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人才培養專項行動計畫(2023—2025年)

《標準化人才培養專項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國家標準委、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工商聯五部門聯合印發的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標準化人才培養專項行動計畫(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國家標準委、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工商聯
正文內容,內容解讀,

正文內容

人才是第一資源,標準化人才是推動標準化創新發展的重要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標準化人才培養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形成了一支由標準科研人才、管理人才、套用人才、教育人才、國際標準化人才等構成的標準化人才隊伍。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標準化人才。為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國家“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和標準化戰略,創新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完善標準化人才教育培訓體系,最佳化標準化人才發展環境,統籌推進標準科研人才、標準化管理人才、標準套用人才、標準化教育人才、國際標準化人才等各類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標準化人才支撐。
(二)行動目標。到2025年,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系統化的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更加健全,真心愛才、悉心育才、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標準化人才培養格局基本形成,標準化人才職業能力評價機制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標準化人才教育實訓基地和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訓基地,各類標準化人才素質全面提升。
——標準科研人才專業水平更高。積極推廣“科研團隊+標準研製團隊”融通發展模式,推出一批在科學研究與標準研製上都有成就的專家。標準化研究和標準制修訂相關人員廣泛參與標準化職業技能培訓,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評機構和出版機構取得標化相關職業證書人數顯著增加。
——標準化管理人才管理能力更強。一批大中型企業建立標準化總監製度,納入國家企業標準化總監人才庫重點培養人才達300名以上。標準化行政管理人才專業培訓全面推進,實現新入職標準化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全覆蓋。
——標準套用人才職業技能更優。標準化相關職業標準和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初步形成,標準化相關職業證書持證人數持續增長,湧現出一批有影響力的標準實施和服務能手。
——標準化教育人才業務素養更精。標準化教育師資培訓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專業國家教學標準更加完備,教師職業素養持續提高、專業能力不斷增強,開設標準化工程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達15所左右。
——國際標準化人才工作基礎更牢。建設國際標準化創新團隊60個以上,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國際標準組織註冊專家占比達到25%以上,標準化人才在國際標準化工作中參與度顯著提高。
二、標準化人才培養制度建設
(一)健全標準化人才系統化培養機制。健全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技、工商聯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行業、企業和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標準化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建立分類分梯度多層次人才培養模式,形成標準科研人才、標準化管理人才、標準套用人才、標準化教育人才和國際標準化人才各具特色、相互融通的人才體系。充分發揮國家級綜合標準化研究機構的指導作用和標準創新型企業的帶動作用,形成國家、行業、區域、地方和社會各類標準化研究機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服務機構、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以及物品編碼機構、代碼機構互相支撐,互為補充,大、中、小型企業協同發展的標準化人才協作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化社會團體作用,宣傳普及標準化知識,夯實標準化人才培養社會基礎。加強標準化人才庫建設,實現人才信息數據的動態管理。
(二)建立標準化人才職業能力評價機制。完善標準化相關職業分類體系和職業標準,按照有關規定,指導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鼓勵用人單位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依託國家認定的標準化領域培訓評價組織,開展標準化領域職業技能培訓和水平評價,提高標準化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水平。支持在設定職稱評價標準、開展職稱評審過程中,將標準制定等作為評價指標,更好促進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結合行業和領域特點,分行業分領域推進標準化人才培養。
(三)完善標準化人才激勵機制。積極推薦標準化人才參與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和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等相關評選表彰,推動將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納入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表彰。積極推薦標準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符合條件的標準化人才按規定享受現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完善地方標準化人才引進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科研機構、高校和機關健全關係不轉、身份不變、雙向選擇、能進能出的標準化人才掛職及兼職等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對標準化人才在就業、購房、落戶等方面給予傾斜。鼓勵企事業單位將標準化研究成果納入職稱評定指標體系。
