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正名
拼音
zhèng míng
引證解釋
《管子·正第》:“守慎正名,偽詐自止。”
《國語·晉語四》:“舉善援能,官方
定物,正名
育類。”
韋昭註:“正上下服位之名。”
《
穀梁傳·僖公十九年》:“ 梁 亡, 鄭 棄其師,我無
加損焉,
正名而已矣。”
《舊唐書·韋湊傳》:“師古之道,
必也正名,名之與實,故當
相副。”
巴金《新生·一個人格的成長》:“黑暗兩個字怎么可以做雜誌底名稱呢?名不正,則言不順,正名是最要緊的。”
2.即楔子。 元雜劇的開場白。
清
李漁《閒情偶寄·詞曲下·格局》:“ 元詞
開場,止有冒頭數語,謂之正名,又曰楔子,多則四句,少則二句,似為簡捷。”
3. 元 明 雜劇最後有兩句或四句對子,總括全劇內容。一般稱前一句或前兩句為“題目”,後一句或後兩句為“正名”。
魯迅 《
中國小說史略》第十三篇:“《
青瑣高議》及《青瑣摭遺》文辭雖拙俗,然尚非
話本,而文題之下,已各系以七言……皆一題一解,甚類 元 人劇本結末之‘題目’與‘正名’。”
論語解釋
《論語·子路篇》云: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
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子路問孔子:“衛國國君等你去治理政事,你先做哪件事?”孔子回答說:“一定是糾正各種名分。”這令子路無法理解,不
敬之辭竟然脫口而出:“老師你竟然迂腐到了這種程度,為什麼要去糾正名分?”孔子似乎也有些生氣了,說:“真粗魯啊,子路!君子對於自己不知道的事,應該保持沉默。”接著孔子講述了“正名”的重要性:“名分不正,說話就不能順理成章,說話不能順理成章,做事就很難成功。事情做不成功,禮樂就不能興盛,禮樂無法興盛,就會導致刑罰不恰當,刑罰不恰當,百姓就會不知所措。所以君子糾正了名分就可以說得順理成章,說得順理成章則一定可以行得通。”說完之後,孔子對子路的無理衝撞根
耿耿於懷,批評道:“君子對於自己所說的話,不能有一點點的馬虎。”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孔子對“正名”的看法。“正名”便是“糾正名分”,為什麼需要糾正名分?因為當時很多人不按名分辦事,天子觀賞的舞蹈,大夫卻私自在自家的庭院裡表演,天子祭祀時演唱的詩,大夫們祭祀時私自演唱,這類事層出不窮。孔子看在眼裡,急在心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故此,他將“正名”視為“為政”的首要工作。
孔子把春秋看作是“
禮崩樂壞”,臣殺君,子殺父,“邪說暴行”不斷發生的大亂局面。孔子認為要制止上述各種“邪說暴行’的流行,就必須恢復
周禮的權威,重新肯定宗法等級制度的秩序,而其要害就是要正名。
《
子路》:名不正則言不顧,言不顧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
無所措手足。”
當然,最根本的是“正不名”必然會導致“禮樂不興”、“刑罰不中”和“民無所措手足”,一旦如此,天下何以天平?人民何以安身?“
修己安人”與“
內聖外王”便成了一句空話。
正的對象
“正名”如此重要,那么,“正名”究竟應該“正”什麼?
我認為主要“正”兩個方面:一、正名分;二、正責任。這兩者是管理的基礎,名分不正必然會導致職務不清晰,職務不清晰,就會導致“言不順”。責任不正則會導致很多人無所事事,
遊手好閒。
那么,《論語》中是如何進行正名分和正責任的呢?
“
觚不觚,觚哉?觚哉?”這是《
論語·雍也篇》中的一章,直譯出來毫無意義:“觚不像觚,還是觚嗎?還是觚嗎?”但是,我們知道《論語》講求字字推敲,句句達意,怎么可能會出現一句毫無價值的話?結合“正名”來看,我們便可以明了這句話的用意了。事實上,孔子是在感嘆:“君王不像君王,臣子不像臣子,這個世界能不亂嗎?”
