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怒江州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1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10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和《雲南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雲政辦函〔2021〕5號)精神,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扛實糧食安全政治責任,把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科學管控、分類施策、穩妥處置,處理好發展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係,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防止耕地“非糧化”,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穩定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利用。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嚴格管護糧食生產功能區,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確保糧食產能穩步提升。
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嚴管。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肅查處非法占用耕地違法行為,守住耕地紅線。嚴格執行用地過程中的“占優補優”原則,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增量,堅持實事求是,分類穩妥處置。
堅持全面保護,有序修復。深入實施“藏糧於地”戰略,綜合運用工程、農藝、生物等措施,持續擴大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穩步提升耕地質量。
堅持政府引導,廣泛參與。各級政府承擔耕地保護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落實監管責任,引導和鼓勵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民積極參與耕地保護。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耕地保護利用。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建立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常態管理機制。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夯實各級政府在耕地保護中的主體責任,多措並舉加大耕地保護工作力度,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加強國土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種植糧食耕地,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機制,嚴格落實“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先補後占”的占補平衡要求。嚴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確實因國家和省、州重大建設項目難以避讓的,必須嚴格按照程式報批。(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支持高標準農田主要用於糧食生產,聚焦重點區域,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設內容,落實管護責任,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以糧食生產功能區為重點,堅持集中連片,加強土地整治和田間配套設施建設,增施有機肥,推廣秸稈還田等耕地質量提升技術,建成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同時,將符合條件的中低產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實施提質改造,在確保補充耕地數量的同時,提高耕地質量。“十四五”期間,新建高標準農田15萬畝,2021年新增4.3萬畝。嚴格執行《雲南省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管護規定》,地方各級財政根據財力情況和實際需要,安排農田建設工程管護補助資金。(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水利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各縣市要把糧食生產功能區落實到地塊,引導種植目標作物,保障糧食種植面積,提高複種指數。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對耕地性質發生改變、不符合劃定標準的予以剔除並及時補劃。引導作物一年兩熟以上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後能夠恢復糧食生產。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進一步最佳化區域布局和生產結構,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是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要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於糧食和油、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確保完成省下達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指標的前提下,結合當地實際發展特色產業。在不破壞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許退耕還林農戶間種豆類等矮稈作物,發展林下經濟,以耕促撫、以耕促管。在產業扶貧中貧困戶占用耕地發展林果、蔬菜、中藥材等非糧作物的要加強政策引導,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牽頭單位:州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林草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嚴禁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認真貫徹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有關規定,落實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嚴格規範永久基本農田上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對季節性拋荒和常年拋荒地,積極動員農戶進行複種,或採取村集體代耕代種、託管服務等形式,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和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列入退耕還林範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魚等的處罰措施。重大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必須嚴格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要求落實補劃。(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投資從事良種繁育、糧食生產、糧食加工流通等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種植的優先給予支持。落實糧食種植補貼政策和涉農企業在用電、用水、用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工商企業流轉土地發展規模化糧食種植,尤其是優先支持採用節水高產品種及配套技術從事糧食生產。強化工商資本租賃土地監測監管,對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食的,一經發現堅決予以糾正,並立即停止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從事糧食專業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在示範認定、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強化科技增糧措施。積極引進、示範、推廣高產、優質、抗逆、適應性廣的糧食作物新品種。進一步加強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生產技術推廣,推進良種良法配套,推廣精細播種、配方施肥、病蟲害綜合防治等關鍵技術。加強糧食加工、儲藏技術創新,提高糧食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能力,改善糧食倉儲物流設施水平。加強糧食種植綠色高質高效示範建設。(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落實糧食安全政治責任,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生產的主體責任,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及時分解糧食生產目標任務,著力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的同時,摸清耕地“非糧化”存量情況,從實際出發,分類處置。要將防止耕地“非糧化”納入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提高糧食種植面積、產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指標權重。嚴格考核並強化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地區進行表揚,對落實不力的地區通報約談,並與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相銜接,著力保護和調動各級政府重農抓糧、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2021年完成糧食播種面積87.33萬畝,實現糧食產量16.02萬噸。(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九)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加大涉糧項目申報力度,大力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產後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工程,加大落實糧食生產補貼政策和糧食生產功能區政策支持,支持把糧食生產功能區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大力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託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推動“優質糧食工程”實施,延長糧食產業鏈,從糧食生產延伸到加工、倉儲、銷售等環節,形成產業體系,提高糧食經營效益。培育一批糧食生產龍頭企業,實行分類指導、因企制宜,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產業鏈由低端向高端轉化。(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把確保糧食安全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對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負總責,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抓緊制定工作計畫,明確部門分工,壓實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完善有關政策措施,穩妥有序抓好貫徹落實。
