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制度

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制度,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是1984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制度
  • 來源出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實行這一制度,是毛澤東人民戰爭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發展,是新時期加強我國後備力量建設的一項戰略性措施,是一條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防後備力量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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