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十四五”時期,水利改革發展迎來重大機遇,國家把加快水利建設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力實施“興水潤滇”工程,把水利建設擺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突出位置來抓,楚雄州將實施“興水潤楚”三年行動計畫,為全州高質量發展提供水利保障。“十四五”期間全州計畫完成水利投資647億元,其中水利重大項目23件,計畫完成投資340億元,為進一步破解水利投融資難題,拓寬市場主體投入方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使政府與市場的合作方式趨向於多元化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發改農經〔2015〕488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令第2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楚雄州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楚雄州進一步加快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治水重要論述和新時代治水方針,落實水利部“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以及雲南省大力實施“興水潤滇”工程、進一步推進楚雄州“興水潤楚”行動要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切實降低準入門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調結構、補短板,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二、基本原則
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本著“依法合規、重諾履約、公開透明、公眾受益、積極穩妥”的原則,實行統一市場準入,創造平等投資機會;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最佳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和方式,發揮引導帶動作用;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法合規。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建立健全制度體系,保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確保項目規範實施。
(二)重諾履約。政府和社會資本法律地位平等、權利義務對等,必須樹立契約理念,堅持平等協商、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嚴格履約。
(三)公開透明。實行陽光化運作,依法充分披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重要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對參與各方形成有效監督和約束。
(四)公眾受益。加強政府監管,將政府的政策目標、社會目標和社會資本的運營效率、技術進步有機結合,促進社會資本競爭和創新,確保公共利益最大化。
(五)積極穩妥。因地制宜,探索符合當地實際和行業特點的做法,總結提煉經驗,形成適合我州水利樞紐建設的發展模式。堅持必要、合理、可持續的財政投入原則,有序推進項目實施,控制項目的政府支付責任,防止政府支付責任過重加劇財政收支矛盾,帶來支出壓力。
三、投融資改革的主要內容
依據目前中央和省級財政水利補助資金全部注入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由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的實際,圍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目標任務的完成,為破解水利投融資難題,拓寬水利投融資資金渠道,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興辦經濟實體和黨政機關幹部從事經營活動問題的通知》《關於防範化解融資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國辦函40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形債務風險的意見》(中發〔2018〕27號)以及有關政策要求,在堅持州、縣市人民政府不在項目中直接投資和占有股份、不直接增加或變相增加政府債務的基礎上,一是在進一步加強與省水投合作的基礎上,擬採取的項目投融資模式主要有4種:①DBOT模式即設計(Design)—建設(Build)—運營(Operate)—移交(Transfer)的項目投資合作模式;②投融建管營+特許經營模式;③股權投資+工程總承包+經營權授予模式;④PPP模式。二是組建前期工作機構,主要方式有3種:①引入國企與州屬國企組建項目前期機構;②引入國企成立獨立法人的前期機構;③引入國企合資成立項目前期全過程服務機構。三是按照“建設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思路,以“十四五”規劃謀劃的重點水利項目為單元,引進國企參與我州水利工程建設。
四、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成立機構。州級層面成立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水務局,負責日常工作,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國資委、州司法局、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為成員單位,主要負責統籌做好全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
(二)推薦項目。堅持“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以“十四五”規劃謀劃的重大水利項目為單元,由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招商引資等方式積極對外推薦水利合作項目,依託水利行業資源優勢,實施資源招商,把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運營向國有資本、社會資本開放。重點推薦水庫、灌區、引調水、清淤增效、水庫連通與水生態治理等建設項目,利用水利資產優勢,用足用好有關優惠政策,通過在資金、技術方面的廣泛合作來盤活水利現有資本,用水資源換資本,資產換資金來吸引企業資本投入,進一步激發社會投資意願。
(三)搭建機制。建立領導小組定期會議機制,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及時協調解決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建立一事一議機制,具體合作項目採用一事一議的方式由合作雙方商議後報領導小組研究磋商,成熟一個啟動一個推進一個。