在一次回答
齊景公問政時,孔子回答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篇》)這一回答更是強調了名分的重要性:只有君王像個君王,臣子像個臣子,父親像個父親,兒子像個兒子,社會才會穩定,國家才會發展。可是,孔子所處的社會卻是“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在孔子看來,首先要正名分,每個人都明確自己的身份,做自己應該做的事,而非不顧名分,胡亂行動。
明確了名分之後,緊接著要明確責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僅要求“君王像個君王,臣子像個臣子,父親像個父親,兒子像個兒子”,還要求“君王”、“臣子”、“父親”、“兒子”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尤其是君王、大夫這些管理者,必須帶頭承擔起自身的責任,惟有如此,才可以使下屬恪守職責。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篇》)領導不正,下屬自然不正,領導以身作則,則下屬自然也就嚴格履行職責了。
正名分與正責任是相輔相成的,又是缺一不可的。一旦做到了這兩點,則可謂“為政有道”。那么,如何評估“為政”是否“有道”呢?孔子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標準:
庶人不議政事。
天下有道之時,庶人稱道庶人的職責,自然無暇也無意去議論政事。所謂“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荀子解釋
荀子
荀子(約公元前313-前238),名況,字卿,漢族,因避西漢
宣帝劉詢諱,因“荀”與“孫”二字古音相通,故又稱孫卿。周朝戰國末期趙國人。著名思想家、文學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時人尊稱“荀卿”。曾三次出齊國
稷下學宮的
祭酒,後為楚蘭陵(今山東蘭陵)令。荀子對儒家思想有所發展,提倡
性惡論,常被與孟子的
性善論比較。對重整儒家典籍也有相當的貢獻。
原文
後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於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正利而為謂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性傷謂之病。節遇謂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後王之成名也。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而慎率民則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
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公。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於道法而謹於循令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於守名約之功也。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然而所為有名,與所緣以同異,與制名之樞要,不可不察也。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故知者為之分別,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別。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凝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郁、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養、滄、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徵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薄其類然後可也。五官薄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
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異實者莫不同名也。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
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
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此制名之樞要也。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題解
名,指名稱。本篇闡述荀子的名辨思想,對名與實(客觀存在)的關係作了深入探討。梁啓超認為該篇反映了荀子的邏輯學。
在本段文字中,荀子指出,王者確定事物的名稱(成名、制名),與實是相符的,是約定俗成的。王者循名責實,所以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今世則名不符實,各種弊端由此而產生。所以智者要制定名稱,以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命名呢?荀子認為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感官對事物的感受是命名的基礎。在命名時,相同事物則取同一名稱。不同的則用不同的名稱,等等。這些是制定名稱的關鍵。
原文
“見侮不辱”,“聖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也”,此惑於用名以
亂名者也。驗之所以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山淵平”,“情慾寡”,“芻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此惑於用實以亂名者也。驗之所緣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非而謁楹有牛,馬非馬也。”此惑於用名以
亂實者也。驗之名約,以其所受悖其所辭,則能禁之矣。凡邪說辟言之離正道而擅作者,無
不類於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與辨也。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與共故,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
辨說惡用矣哉!今聖王沒,天下亂,奸言起,君子無勢以臨之,無刑以禁之,故辨說也。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故期、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名聞而實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麗也。用麗俱得,謂之知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辭也者,兼
