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號)精神,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穩定糧食生產,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確保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紅線,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堅決完成省下達的糧食生產目標任務,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堅實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綜合利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和多年統計、遙感監測數據等,強化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督。對糧食種植面積大但劃定面積少的進行補劃,對耕地性質發生改變、不符合劃定標準的予以剔除並及時補劃。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開展耕地“非糧化”問題專項清理整改。各縣(市、區)對耕地“非糧化”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摸清存量問題底數,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處置,不搞“一刀切”。2021年3月底前,各地要對占用基本農田種樹挖塘、閒置荒蕪的永久基本農田、已建高標準農田占用調整為非耕地等耕地“非糧化”問題進行調查摸底,分類建立台賬,分類制定措施,分類穩妥整改,工作檯賬和整改情況報市農業農村局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年底前,縣級完成整改,市級完成驗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稻穀等主糧的種植面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於糧食、油、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適度用於非食用農產品生產,對市場明顯過剩的非食用農產品,要加以引導,防止無序發展。引導作物一年兩熟以上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食作物的要在一季後能夠恢復糧食生產。
每半年開展一次耕地作物種植情況調查,對在耕地上種植的非糧食作物面積要掌握底數、加強監測,確保不破壞耕地質量。(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按照省下達我市的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細化我市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將糧食麵積、產量目標任務分解到縣(市、區),落實到鄉村、新型經營主體、種植大戶和地塊,並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全市年度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130萬畝以上,總產穩定在10.8億斤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
(五)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深化農田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導、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確保在“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建高標準農田面積30萬畝。科學規劃,優先在“兩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實現糧食生產功能區全覆蓋,著力建成一批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口糧田。對已建高標準農田開展調查評估,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要進行補建,調整為非耕地的,要重新落實地塊補建,落實省政府“應補盡補”要求。(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完善土地流轉管理。規範土地流轉行為,以縣(市、區)為單位抓緊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嚴格準入門檻,完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落實風險保證金和分級備案制度,加強土地流轉事中事後監管,守好糧食安全和農民權益保障底線。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對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並立即停止享受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抓好荒閒地利用。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每年春種和秋播期間,對荒閒地進行摸排,落實糧食種植計畫。對農產品生產優勢區的拋荒地,積極動員農戶進行複種,或採取村集體代耕代種、託管服務等形式,重點用於糧食生產。對因嚴重沙化、地形不利、土壤瘠薄而荒閒的耕地,積極發展雜糧雜豆等食用農產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八)加強糧食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做好水稻、玉米、小麥和馬鈴薯種薯生產保供。切實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加強市場監管,依法保護品種權,確保種子質量,增強種業創新發展動力。(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
三、政策支持
(一)提高糧食生產機械化水平。圍繞糧食作物農機化生產薄弱環節,強化人才技術和裝備支撐,加大機具補貼和報廢更新力度,推動技術集成,穩步推進丘陵地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在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等工作中,要圍繞“宜機化”加強制度、標準、規範和實施細則等方面銜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二)加強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積極引導各類糧食加工、經營企業和產銷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糧食產銷關係,發展訂單生產。大力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託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對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優先評定為市級示範農場、市級示範社,並給予市級新型經營主體項目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三)抓好優質糧食生產。落實糧食最低價收購政策,鼓勵各地對優質糧食生產基地實行獎補,著力保護和調動種糧主體及農戶種糧的積極性。按照重要農產品區域布局和分品種生產方案,因地制宜建設優質高產糧食生產基地板塊,重點推進優質水稻生產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政治責任,切實把加強耕地保護、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作為“三農”工作的大事要事來抓,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具體措施,督促抓好落實。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落實情況,各縣(市、區)政府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二)切實加強監測評價。建立常態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機制。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安排部署,綜合運用衛星遙感技術,定期開展耕地種糧情況監測。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縣(市、區)要對本區域內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定期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資料庫,實現信息化、精細化管理。(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切實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將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鄉村振興、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提高糧食種植面積、產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考核指標權重,細化考核要求。做好考核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地區進行通報表揚,對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出現下降的縣(市、區)進行通報約談,並與相關政策安排和資金分配掛鈎。(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四)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介,加強有關政策措施宣傳,增強全社會“愛耕地、廣種糧、種好糧”的自覺性,為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營造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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