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漢中市政府同意,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6日
  • 發布單位: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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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問題,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20〕3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和關於加強耕地保護、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把確保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把穩定糧食生產作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前提,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確保糧食種植面積不減少、單產有提高、總量不下降,持續鞏固糧食生產基礎,不斷增強糧食自給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在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可按照稻漁綜合種養有關技術規範標準,發展稻漁、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不符合種養規範的要督促限期整改,防止耕地“非糧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
(二)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堅持農田農用,科學處理好發展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係,必須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重點保障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穀物種植面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於糧油、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保障糧食生產的基礎上,對市場明顯過剩的非食用農產品,要科學引導、合理布局,防止無序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
(三)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細化落實到村、到具體地塊,各縣區政府要認真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做好剔除補劃工作,確保數量劃足、質量劃優。嚴格落實糧食生產功能區種糧屬性,引導糧食生產功能區恢復擴大複種、確保應種盡種。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後能夠恢復糧食生產。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
(四)夯實糧食生產基礎。禁止高標準農田建設向非糧化耕地布局,引導高標準農田向糧食生產功能區聚集,集中用於重要糧食品種生產。要最佳化工程建設,因地制宜推進田水林路電綜合配套,建成一批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口糧田。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及時“上圖入庫”,加強已建工程管護和利用,明確管護責任,發揮工程效益。實施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行動,開展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末級渠系改造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持續改善糧食生產條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各縣區政府)
(五)統籌抓好撂荒耕地利用。各縣區要摸清轄區內耕地撂荒底數,建立信息台賬,制定統籌利用撂荒地具體方案。嚴禁撂荒高標準農田和劃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對平川地區的撂荒地,要儘快復耕,優先用於糧食生產,擴大糧食播種面積。對丘陵山區撂荒地,根據立地條件,宜糧則糧、宜特則特,發展糧食、特色水果、中藥材、優質牧草等生產,增加多樣化產品供給。對確不適宜耕種的撂荒地,可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用於設施農業用地等。對季節性撂荒地,應種植綠肥等養地作物,提高耕地質量。要強化政策扶持,積極動員農戶進行複種或採取村集體代耕代種、託管服務等形式,堅決防止耕地撂荒。(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
(六)引導規範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糧食生產,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加快培育一批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構建覆蓋糧食生產全過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託管等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細化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加快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強化租賃農地監測監管,對工商資本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用於糧食生產的“非糧化”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七)著力提高種糧收益。圍繞提質增效、節本增效,大力推廣優良品種,集成推廣水稻、小麥、玉米綠色高質高效栽培技術;圍繞糧食作物農機化生產薄弱環節,強化人才技術和裝備支撐,持續擴大水稻機插秧規模;圍繞山區機械化水平低,突出基礎設施“宜機化”改造提升。支持家庭農場、種糧大戶、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積極引導各類糧食加工、經營企業和產銷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糧食產銷關係,發展訂單生產。(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八)保護好民眾種糧積極性。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完善糧食主產縣區利益補償和種糧激勵政策。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於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採取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農機購置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糧食規模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爭取納入中央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等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降低糧食生產風險,保護民眾種糧積極性。(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辦、漢中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
(九)開展耕地“非糧化”專項整治。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增量,對存量問題建立差異化退出機制,分類穩妥處置。5月底前,完成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殖水產、非法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等“非糧化”問題全面調查摸底。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擅自在耕地上種樹挖塘、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責令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在非優生區發展特色產業(林果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要率先退出。從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起,在高標準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永久性基本農田新出現的“非糧化”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其他“非糧化”行為要逐步退出,防止“一刀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各部門要結合管理職能,主動擔責擔當,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糧食生產、流通、收儲、質量安全監管等保障措施。各縣區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緊制定完善工作措施並抓好落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二)逐級壓實責任。各縣區政府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主體責任,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逐級分解下達。要修改完善糧食生產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把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納入考核,提高糧食種植面積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考核指標權重。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進行表揚,對落實不力的通報約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考核辦,各縣區政府)
(三)強化監測監管。建立健全耕地種糧情況監測評價系統,利用現有信息技術和巡查制度,定期開展耕地糧食作物品種和種植面積等情況的監測監管。加快構建數位化信息管理平台,結合永久基本農田管理衛星圖斑,對變化情況全程跟蹤,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資料庫,實行信息化、精準化管理。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加強信息匯總分析,強化動態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政府)
各縣區政府要將本轄區耕地“非糧化”問題調查及推進情況分別於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書面報市政府,同時抄送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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