三、標準化人才教育體系建設行動
(一)加強標準化普通高等教育。依託普通高等學校,強化標準化相關專業建設,完善標準化工程本科專業課程體系。建立專業與標準化教育融合課程體系,促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本科和研究生層次推行“專業+標準化教育”的融合教育,培育專業與標準化教育融合試點。
(二)推進標準化技術職業教育。鼓勵高等職業學校開展標準化相關技術技能教育,協同推進標準化技術高職專科和職教本科的專業建設,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開設標準化技術專業。充分發揮全國市場監管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對高等職業學校標準化技術專業建設的指導作用,建立健全標準化技術專業課程體系和教材體系,促進國家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準有效貫徹落實。探索和實踐標準化技術專業人才“崗課賽證”一體化培養模式。
(三)推進標準化領域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融合發展。在標準化工程和標準化技術本科專業開展“專升本”等形式的學歷教育,提高標準化從業人員的學歷水平和專業化水平。建立標準化從業人員的職業能力晉升通道,穩步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制度”。不斷豐富和完善校企合作等標準化人才培養模式,推動形成標準化領域職業技能教育多元辦學格局。建設常態化的標準化從業人員培養培訓機制,擴大標準化人才培訓客群面。
(四)加強標準化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大力推行標準化專業及有關專業方向標準化教育師資培養,鼓勵標準化教育開展較好的高校建立標準化師資培養基地。完善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標準體系,制定新時代職業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和企業實踐標準,開發教師培訓標準化課程資源,強化職業教育師資隊伍標準化建設。
(五)加快標準化專業教育教材體系建設。強化標準化專業教育教材的系統建設,推動標準化工程專業普通高等教育和標準化技術職業教育教材有機銜接。嚴格落實教材管理辦法,加強標準化專業教育教材全過程管理,嚴把教材的質量關。健全標準化相關職業考核試題庫。加大對標準化專業教育教材、教學資源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快高質量標準化專業教育教材外文版的出版,推動標準化教育的國際合作。
四、標準化人才職業能力提升行動
(一)推出一批標準化領軍人才。推進“科研團隊+標準研製團隊”融通發展,提升科研人員標準化能力,充分發揮標準化專家在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培養選拔在科學研究與標準研製上都有成就的專家。鼓勵科研院所、標準化技術機構、標準化服務機構和企業,採用專兼職相結合的模式,聘用在標準化領域具備公認的高技術水平及理論知識的標準化領軍人才。突出標準化領軍人才的帶頭作用,推進重大科技攻關、重要標準研製、重要技術諮詢等工作,引領提升標準科研、制定和服務水平。
(二)建設一批標準化高端智庫。加大中國標準化專家委員會建設力度,鼓勵專家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充分發揮中國標準化專家委員會在“服務決策、適度超前”標準化重大決策諮詢中的“智庫”作用。支持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院院士開展重要標準化政策、重大標準研究,積極參與各領域、各地方標準化活動,為全國標準化發展建言獻策。支持各類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社會團體發揮人才優勢,組建標準化智庫,有條件的標準化研究機構積極爭取入選國家高端智庫,推動相關領域標準化創新發展。
(三)培育一批標準化總監。充分發揮標準創新型企業作用,鼓勵企業配備與其企業規模、產品類別、管理水平、創新能力等相適應的標準化總監,明確企業標準化總監崗位職責。標準化總監一般由具備標準化相關職業技能相應等級水平的專業人員擔任。鼓勵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擔任或兼任企業標準化總監,運用標準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生產經營質量,促進形成優質產品和服務品牌。建設國家企業標準化總監人才庫,開展企業標準化總監國際標準化工作能力培訓,支持企業標準化總監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四)培養一批標準編審、實施和服務能手。加強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審評機構和出版機構相關人員的標準編審技能培訓,提高標準編審能力,培養一批標準編審能手。鼓勵企業組織技術工人參加各類標準化培訓,掌握標準化現場管理、標準化作業等標準化套用知識,提高在實際工作中實施標準的能力,培養一批標準實施能手。鼓勵標準化服務機構聘用取得相應標準化專業學歷或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員,鼓勵標準化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參與相應的標準化技能培訓,把標準化相關政策與生產生活實踐緊密結合,為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的標準化服務,培養一批標準化服務能手。
(五)打造一支高素質標準化行政管理隊伍。針對新進人員、新轉崗人員等標準化行政管理人員,加強標準化業務技能培訓,提升標準化專業水平。開展省、市、縣標準化行政管理人員常態化培訓工作。面向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加強省際間標準化行政管理人員的業務交流,推動形成工作互聯、方法互補、信息互通的標準化業務聯動機制。強化對西部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和基層標準化人才的“幫扶式”培養工作,促進全國標準化行政管理人才隊伍水平整體躍升。
五、標準化人才實訓實戰行動
(一)開展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建設。依託高校、科研機構、專業標準化機構、協會等,建設國家級標準化人才教育實訓基地,開展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訓基地建設,探索實踐適合不同標準化人才工作內容的培訓新模式。充分利用地方、行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資源優勢建設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開展面向國內、輻射國際的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建設標準化實訓基地,提高企業標準化人才素養,提升工作實踐能力。根據標準化人才需求,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實現多渠道、多層次培養標準化專業人才。加強實訓基地管理,提高實訓基地規範性,保證實訓質量。