(四)開展前期。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大部門聯動力度,對有意向合作的企業在項目上與發改、林草、生態環保、自然資源規劃局等部門提前對接,對項目註冊、備案、開工等關鍵節點通過建機制、搭平台、優服務、強支持,將項目由單項調度向協同服務轉變,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推進重點企業引得來、落得下、建得成。同時,合作雙方共同建立聯絡工作組,負責協調推進合作事宜的落實。
(五)談判合作。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本著“市場主導、政府推動、企業運作、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適用於我州水利項目投融資的4種模式和組建前期工作機構的3種方式(投融資的4種模式:①DBOT模式即設計(Design)—建設(Build)—運營(Operate)—移交(Transfer)的項目投資合作模式;②投融建管營+特許經營模式;③股權投資+工程總承包+經營權授予模式;④PPP模式。組建前期工作機構的3種方式:①引入國有企業與州屬國企組建項目前期機構;②引入國有企業成立獨立法人的前期機構;③引入國有企業合資成立項目前期全過程服務機構)中,由企業根據前期洽談情況選取適合的模式,簽訂戰略框架協定,按照“一事一議”的機制進行簽約合作。根據目前有關政策調整及我州實際情況,優先採用國企與州屬國企組建項目前期機構的模式,其餘兩種模式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適時運用。
(六)跟蹤問效。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項目簽約後的跟蹤問效工作,確保水利項目能落地,出成效,惠民生。同時要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光明磊落同企業合作,了解企業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全面提升服務企業的精準性、時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結合目前國家、省級主要以大型水利基礎設施投資為重點,保障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實際,水利投融資工作的改革創新,勢在必行。州級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務必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積極參與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州級有關部門、有關縣市要圍繞目標任務,將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工作,將任務細化到人,責任壓實到人,強化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強化協調配合。涉及的州級部門和縣市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及時發現、解決問題,要嚴格落實定期調度工作制度,適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強化跟蹤問效。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跟蹤問效,加快項目落地、成型、見效,不斷探索總結投融資改革工作的經驗做法,為全州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的水利保障。
各縣市水利投融資改革可參照此實施方案執行。
解讀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楚雄州進一步加快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22〕1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更好地理解和貫徹《實施方案》精神,現就《實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意義
2021年2月21日中央1號檔案《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明確,完善農村水價水費形成機制和工程長效運行機制,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20年12月10日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提出大力實施“興水潤滇”工程,2021年1月26日省“兩會”要求全省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5%以上,全面開工滇中引水二期工程,開工楚雄小石門水庫等8個國家重大水利工程項目,新建100項重點水網工程,實施150座以上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2020年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第103期)明確,“從2020年起新建的水利項目,從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方面做好有關工作,確保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成為投資主體,推動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成為省本級及以上新建水利工程的項目法人”“實施股權投資+工程總承包,積極引入包括國企在內的社會資本參與雲南水利建設”。2021年省水利廳與農發行簽訂了《金融支持雲南省“十四五”水利建設戰略合作框架協定》,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發揮金融機構信貸支持作用,敞開大門引進金融資本投入,共同推進雲南現代水網基礎設施建設,為雲南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2021年1月31日全省水利工作會議明確,全省需完成水利投資700億元,其中爭取中央支持100億元以上,省水投公司籌資580億元,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200億元以上,州縣財政困難資金難以落實。2021年1月7日全州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加快水利樞紐建設,進一步健全水旱災害防禦體系,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州委要求“十四五”期間,要抓住省大力實施“興水潤滇”工程機遇,實施“興水潤楚”三年行動計畫,加快完善水利基礎設施體系,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明確2021年完成水利投資增長35%以上,2022年完成水利投資增長15%以上,新開工小石門大型水庫等一批重點水利工程,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為促進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水利支撐。地方政府補助投入壓力大,水利工程建設主要存在水利工程項目大多為公益性項目,其產生的效益以保障民生為主,致使引入社會資本難度較大;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單靠政府投入的渠道單一,且政府還債壓力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致使社會資本存有投資顧慮;受現行經濟體制機制的影響,擴大投融資難度較大,新投入資金壓力大,州縣配套難等制約。為貫徹落實好省委省政府關於水利改革和水利建設投融資工作要求,依據目前中央和省級財政水利補助資金全部注入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由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的實際,圍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目標任務的完成,為破解水利投融資難題,拓寬水利投融資資金渠道,加快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推進項目建設刻不容緩。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分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投融資改革的主要內容、工作方法和步驟、工作要求等5個部分,主要內容為:
