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管制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水上交通管制行為,維護通航秩序、保障航行安全、保護水域環境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上交通管制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16日
《水上交通管制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水上交通管制行為,維護通航秩序、保障航行安全、保護水域環境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
《水上交通管制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水上交通管制行為,維護通航秩序、保障航行安全、保護水域環境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保障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通航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制區域從事航行、停泊、作業以及與該區域水上交通安全有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
該《規定》分總則、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錨地安全管理、船舶試航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41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辦法(暫行)》(交安監字〔1991〕781號)同時廢止。規定全文 長江幹線水上交通...
第一條 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排筏、設施及其所有人、經營人...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範圍:(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通航水域(...
第十五條 船舶修造單位在船舶下水、試航三日前應當向所在地海事機構備案。需要維持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或者實施交通管制的,海事機構應當發布航行通告。第三章水上遊覽和渡口渡運 第十六條 在通航水域從事水上遊覽活動的船舶,應當按照海事機構...
(七)違反水上交通管制規定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偷漏、拖欠規費的,由交通行政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水上交通管理機構責令限期補繳;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處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第四十六條 交通行政部門可以將...
《齊齊哈爾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齊齊哈爾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齊齊哈爾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
該《規定》分總則、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錨地安全管理、船舶試航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41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辦法(暫行)》(交安監字〔1991〕781號)同時廢止。部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
第十七條 在洪水、枯水、涌潮期及颱風季節等特殊情況下,海事管理機構有權採取交通管制措施。第十八條 凡從事水上旅遊、娛樂業務的摩托艇、娛樂船舶、水上飯店(旅館)、游泳場,必須事先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申辦船員、船舶證書及核定使用...
第三十四條 海事管理機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氣象、水文、航道條件、通航密度、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公共衛生防疫等情況,可以採取限航、封航等交通管制措施。船舶應當服從海事管理機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的指揮和調度。第三十五條 ...
第二十二條 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交通管制區的特殊規定和海事管理機構發布的有關航行通告、警告,正確使用聲、光信號和其他信號,不得妨礙或者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業的安全。第四章 通航...
第十五條 船舶下水、移泊、試航作業,作業單位應當在作業前三日內向所在地海事機構進行備案。需要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維護或者交通管制的,海事機構應當發布航行通告。第三章 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 在枯水期或者汛期泄洪航段,海事機構應當掌握...
第二十三條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發布的交通管制規定,正確使用聲、光信號和其他信號,不得妨礙或者危及其他船舶、設施和堤防的安全。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安全...
海事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實施救助現場的水上交通管制,組織、協調相關船舶、設施參加水上搜尋救助行動。第五章 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船舶、浮動設施發生水上交通事故,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海事管理...
第十八條 水上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旅遊觀光運輸線路和餐飲娛樂經營泊位,實行有期限的專營權管理制度。線路和泊位專營權應當以公開競標的方式取得。線路和泊位專營權公開競標的具體辦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八條 水上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旅遊觀光運輸線路和餐飲娛樂經營泊位,實行有期限的專營權管理制度。線路和泊位專營權應當以公開競標的方式取得。線路和泊位專營權公開競標的具體辦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三條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時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水路交通管制區的特殊規定和海事管理機構發布的有關通告,正確使用聲、光信號和其他信號。第三十四條船舶航行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超載運輸貨物或者旅客;(二...
通航水域發生危及水上交通安全、暢通的情況時,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可以視情採取限航、封航等管制措施。船舶、浮動設施對水上交通安全、暢通造成嚴重影響時,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可以採取卸載、拖出特定區域、解除動力、沖灘、破壞性打撈等緊急措施...
第十五條 港口經營人、船舶修造企業等應當將水路運輸船舶進出港、靠離泊、錨泊、試航等動態計畫提前報告海事管理機構。第十六條 體育運動船舶應當避免在船舶定線制海域、航道、錨地、養殖區、渡口附近海域、交通密集區及其他交通管制...
第十五條 船舶修造單位在船舶下水、試航三日前應當向所在地海事機構備案。需要維持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或者實施交通管制的,海事機構應當發布航行通告。第三章 水上遊覽和渡口渡運 第十六條 在通航水域從事水上遊覽活動的船舶,應當按照海事...
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頒發海事勞工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海事勞工證書頒發及監督檢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1995年12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
第六條 海事機構應當根據通航環境安全需要配布和設定航標,依法劃定和調整船舶交通管制區、安全作業區、臨時錨地和其他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區域,制定通航安全標準和條件要求,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 根據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海事機構有...
第五條 確定和變更橋區水域上(下)行航路,因施工需要禁航或者實施交通管制,以及通過橋區水域的最大船舶尺度和大橋通航高度,由海事管理機構根據航道情況和施工需要確定,並提前發布航行通(警)告。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蕪湖海事局是...
並處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的罰款。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城市園林水域以及其他封閉式水域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依照相關規定執行,旅遊船艇的船舶管理和船員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小清河交通管理辦法》是 為了加強小清河交通管理,保障小清河航道暢通和航運安全,維護通航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水路交通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1月7日,山東...
第十條 遇到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水上水下活動、演習、軍事活動等情形,由海事管理機構根據《水上交通管制辦法》實施。第十一條 船舶在搶險、救生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需緊急進出港、靠離泊的,應當徵得海事管理機構同意。第十二條 ...
禁止在航道、錨地、掉頭區等通航水域和交通管制區、禁錨區、施工作業區內進行捕撈和養殖。第二十七條 新建、改建或擴建港口、設施時,建設單位應按港口通信、助航、防污染、消防、船舶交通管理等相關要求,建設安全監督配套設施,做到與主體...
第四十七條 水路交通規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分離。罰沒款的收繳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四十八條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航務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時必須出示證件;扣留證件、罰款、暫扣或者沒收船舶必須依法出具憑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