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號)要求,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結合武漢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1年4月3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號)要求,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結合武漢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號)要求,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
一、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 (一)堅持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隨著我國人口增長、消費結構不斷升級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趨緊,糧食產需仍將維持緊平衡態勢。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國際...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耕地保護是事關國計民生的戰略問題。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釋義 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漢中市政府同意,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 5月6日印發.全文 為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問題,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
《怒江州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10日印發,請認真貫 徹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
《西雙版納州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16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 貫徹落實。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實施方案》已經陝西省政府同意,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2 月30日印發.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堅決遏止耕地“...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8日印發普洱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請認真 貫徹落實。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
經丹東市政府同意,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4月28日印發《丹東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請認真 貫徹執行。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
《遼寧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遼寧省政府同意,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12月31日印發,請認真貫 徹執行。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
《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已經延安市政府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1 1日印發.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陝政辦發〔2020〕37號),堅決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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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整治最佳化與管護利用工作,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浙政辦發〔2021〕6號)、《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