(二)強化日常監測。建立常態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機制,綜合運用衛星遙感技術,開展耕地種糧情況、農作物識別及面積產量、災情監測。各縣市要對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三)全面組織排查。各縣市要堅持問題導向,對耕地“非糧化”情況進行摸排,全面摸清本地耕地“非糧化”現狀,建立台賬,明確目標,分類施策,有序化解存量、堅決防止增量。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有關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獎懲機制,對推進落實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縣市,在安排項目資金時予以重點傾斜;對重視不足、貫徹落實不力的,要進行通報約談,重大問題要及時在全州範圍內通報,造成重大影響的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各縣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情況於2021年3月20日前報州人民政府,並抄送州農業農村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本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情況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

政策解讀

怒江州政府辦公室印發《怒江州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怒政辦函〔2021〕10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解決好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隨著人口數量增長、消費結構不斷升級和資源環境承載力趨緊,確保糧食安全仍面臨嚴峻挑戰。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防止部分地區出現的耕地“非糧化”傾向,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對防止耕地“非糧化”的有關政策措施作出安排部署。1月1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雲政辦函〔2021〕5號),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我區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為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我州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制定全州工作方案。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由總體要求、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內容組成。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扛實糧食安全政治責任,把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科學管控,分類施策、穩妥處置,處理好發展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係,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防止耕地“非糧化”,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穩定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撐。
2.基本原則: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利用。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嚴格管護糧食生產功能區,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確保糧食產能穩步提升。
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嚴管。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肅查處非法占用耕地違法行為,守住耕地紅線。嚴格執行用地過程中的“占優補優”原則,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增量,堅持實事求是,分類穩妥處置。
堅持全面保護,有序修復。深入實施“藏糧於地”戰略,綜合運用工程、農藝、生物等措施,持續擴大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穩步提升耕地質量。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主體。各級政府承擔耕地保護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落實監管責任,引導和鼓勵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民積極參與耕地保護。
(二)重點工作
一是加強耕地保護。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國土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種植糧食耕地,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機制。
二是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支持高標準農田主要用於糧食生產,聚焦重點區域,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設內容,落實管護責任,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將符合條件的中低產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實施提質改造,在確保補充耕地數量的同時,提高耕地質量。“十四五”期間,新建高標準農田15萬畝,2021年新增4.3萬畝。
三是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要把糧食生產功能區落實到地塊,引導種植目標作物,保障糧食種植面積。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對糧食種植面積大但劃定面積少的進行補劃,對耕地性質發生改變、不符合劃定標準的予以剔除並及時補劃。引導作物一年兩熟以上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後能夠恢復糧食生產。
四是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進一步最佳化區域布局和生產結構,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是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要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於糧食和油、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產業扶貧中貧困戶占用耕地發展林果、蔬菜、中藥材等非糧作物的要加強政策引導,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
五是嚴禁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嚴格規範永久基本農田上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嚴格落實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魚等的處罰措施。
六是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投資從事良種繁育、糧食生產、糧食加工流通等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種植的優先給予支持。對工商資本違反有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並立即停止其享受有關扶持政策。
七是強化科技增糧措施。加大糧食作物新品種研發力度,進一步加強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生產技術推廣,加強糧食加工、儲藏技術創新,提高糧食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能力,改善糧食倉儲物流設施水平。加強糧食種植綠色高質高效示範建設。
八是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對存量問題摸清情況,從實際出發,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將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提高糧食種植面積、產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考核指標權重。
九是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加大涉糧項目申報力度,大力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產後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工程,加大落實糧食生產補貼政策和糧食生產功能區政策支持,支持把糧食生產功能區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大力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託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推動“優質糧食工程”實施,延長糧食產業鏈,從糧食生產延伸到加工、倉儲、銷售等環節,形成產業體系,提高糧食經營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計畫,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各職能部門要明確責任人,密切配合。二是強化日常監測。建立常態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機制,各縣市要對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三是全面組織排查。各縣市要全面摸清本地耕地“非糧化”現狀,建立台賬,明確目標,分類施策,有序化解存量,堅決防止增量。四是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有關部門要層層壓實責任,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獎懲機制,對推進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縣市,在安排項目資金時予以重點傾斜;對重視不足、貫徹落實不力的,要進行通報約談,重大問題要及時在全州範圍內通報,造成重大影響的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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