、信息等服務,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協調。第五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
山東省關於加強水路運輸安全管理的若干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8-11-19。【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8-11-19 【生效日期】1988-11-1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關於加強水路運輸安全管理的若干規定 (1988年11月19日)第一條為保障我省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促進水路運輸生產的發展,...
經營資格管理 第七條 水路運輸業經營活動由港航管理機構實行行業管理。港航管理機構應當將從事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經營活動的開業條件向社會公布。第八條 設立水路運輸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能夠滿足經營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固定辦公場所;(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三)有...
《山東省水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2004年修正本)》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0年11月2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13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 第一條 為加強水路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
1988年7月2日甘政發[1988]92號文發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交通部《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我省水域通航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省境江、河、...
近年來,隨著我國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水路運輸量的持續增長,由於裝卸和運輸方面有關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船舶沉船事故時有發生,亟待加強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水路運輸安全管理。同時,從今年(2011年)1月1日起,國際海事組織《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開始生效。鑒此,我部組織制定了《水路運輸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安全...
第五條 水路運輸管理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水路運輸及水路運輸服務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水上安全管理的規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六條 申請開辦水路運輸及水路運輸服務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水路運輸發展規劃要求;(二)有相應的組織機構、人員、資金和...
(八)安全、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市水路運輸管理處應於收齊所須資料之日起1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或作出審批決定。第十二條航運企業具備開業條件,審批機關決定批准開業的,發給《水路運輸許可證》。航運企業持該證向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水路運輸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每3年審驗一次。第十三條經交通部批准...
第四章 運輸管理 第二十二條 水路運輸及水路運輸輔助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並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第二十三條 水路運輸經營不得實行地區、部門封鎖,或者壟斷客源、貨源。第二十四條 從事客船、客滾船運輸的,應當建立適合船舶運輸特點的安全管理體系,並符合下列條件:(...
第三章 旅客運輸管理 第十六條 從事水路營業性旅客運輸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使用符合客船規範的船舶從事運輸,並使船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第十七條 從事水路營業性旅客運輸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船舶兩側懸掛始發港、到達港的航線標誌;在船內明顯位置標明載客定額、張貼乘船須知、里程票價、安全救生知識等宣傳材料...
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海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海關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四條 水路運輸的管理應當遵循保護合法經營、維護公平競爭、堅持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水路運輸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安全、準點、快捷、經濟、方便的服務。第五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第十條 省航務管理機構應當根據船舶運行安全和技術發展要求及國家有關行業標準,確定船舶經營資質條件。第十一條 水路運輸業的經營人和運輸管理人員應當取得省航務管理機構頒發的運輸安全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證書。第十二條 經營水路運輸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航務管理機構提供下列檔案:(一)申請書;(二)企業名稱...
第五條 水路運輸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並落實企業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資金投入,配足人員並組織教育培訓,辨識防控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第六條 水路運輸經營單位應當加強所屬船舶動態管理,掌握船舶航行、停泊和作業情況。從事客運和散裝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水路運輸經營單位應當建立落實岸基監控制度,...
③運輸單證,規定運單的功能、內容、流程等。④貨物的接收與交付,規定散裝貨物,散裝液體貨物等的交接方式,貨物驗收,有關貨運記錄的編制等。⑤航次租船運輸的特別規定,在航次租船契約沒有約定或者沒有不同約定時適用。⑥貨櫃運輸、單元滾裝運輸的特別規定等。原《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