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實施方案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鄂政電〔2020〕3號)等檔案和會議要求,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切實做好武漢市耕地保護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1年6月19日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印發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19日

具體內容

武漢市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嚴格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鄂政電〔2020〕3號)等檔案和會議要求,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切實做好全市耕地保護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耕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保證,是農業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的根基和命脈,也是重要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各區(含開發區、風景區,下同)、各相關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勇於責任擔當,充分認識實行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極端重要性,堅決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耕地保護體制機制,強化制度約束,加強生態保護,堅決完成省下達我市耕地保護任務,確保我市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
1.壓實政府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承擔起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責任,政府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源頭控制,強化過程監管,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和亂占耕地建房等行為,充分調動基層組織和個人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形成耕地保護合力,確保本轄區內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全面落實。
2.強化部門共同責任。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主動作為,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法規政策,細化分解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加大執法督察力度;市農業農村局要做好耕地質量保護工作,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引導新增耕地進行糧食種植,督導各區有效防止糧田“非糧化”;市財政局要強化資金監管,組織開展涉土資金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生態環境局要積極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及時掌握和反饋全市耕地環境狀況;市統計局要積極做好相關統計工作;市審計局要將耕地保護責任履行情況納入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市發展改革委、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水務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耕地保護各項工作。
3.全面開展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按照《武漢市區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全面檢查各區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認真梳理耕地“非農化”情況,將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開展綠化造林、挖湖造景、非農建設等耕地“非農化”行為納入考核內容,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究責任。鼓勵各區在保護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及提高增長效率上下功夫。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區,在用地指標分配、全域國土綜合整治項目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安排和耕地保護激勵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對考核不合格的區,予以通報批評並嚴肅追責問責。
(二)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
1.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挖湖造景。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實施綠化造林。加強退耕還林還草、退耕還濕等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管理,嚴格控制在國家批准的規模和範圍內,嚴格甄別項目實施地塊的土地性質,涉及違規占用耕地的一律不納入項目庫,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林業項目補助政策。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等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填湖造景。禁止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確需占用的,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手續。對未履行審批手續並違規占用耕地的項目,必須立即停止並限期整改。
2.嚴禁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集約高效”的原則,科學選定公路、鐵路等線路,同時採取技術措施收縮路基坡腳,有條件的可採用橋樑、隧道方案儘量減少占用耕地。嚴格控制鐵路、公路等線路兩側用地範圍外綠化帶用地審批,道路沿線是耕地的,兩側用地範圍以外綠化頻寬度不得超過5米,其中,縣鄉道兩側用地範圍以外綠化頻寬度不得超過3米。嚴禁違規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新增綠色通道要依法依規建設,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應當履行永久基本農田占用報批手續。
3.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新建自然保護地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邊界清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目前已劃入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的永久基本農田要納入生態退耕,有序退出;一般控制區的永久基本農田要根據對生態功能造成的影響確定是否退出,造成明顯影響的納入生態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顯影響的可依法依規採取相應調整一般控制區範圍等措施妥善處理。
4.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嚴格農村地區建設用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堅持農地農用,不得違反規划進行非農建設。鞏固“大棚房”等專項行動清理整治成果,加強農業設施用地監管,做好項目上圖入庫工作。進一步加大對違規占用耕地的監管查處力度,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及時處置。
5.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加強規劃管理,嚴禁通過擅自調整區、鄉鎮(街道)國土空間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審批。嚴格建設用地報批,要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標準進行建設,嚴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並加強批後監管。嚴格臨時用地管理,土地使用者要按照法定程式申請臨時用地,臨時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要採取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等工程技術措施,減少對耕作層的破壞。編制的土地復墾方案須經市級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審查通過,並由區級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批准後,方可臨時占用。臨時占用到期後,土地使用者應當及時復墾恢復原種植條件,不得逾時限長期違規占用。
6.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建房。嚴格落實“六個一律”的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勢頭。對2020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後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認定,實行“零容忍”;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行為,一律依法拆除;對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律實行“雙懲處”;對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違法占地處理;對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一律移送紀委監委機關處理;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不力的,一律追究相關單位和具體責任人責任。
(三)健全耕地保護長效機制
1.強化管控準入機制。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統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劃定,突出耕地保護優先、節約優先,最佳化國土空間布局。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實行耕地保護紅線、建設用地總量“雙標”管控,從嚴控制農用地轉用。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強化批而未供和閒置低效用地處置、土地利用綜合監管,推動單位GDP地耗下降,逐步實行資源要素“減量化”配置,有效減少新增建設項目占用耕地。
2.強化占補平衡管理機制。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機制,確保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及時保質保量補充到位。開展全域國土綜合整治,調整最佳化永久基本農田布局,統籌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礦廢棄地復墾,積極拓寬補充耕地來源。嚴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開發,禁止在生態紅線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5度以上陡坡地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區域墾造耕地。
3.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布局的剛性約束,將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作為項目選址的重要前提條件,採取工程技術等有效手段最佳化選址,切實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對於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在選址時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嚴格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的要求進行補劃。
4.強化耕地保護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推進各級涉農資金整合,建立適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耕地保護激勵約束機制。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耕地保護工作。根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情況,實行獎懲機制,充分調動基層組織和個人保護耕地的主動性,壓實各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
5.強化耕地質量建設。探索建立耕地質量建設、養護等制度體系,規範耕地質量建設、評價、保護和監管。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路,更新耕地質量年度調查評價和監測成果。按照“三調”耕地質量分類標準開展耕地資源質量分類工作,構建分類指標體系,為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與管理提供支撐。
6.強化保護耕地的社會氛圍。深入廣泛開展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宣傳活動,樹立先進典型。加大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的曝光力度,不斷提升公眾保護耕地的意識。創新體制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耕地保護工作積極性,努力營造保護耕地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以及任務清單要求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分解目標任務,明確時序進度和目標責任,落實資金,實行精準管控,統籌推進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等工作,及時解決重難點問題。
(二)強化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耕地保護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共同做好耕地保護相關工作。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全市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任務清單》(附後)的分工要求,於每年8月底之前將上一年度工作落實情況反饋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匯總後,按程式上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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