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

渭南市農業農村局制定的《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已經渭南市政府同意,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1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南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15日
  • 發布單位: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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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20〕37號)精神,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不斷鞏固提升我市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播種面積常年穩定在772萬畝以上、產量保持在210萬噸以上,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和關於糧食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守住耕地紅線,聚焦糧食生產目標任務,按照“強監管、穩基礎、提產能、保供給”的要求,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增量,紮實推進“兩藏”戰略落地,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運用現代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技術,確保糧食種植面積不減少、產能有提升、產量不下降,糧食生產基礎更加穩固,糧食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充分認識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現有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要優先用於發展糧食生產,重點保障小麥、玉米等穀物種植面積,一般耕地主要用於糧食、油、菜等農產品及飼草料生產。在保障糧食生產的基礎上,對市場明顯過剩的非食用農產品,要科學引導、合理布局,防止無序發展;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殖水產、非法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從事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活動,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積極動員農戶進行複種,或採取村集體代耕代種、託管服務等形式,防止耕地撂荒。
  (二)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做好剔除補劃工作,確保數量劃足、質量劃優。嚴格落實糧食生產功能區種糧屬性,引導一年兩熟的糧食生產功能區恢復擴大複種、確保應種盡種,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後能夠恢復糧食生產。進一步落實糧食生產功能區管理責任制,切實加強管護,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
  (三)全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糧食生產功能區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引導高標準農田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全覆蓋,集中用於重要糧食品種生產。最佳化工程措施,以節水灌溉為重點,因地制宜推進田水林路電綜合配套,建成一批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口糧田。禁止高標準農田建設向“非糧化”耕地布局。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要“上圖入庫”,明確管護責任,發揮工程效益。實施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行動,開展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改造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持續改善糧食生產條件。
  (四)嚴格開展耕地“非糧化”摸排整治。各縣市區要按照“嚴格執法、積極引導、分類處置、平穩退出”的原則,對產業發展中形成的耕地“非糧化”問題,準確掌握承包戶主、位置、面積、種植作物類型等詳細信息。開展耕地撂荒情況專項調查,全面查清問題底數。加快建立“非糧化”耕地合理平穩有序退出機制,制定差異化處置方案,非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依法限期退出,對在非優生區發展特色產業(林果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率先退出,其他“非糧化”行為逐步退出,嚴防“一刀切”。
  (五)加強技術支持和動態監測。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實時監控,掌握糧食播種面積和生長情況,定期開展耕地糧食作物品種和種植面積等情況的監測監管。結合永久基本農田管理衛星圖斑,對變化情況全程跟蹤,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資料庫,實行信息化、精準化管理。加強信息匯總分析,提高預警預報能力,強化動態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處置。
  (六)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於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採取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機械化耕種設備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糧食規模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
  (七)引導規範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糧食生產,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鼓勵支持新型經營主體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託管、代耕代種等,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嚴格貫徹落實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依法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強化租賃農地監測監管,對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並立即停止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重點任務、保障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生態環境、水務、商務、統計、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協調配合,結合職能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落實糧食生產、流通、收儲、質量安全監管等保障措施。
  (二)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切實承擔起糧食安全主體責任。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系,統籌考慮資源稟賦、發展潛力、產銷平衡等。要認真貫徹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有關規定,落實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嚴格規範永久基本農田上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三)強化督導考核。要壓實責任,嚴格考核。把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糧食安全責任制和我市十項重點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提高糧食種植面積、產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考核指標權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約談,並與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掛鈎。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專題宣傳活動,綜合運用村內廣播、村務公開欄、宣傳冊、新媒體等形式,宣傳有關耕地保護、耕地用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入村入戶、家喻戶曉,教育引導農民民眾依法依規保護和使用耕地,增強糧食安全意識和種糧積極性。
  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細化措施,抓好落實。階段工作開展情況於2021年6月21日前報送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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