(一)指導思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治水重要論述和新時代治水方針,落實水利部“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以及雲南省大力實施“興水潤滇”工程、進一步推進楚雄州“興水潤楚”行動要求,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調結構、補短板,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二)基本原則: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本著“依法合規、重諾履約、公開透明、公眾受益、積極穩妥”的原則,實行統一市場準入,創造平等投資機會;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最佳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和方式,發揮引導帶動作用;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槓桿作用。
(三)投融資改革的主要內容: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興辦經濟實體和黨政機關幹部從事經營活動問題的通知》《關於防範化解融資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國辦函40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形債務風險的意見》(中發〔2018〕27號)以及有關政策要求,在堅持州、縣市人民政府不在項目中直接投資和占有股份、不直接增加或變相增加政府債務的基礎上,一是在進一步加強與省水投合作的基礎上,擬採取的項目投融資模式主要有4種:①DBOT模式即設計(Design)—建設(Build)—運營(Operate)—移交(Transfer)的項目投資合作模式;②投融建管營+特許經營模式;③股權投資+工程總承包+經營權授予模式;④PPP模式。二是組建前期工作機構,主要方式有3種:①引入國企與州屬國企組建項目前期機構;②引入國企成立獨立法人的前期機構;③引入國企合資成立項目前期全過程服務機構。三是按照“建設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思路,以“十四五”規劃謀劃的重點水利項目為單元,引進國企參與我州水利工程建設。
(四)工作方法和步驟:一是成立機構,州級層面成立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統籌做好全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二是推薦項目,以“十四五”規劃謀劃的重大水利項目為單元,重點推薦水庫、灌區、引調水、清淤增效、水庫連通與水生態治理等建設項目,利用水利資產優勢,用足用好有關優惠政策,通過在資金、技術方面的廣泛合作來盤活水利現有資本,用水資源換資本,資產換資金來吸引企業資本投入,進一步激發社會投資意願。三是搭建機制,建立領導小組定期會議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四是開展前期,加大部門聯動力度,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五是談判合作,在適用於我州水利項目投融資的4種模式和組建前期工作機構的3種方式,按照“一事一議”的機制進行簽約合作。
(五)跟蹤問效: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項目簽約後的跟蹤問效工作,確保水利項目能落地,出成效,惠民生。
(六)工作要求:一是州級相關部門、相關縣市務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積極參與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二是州級相關部門、相關縣市要圍繞目標任務,將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將任務細化到人,責任壓實到人。三是涉及的州級部門和縣市要密切配合,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嚴格落實定期調度工作制度,適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四是州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跟蹤問效,不斷探索總結投融資改革工作的經驗做法。
三、《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
為保障楚雄州水利投融資改革順利實施,楚雄州採取有力措施推進相關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州級有關單位參加的推進水利投融資改革工作機制,統籌做好改革研究、指導、協調、落實等各項工作。同時,要求州級有關單位按照方案明確的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加強督促協調,切實抓好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拓寬投融資渠道。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我州水利項目投融資情況制定了可供參考的4種投融資模式和3種組建前期工作機構的方式,由企業根據前期洽談情況選取適合的模式進行簽約合作,創新投資運營機制和融資方式,拓寬了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及融資渠道,有效推進全州水利項目投融資改革工作。
(三)推進水價改革。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水價改革和收費制度,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各縣市制定符合本地實際、切實可行的水價改革方案,完善水價改革配套措施,積極開展水權交易,調動了社會投資積極性。
(四)強化協調指導。州級有關部門加強對市、縣的業務指導,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大對經驗做法與典型案例的宣傳推廣,提高市場化融資水平。同時,積極對外推薦水利合作項目,協調州級各部門對有意向合作的企業在項目上給予支持,共同推進合作事宜的落實。