(二)開展標準化相關職業技能競賽。舉辦標準化相關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建立健全技能競賽規則、科目等管理制度,推進標準化相關職業(工種)技能知識普及,推動社會對優秀技能人才的認可。積極推動國際標準組織開展國際標準化相關職業技能競賽並申報主辦權。支持相關機構開展標準化相關職業(工種)技能競賽研究和綜合訓練。完善並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競賽獲獎選手錶彰獎勵、職業技能等級晉升等政策。
六、國際標準化人才選培行動
(一)建立國際標準化人才梯級培養模式。圍繞重點領域,培養專業精、懂規則、善協調、外語好的國際標準化人才。廣泛徵集重點領域國際標準組織註冊專家,進一步激發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社會團體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積極性。組織國內技術對口單位、ISO國際標準化培訓基地、IEC國際標準促進中心、ITU中國培訓中心等開展國際標準化專業研討,為領軍人才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強國際標準組織中高級管理人才選拔培養。圍繞國際標準組織治理、領導及組織協調能力、國際組織任職能力、外交政策及語言等方面開展培訓,持續提高國際標準組織中高級管理儲備人才的綜合能力。
(二)建立國際標準化高端人才選拔推薦機制。支持各行業、各單位參與國際和區域標準化工作,選拔培養一批國際標準化領軍人才和技術人才。加快出台和實施國際標準化高端人才遴選推薦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國際標準組織中高級管理人才、國際標準技術管理人才、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註冊專家等各層次人才選培體系。建立國際標準化人才綜合能力評價標準。持續組織開展國際標準化青年英才選培行動,圍繞國際標準組織青年專家選拔活動進一步完善培訓課程和選拔流程。
(三)培育國際標準化創新團隊。以開展國際前沿技術和產業發展跟蹤分析、國際標準研製、國際標準化人才培養為主要目標,組建由科技攻關人員、國際標準專家、產業和國際貿易代表等參與的國際標準化創新團隊。在重點領域吸引和帶動一批產業和研究機構一流科技人才,結合國家科技計畫研究成果,跟蹤、研究全球產業和技術發展趨勢,開展重要國際標準研製。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管標準化人才,加強黨委、政府對標準化人才工作的領導,推動將標準化人才培養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質量督察考核。各級市場監管、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技及工商聯等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本行動計畫各項任務,確保標準化人才培養取得實效。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將標準化人才培養經費納入人才培養經費預算。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加大標準化人才培養投入,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標準化人才培養經費投入機制。
(三)開展實施評估。國家標準委逐年對行動計畫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保證任務進度。行動任務完成後要認真進行總結,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內容解讀

《行動計畫》提出,要創新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完善標準化人才教育培訓體系,最佳化標準化人才發展環境,統籌推進標準科研人才、標準化管理人才、標準套用人才、標準化教育人才、國際標準化人才等各類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標準化人才支撐。
《行動計畫》明確了到2025年的行動目標:專業化、職業化、國家化、系統化的標準化人才培養機制更加健全,真心愛才、悉心育才、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標準化人才培養格局基本形成,標準化人才職業能力評價機制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標準化人才教育實訓基地和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實訓基地,各類標準化人才素質全面提升。其中,一批大中型企業建立標準化總監製度,納入國家企業標準化總監人才庫重點培養人才達300名以上。開設標準化工程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達15所以上。建設國際標準化創新團隊60個以上,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國際標準組織註冊專家占比達到25%以上。
《行動計畫》指出,要完善標準化人才激勵機制,積極推薦標準化人才參與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和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等相關評選表彰,推動將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納入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表彰。符合條件的標準化人才按規定享受現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完善地方標準化人才引進配套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對標準化人才在就業、購房、落戶等方面給予傾斜。
《行動計畫》要求,要堅持黨管標準化人才,推動將標準化人才培養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質量督察考核,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將標準化人才培養經費納入人才培養經費預算。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加大標準化人才培養投入,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標準化人才培養經費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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