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參與民事訴訟

檢察機關參與民事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之一。檢察機關基於法律監督權而介入民事訴訟活動。檢察機關參與民事訴訟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提起訴訟。涉及國家和社會重大利益的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此時,檢察機關行使起訴和法律監督的雙重權能。派員出席法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察機關參與民事訴訟
  • 出處:《法學大辭典》
對重大、複雜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應通知檢察機關到庭或檢察機關主動出席庭審,以對審判活動予以法律監督。提起抗訴。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違反法律規定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在中國,人民檢察院主要以第三種方式參與民事訴訟,第一種方式還未在法律上得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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