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民政局關於下撥救災捐贈款的通知

救災捐贈款與自然災害救濟費的使用原則相同,各鄉鎮必須嚴格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管理辦法》規定,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嚴格資金使用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安縣民政局關於下撥救災捐贈款的通知
  • 地區:正安縣
  • 類型:通知
  • 文號:遵市民政通[2008]184號
各鄉(鎮)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根據(遵市民政通[2008]184號)檔案通知要求,結合我縣今年(2009年)各地受災情況,以及鄉鎮開展捐贈活動的實際,經2009年1月5日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下撥中央救災捐贈款,專項用於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為管好、用好此項資金,特作如下通知:
一、
二、救災捐贈款的管理使用要增加透明度,要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民主評議、張榜公布、民眾監督。
請及時將資金使用情況報縣民政局。
正安縣民政局
二OO九年元月五日
2008年中央救災捐贈款分配表
單位:萬元
鄉 鎮
金 額
桴焉鄉
1
小雅鎮
1
和溪鎮
1
格林鎮
1
碧峰鄉
1
瑞溪鎮
1
儉坪鄉
1
安場鎮
1.5
鳳儀鎮
1
新州鎮
1.5
中觀鎮
1
謝壩鄉
1
市坪鄉
1
班竹鄉
1
合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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