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辨說也者,
不異實名以喻動靜之道也。
期命也者,辨說之用也。辨說也者,心之
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經理也。心合於道,說合於心,辭合於說,正名而期,質請而喻。
辨異而不過,
推類而不悖,聽則合文,辨則盡故。以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是故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有兼聽之明,而無備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無伐德之色。說行則天下正,說不行則白道而冥窮,是聖人之
辨說也。《》曰:“顒顒
卬卬,如珪如璋,令聞令望。豈弟君子,四方為綱。”此之謂也。
辭讓之節得矣,長少之理順矣,忌諱不稱,襖辭不出;以仁心說,以學心聽,以公心辨;不動乎眾人之非譽,不治觀者之耳目,不賂貴者之權勢,不利傳辟者之辭;故能處道而不貳,吐而不奪,利而不流,貴公正而賤
鄙爭,是士君子之辨說也。《詩》曰:“長夜漫兮,永思騫兮。大古之不慢兮,禮義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謂也。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俛然而類,差差然而齊。彼正其名,當其辭,以務白其志義者也。彼名辭也者,志義之使也,足以相通則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實,辭足以見極,則舍之矣。外是者謂之訒,是君子之所棄,而愚者拾以為己寶。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嘖然而不類,誻誻然而沸。彼誘其名,眩其辭,而無深於其志義者也。故窮藉而無極,甚勞而無功,貪而無名。故知者之言也,慮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則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惡焉。而愚者反是。《詩》曰:“為鬼為蜮,則不可得;有?面目,視人罔極。作此好歌,以極反側。”此之謂也。
題解
世間關於名實問題有三惑:即用名
亂名、用實亂名、用名
亂實。這是由於天下不寧,沒有聖王的緣故。“
辨說”生於亂世,是人們根據名稱無法理解客觀事物的必然結果。文中在談及辨說時,提出命、期、說、辨四個概念:命,即命名;期,即期會,以彼物形容此物;說,解說實的所以然;辨,推理,反覆辨明。
原文
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於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慾者,無以節慾而困於多欲者也。有欲無欲,異類也,生死也,非治亂也。欲之多寡,異類也,情之數也,非治亂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從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從所可。所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於所受乎心之多,固難類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惡,死甚矣。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過之而動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則欲雖多,奚傷於治!欲不及而動過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奚止於亂!故治亂在於心之所可,亡於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雖曰我得之,失之矣。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以所欲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欲雖不可去,求可節也。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節求也。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
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從道者,無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無多;而惡北,無寡。豈為夫南者之不可盡也,離南行而北走也哉?今人所欲,無多;所惡無寡,豈為夫所欲之不可盡也,離得欲之道而取所惡也哉?故可道而從之,奚以損之而亂!不可道而離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論道而已矣,小家珍說之所願皆衰矣。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嘗粹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嘗粹而往也。故人無動而可以不與權俱。衡不正,則重縣於仰而人以為輕,輕縣於俛,而人以為重,此人所以惑於輕重也。權不正,則禍托於欲而人以為福,福托於惡而人以為禍,此亦人所以惑於禍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內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託。
易者,以一易一,人曰無得亦無喪也。以一易兩,人曰無喪而有得也。以兩易一,人曰無得而有喪也。計者取所多,謀者從所可。以兩易一,人莫之為,明其數也。從道而出,猶以一易兩也,奚喪!離道而內自擇,是猶以兩易一也,
奚得!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時之嫌,
然且為之,不明其數也。有嘗試深觀其隱而難察者,志輕理而不重物者,無之有也;外重物而不內憂者,無之有也。行離理而不外危者,無之有也。外危而不內恐者,無之有也。心憂恐則口銜芻豢而不知其味,耳聽
鐘鼓而不知其聲,目視黼黻而不知其狀,輕暖平簟而體不知其安。故向萬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間而嗛之,則不能離也。故向萬物之美而盛憂,兼萬物之利而盛害。如此者,其求物也,養生也?粥壽也?故欲養其欲而縱其情,欲養其性而危其形,欲養其樂而攻其心,欲養其名而亂其行。如此者,雖封侯稱君,其與夫盜無以異;乘軒戴絻,其與無足無以異。夫是之謂以己為物役矣。
心平愉,則色不及傭而可以養目,聲不及傭而可以養耳,蔬食菜羹而可以養口,粗布之衣,粗?之履而可以養體,局室、廬庾、藁蓐、尚機筵而可以養形。故無萬物之美而可以養樂,無勢列之位而可以養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為天下多,其和樂少矣,夫是之謂重己役物。無稽之言,不見之行,不聞之謀,君子慎之。
題解
人們欲望的多少並不決定國家的存亡興衰,關係到國家治亂的是“心之所可”,即心對欲望的態度。欲望雖不能去除乾淨,但可以節制,這是對待道的正確態度。能夠控制欲望,不管其是多還是少都可以使國家得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